李小莲站住,冷冷地看着小美兴高采烈地向她跑来,虽然内心有如见到冬日里的阳光般的感觉,但面上却是不动声色。自己会选择来这里都是因为她,她想看看这个快乐幸福、阳光灿烂的女孩是否能够一直这么无忧下去,不过这个秘密她谁也不会告诉的。
“小莲,没想到竟然在这儿遇见你了,我找了你好久!”因为急促的跑步,小美气喘吁吁的,脸颊红扑扑的,像极了吸引人口水的红苹果。
李小莲看着她有点发呆,一瞬间竟有一种想要伸手去捏捏她的脸颊看看那是不是可以吃的红苹果的冲动。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态度冷冷的,虽没有了以前的敌意,但依然冷淡得像是陌生人一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对小美的妒忌与敌意变了质,变成了追着,就像是植物对阳光的热爱,哪怕她是一棵喜爱阴凉的植物,也不可避免地希望见到阳光,感受到阳光的温暖,哪怕被灼伤也不在意(越是看到她幸福就越是觉得自己可怜)。
同样的年纪,同样从小就没有父亲。她的十八岁如花一般娇艳,而自己犹如路旁被人践踏的野草一般卑微、暗淡;几乎是同一时间,她们的父亲出现在小城人的面前,他们同样是有钱人,同样都派了各自的人来找自己的女儿,不同的是小美的父亲给女儿送来了十八岁的成人贺礼(大大小小的礼物,尤其显眼的是一部轻巧的笔记本电脑),而自己的父亲也给了自己一份成人贺礼——为了跟母亲离婚以及以一万元钱打发她与她断绝父女关系,真是天差地别,无比讽刺呀!断绝父女关系,好呀,反正她从来没得到过,也不希罕!但是她要那个无情的男人付出代价!因此,有了小城里众人争相传颂的“女告父”官司,为她和母亲争取应得的权益。她胜了,得到了自己应得的抚养费、学费,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有了着落;她也败了,败得一塌涂地,她同样为母亲争得了应得利益,可母亲拿了钱之后却骂她是敢告父亲的“白眼狼”说她没有她这样的女儿,与她断绝了母女关系,拿着钱另嫁他人了。奇怪的是,她在最痛苦,最难过的时候想的、恨的、思念的不是伤害自己的人,却是那个她平时最痛恨的人——赵小美。有时候觉得俩个人明明是同样的情况为什么却是截然不同的命运,一定是她抢走了自己的幸福,所以恨她;有时候又觉得好像只有在她身边,靠近她才可以感觉到阳光的温暖(上学十多年,她是唯一一个她接近她,拿她当普通同学看待的人),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要接近她。
明明就是她主动追寻她到这里,明明很高兴她来找自己,却怎么也摆不出高兴的样子,反而是一如对陌生人的冷淡,连自己都想要唾弃自己。
是怕吗?怕在她的眼中看到同情与怜悯?还是怕她也认为她是个“白眼狼”?
对别人她可以不在意,就连母亲也只是伤心过就算了,因为她已经对她不抱任何期望了,可是她却害怕在小美眼中看到同样的目光。看到她那么高兴见到她,眼中完全只有欣喜,没有怜悯、没有鄙视,只有见到老同学的兴奋,她真的很开心却表达不出来。只能说出那么冷冷的话,让人以为她多么不愿意地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