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讲,直销可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两大类。
(1)对于两种直销方式的解释。中国市场开放之初,在引入“Direct selling”这一西方名词时,由于人们理解上的问题,将其直接翻译成“传销”。在1997年颁发而又终止实施的《传销管理办法》中,有“多层次传销”、“单层次传销”的明确解释。但是这些解释都没有给“直销和传销”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最近正式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给它们作出了定义和解释。这些解释应当是迄今为止对于这两个名词的最具权威的解释,因为它出自政府部门。其内容大致如下:
直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直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直销和单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直销员,并由直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销给消费者的一种促销经营方式。单层次直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一个层次的直销员,并由直销员将生产企业的产品直接直销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2)两种直销方式的根本区别。根据权威部门的解释,可以这样理解多层次直销与单层次直销的区别。从渠道的商品流程来看,在单层次直销中,商品流转形式为:生产企业——直销员——消费者;而在多层次直销中,商品流转形式为:生产企业——直销员——……——直销员——消费者。可以说,商品流转形式的差异,是两种直销形式存在巨大差别的根源。
在商品流转的过程中,给人们造成的假象是,多层次直销似乎只是比单层次直销多了几个层次的直销员。事实上,这种假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商业诱因。只有揭穿商品流转形式这层面纱,我们才能清楚地看到这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归根到底,与单层次直销相比,多层次直销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经营风险。
首先,从商品的所有权转移来看,多层次直销比单层次直销要频繁得多,这就容易引起渠道成员之间的冲突。在多层次直销中,层次发展越多,引发冲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由于一名直销员往往倾向于发展尽可能多的下线,因而交易关系数或销售人员的增长呈现出按几何级数递增的态势。其中的任何一个层次出现所有权转移危机,或者供应链断裂,就会引起整个渠道结构的麻烦,不可控的因素随之增加。相比较而言,单层次直销就少有这样的麻烦。它们的直销人员与顾客进行直接接触,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能够将所有权转移风险降低到可控制的程度。
其次,在多层次直销这种销售方式下,每一个直销员将商品销售之后,除了可以从公司得到佣金外,还可以由自己向公司推荐新的业务人员,发展自己的多层次直销网络,并根据下线销售业绩的大小,获得积分点进行累计,并从公司得到一定的奖金。
而且每一个进入网络的新成员,都可以沿用这种下线发展模式和奖金获得模式,通过本人直销产品和发展自己的销售网络而得到更多的报酬。单层次直销与此不同,由于没有下线人员,它们的直销员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本人直销商品的折扣。
需要指出的是,依据上述分析,我国现阶段开放的是单层次直销模式。这从根本上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维持直销市场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