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林肯在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两名法官的主持下接受了律师业务考试。同年9月9日,林肯取得了在伊利诺伊州所有法院里开展律师业务的许可证。此后,林肯与约翰·托·斯图尔特合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在当时的美国中西部新开垦地区,所谓法院,是采取一种到各处巡回工作的组织方式。所有检察官、律师、书记官,都一起到乡下去,在所到的各市镇上,开庭审理。
贫穷的林肯,起初是骑一匹从朋友那里借来的马,到后来才自己买了一匹坐骑。不过,他并没有雇佣马夫,所以,一到投宿的地方,就得自己动手为马洗澡,还得切草料喂马。
这个高个子的大汉,手提着一只大旅行包和一把布伞,昂然骑在一匹瘦马上的样子,简直是堂·吉诃德再世!当时的法庭,往往设在较大人家的木屋里,有时设在学校或教会里。如果一时找不到这种场所,就只有露天开庭了。这样多少带着原始的情调,可是,也因此充满着温暖的人情味。每次休庭,到了傍晚,大家就一起回到投宿的地方。乡下菜的味道,简直使他们难以下咽;有时候,因为没有床,就在地板上打开铺盖来休息,真是吃尽苦头。可是,每当吃过晚饭,点上灯后的这段时间,因为镇上的人们都出来玩,所以倒也相当热闹。
每当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被称为“华盛顿口才第一”的林肯,总是成为大伙的话题。
当时的美国中西部地方,是民性强悍的新开垦地区,所以,血腥的凶杀案、酒醉杀人案,层出不穷。一天,林肯听人家谈论着一桩奇异的杀人案件。
“在梅松乡的一个村子里有一群青年,在酒店里喝醉了酒以后,就开始他们家常便饭的打架。打过架以后,第二天早晨,他们之中的一个名叫墨凯的,竟在家里死去了。”
“这样说来,大概当天晚上,有人溜进了那人的屋子里,对不对?”“没有,一点也找不出有人溜进来的痕迹。大家的猜测是,曾跟他在酒店里斗殴的人,埋伏在半路上,下了毒手。”
“不过,这说法也不合情理。如果有人埋伏在路上下手的话,尸体不是应该留在现场才对吗?墨凯怎么还能回到家里呢?”“听说是骑马回去的。说起来这的确可疑。不过,在马圈里,的确拴着一匹满身污泥的马。”
“这样说来,怕是那个喝醉了酒的墨凯,半路里从马上跌下来,跌破了头,回到家里以后,才死去的吧?”
“也可以这样推测。不过,现在有一个在现场看到了墨凯被杀的证人,出来做证呢。”
“哦,看来这案子倒有点可疑。那个杀人嫌疑犯,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是个叫威廉·安斯屈伦的年轻人,外号大火,是他和墨凯吵了一架。”
安斯屈伦!当林肯失业,欠了人家1100元债务,弄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曾经很亲切地收留并照顾他的,不就是安斯屈伦吗?那时候,林肯还常常为他照看孩子。那孩子的名字,就叫威廉,现在已经长得那么大了吗?屈指一算,那已是二十年前的往事了。
“无论如何,我非去救威廉不可!”立时站起身来,到房间里写了一封信。
这个时候,安斯屈伦已经去世了。正当威廉和母亲正为无法洗清冤枉苦恼的时候,他们接到了林肯的来信:
“听说你们遭遇了一场不白之冤,你的孩子蒙受杀人嫌疑而被捕了。这个孩子,我绝对不相信他会闯出那样无法无天的大祸来。这案子一定要受到公正无私的审判。同时,为了报答你们过去给我的长期帮助,我要无代价地来为这个案子辩护。”
审判的日子终于来了。在经过一番事实的调查以后,先把查理斯·亚伦——这个自称亲眼看到了行凶的人传上法庭。那人就把安斯屈伦在树林边空地上,怎样杀死了墨凯的经过,活灵活现地在法庭上述说了一遍。
承办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是个很有名气的人。林肯站起来,对着证人所作的供词,开始提出反问:“我先要问证人,是不是在安斯屈伦杀了人离开以后,被害人墨凯才倒在地上的?”“不是的。在不到三十分钟以后,墨凯爬了起来,就由五六个人,把他扶上马,驮回家去。”
“这样说来,墨凯当时并没有死。”林肯笑着,把放在证物台上的一根细长的棍棒,高举在手里:
“这是打架时所用的棍子,是不是?”
“是的,没错。”
“有一点,检察官似乎问漏了,打架是发生在什么时候?”“是在十点半以后。”
“打架的时间,怎会这样清楚,是不是证人在那时曾看过钟表呢?”
“并没有看,不过因为酒店总是在十点半关门的。在打架开始以前,大家就闹哄哄地从酒店里出来。我是看到了大家回去的。”
“好,我还要问证人,他们打架的时候,你站在离现场多远的地方?”
“十米左右的地方。”
“不过还是看得很清楚的,是不是?”
“是的,看得很清楚。因为那晚的月亮照耀得像白天一样。”“月亮是在哪一边?”
“刚巧在头顶上。正像正午时的太阳。”
“那么,我还要问明白一点:证人知不知道,在法庭上故意做伪证,是要受伪证罪的处罚的?”
“知道……不过,我所说的话,都是实在的。”
“好……现在,请传讯奈尔逊·瓦特金斯。”
这时候,林肯就盘问另一个证人。他是一个农村青年。又把刚才那根棍子拿过来,举在手里给他看。
“证人有没有看到过这根棍子?”
“看到过,这是我的棍子,是我亲手做的。”
“没有错吧?”
“没错。大约一年前,因为我要捉麻雀,才做了这根棍子的,你看。”
接着,他伸出手来,指着那根棍子的柄说:“在这里,还刻着我姓名的缩写字母。可是,这根棍子太重,用起来不太方便,所以,就把它扔掉了。那是在听到墨凯被杀的消息以后。”
“这样说来,当他们打架的时候,这根棍子还放在你家里是不是?”
“是的,放在我家衣柜的抽屉里。”
“好,这样就够了。”
接着,林肯又把所有各种证据,仔细看了一遍,又站了起来:“各位陪审员,最后,我还要提出一个证据来。这证据,就放在我的衣袋里。”
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来。
“在这个小本子里,记载着各种有趣的事情,实在是一本很方便而有用的书。因此,这本书可以证明检察官所传的证人,所说的话都是假的——你们看!”把封面给大家看了看,然后说:“这是一本历书。在这本历书里,关于1月25日的夜月,是这样描写的,让我读出来:在中西部各州,月亮在十点十七分整落下去。”
旁听席上,响起一阵惊异的声音,因为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反证,而且,是无法动摇的铁一般的事实。证人亚伦脸色发青,身子摇晃得几乎要倒下来!林肯斜着眼睛望着他,说道:“各位,那天晚上,月亮早在十点三十分前就沉下去了,这是无法变动的科学事实。而且,那个所谓行凶的现场,是在深谷底的树阴里。在十点半以前,月亮早就被那参天大树的树阴遮蔽了起来,在距离十米的地方,说是看得非常清楚,那是不可能的。所以,结果证明证人亚伦是随便捡来一根棍子,做了一篇虚伪的证词。”
接着,林肯又对着旁听席,不慌不忙地发表他的意见:
“各位!法律是公正无私的。我早就相信安斯屈伦无罪。可是,要找出反证来,推翻这个撒谎的证人所作的证词,的确是费了不少苦心。我正在那里研究这案子的时候,昨天半夜里,挂在半空中的月亮,给了我一个启示,所以我才去查查历书。
“啊!我还不曾有过这样高兴的事情。因为,这个可怜的冤屈者,是我的大恩人的后代。”
“我曾经在新撒伦村子里,弄得身上一个钱也没有,像叫化子一样的时候,收留我的,就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和今天也坐在这里的这位亨纳夫人。我抱着这个孩子,唱催眠曲的那一幕往事,到今天还历历在目。”
“这个恩人,现在已经离开人世了,而他的太太和儿子,正被冤屈折磨得苦恼万分。我能够帮助他们,总算报答了我所受到的大恩的万分之一。”的这番话,使在场的人们都深深地受到感动。这时从西面窗口射进来的一道夕阳的红光,照在他的身上,他显出一副庄严的神态!“各位陪审员,夕阳马上就要下山了。我希望趁着晚霞的光芒还没有消退以前,对这个遭了诬陷的被告,宣告无罪!”林肯脸上,挂满了热泪。那些听众,也一个个泪水纵横!审判长在获得了陪审员的答复之后,很庄严地站起来宣告:
“被告威廉·安斯屈伦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