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呵呵呵呵!这也太喜剧了吧,居然来月事晕倒也能穿越,这作者简直是太会掰了。哦呵呵呵呵!
一点也不好笑,我,金觅儿。就是传说中那个倒霉鬼。是没错啦,我是一直很想要穿越,可是,并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呀!我要带一打巧克力,游戏机,笔记本电脑,还有我最爱的洗发精,护发素,还有——可现在,看看我随身的包包里都有些什么宝贝!——一个没有电的手机,一个记事本,一些零食,以及一大堆卫生巾和杂物。
三天前,我和姐妹们一起去逛商场,去厕所里换了一个卫生巾而已。突然眼前一黑,在睁开眼时就来到了这里。一眼望去,整个儿就是一原始森林,谁这么可恶在我晕倒时把我打包到这里?历经三天的跋山涉水,就在我要一命归西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穿着古装的人。他看着我一动也不动,眼里有着难以掩饰的惊讶。
我大叫一声:“大哥!都什么时候了,还演什么戏呀!救人要紧啊,没见美女我已经不行了吗?”再次眼前一黑。
睁开眼,印入眼帘便是漫天飞舞的白纱。这风格也太诡异了吧!
“你醒了。”一个极为暗哑的声音,仿佛已经许久未曾开口说话。
“是你救了我?”是那个穿古装的人,他今天还是穿着那件白色长衫。看了我一眼之后也没在说话,转身离开。这都什么世界,这都什么怪物啊!
“我跟你说话呢!”我扬高声音,
“这里只有我。”还是那样生疏的像久不曾用的嗓音。
“大哥,可以冒昧问个问题吗!”我谄媚着笑脸。
“说”
“呃!你在拍戏吗?”同时注意观察他的表情。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完了,完了。貌似我真的是穿越了。
“我不是大哥,今年,”说着煞有其事的掐指一算“我应该六十有三了。”
“你骗鬼啊!还六十三勒!依我看,三十六还差不多。”本姑娘完全不信。
“咕——”一声腹鸣响起。
“有吃的吗?”我声音弱弱的问。
“没有。”
“什么,怎么会没有。你都不吃东西的吗?”我气愤不已。
只见那个老家伙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我已经有三十几年不吃东西了,只靠些蜂蜜和野果果腹。”
“不是吧!你以为你是小龙女啊!”
丫滴,我还真是倒霉。人家穿越不是都能遇到真命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怎么到我这儿,就遇见一寡言的老怪物,外加拖着病体生火做饭。
“咳咳咳咳!”生了一会儿火之后我才发现我好像不会做饭,嘿嘿嘿嘿!
“爷爷,您还是给我蜂蜜和水果吧!我好像不会做饭。”
我分明看见老家伙那张年轻的脸上,隐隐有青筋在跳动。只是不知是因为“爷爷”,还是因为我的后知后觉。嘿嘿!对不起观众,可是人家真的不会做饭嘛!
休息了数日后,我便急着离开。别的到没有什么,只是在这样蜂**果下去,我怕是想死的心都有了。我已经想通了,不就是穿越吗!我就不信凭我一现代社会的医大学生,收拾不了一群古人。结论就是,我,金觅儿,要在这不知名的古代开始我的全新生活了。继续朝我人生的唯一目标前进,钱进,钱进,钱进,为了银子,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