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7年3月3日
本抗议呈递众议院,经宣读之后,决定向各报刊散发,全文如下:
《关于国内奴隶制问题的议案》已经本届州议会参众两院通过,下列签名者对该议案的通过特此提出抗议。
他们确信奴隶制是建立于侵犯他人权利和错误政策之上的,可是传播废奴主义学说相反会增加而绝非能减轻它的罪恶。
他们确信,依照宪法,合众国国会无权干涉各州的奴隶制。
他们确信,依照宪法,合众国国会有权在哥伦比亚特区废除奴隶制,但除非应该特区民众的请求,否则此权不可行使。
这些观点与上述议案中所包括的那些观点之间的差异,就是他们提出本抗议的缘由。
桑格蒙县代表:丹·斯通
A·林肯
1858年6月16日,林肯采取了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具有深远影响的一步。他在伊利诺斯州共和党代表大会的闭幕式上被提名为美国国会参议员候选人,在提名后他发表了下面这篇演说。林肯通常很少向他人征求意见,但在本次演说前,他却召集了几个党的领导者和几个亲密的好友,向他们宣读了讲稿的开头一段。他是否应照讲稿所写的这样宣读呢?除了一个人赞同外,其他所有人都劝他别这么做,他们认为这么做将会在即将开始的大选中给他本人及共和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而唯一持赞同意见的人就是威廉·赫恩登——林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竭力奉劝林肯就照原稿发表演说,并且声称如果林肯这样做了,这次演说将会使他登上总统宝座。林肯依照原稿发表了这篇演说,结果不出那些精明的共和党人之所料,这一前卫的观点引发了惊慌。在随之而来的竞选活动中,道格拉斯利用此种情形大捞政治资本,林肯败北了。但这次演说,以及之后不久的他与道格拉斯的着名论辩中发表的其他几次演说,使林肯成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物。
美国有史以来最着名的一场辩论发生在1858年,地点是伊利诺斯大草原的一个镇上,辩论的双方分别是道格拉斯参议员和林肯。林肯个子高而笨拙,他的对手道格拉斯则矮而优雅。这两个人不但在外表上迥然不同,他们在个性、思想、立场和见解上也完全不一样。
道格拉斯身处上流社会,林肯则有“劈柴者”的绰号,他常常穿着短袜子就走到大门口去接见民众;道格拉斯的姿态十分优雅,林肯则显得比较笨拙;但道格拉斯完全没有幽默感,而林肯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讲故事专家;道格拉斯不苟言笑,林肯则经常引用事实及例子来打动听众;道格拉斯骄傲自大,林肯则十分谦逊且宽宏大量;另外,道格拉斯的思考速度很快,林肯的思想过程则是慢条斯理的;道格拉斯说起话来犹如狂风暴雨,林肯则显得比较平静,而且表达思想时非常深入,且十分从容不迫。
这两个人虽然外表与内在迥然不同,但他们都是不同凡响的演说家,因为他们都具有无与伦比的勇气与超乎常人的感知。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人企图模仿对方,他一定会在这场辩论中败得很惨。幸运的是,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独特才能发挥到了极点,因而使自己既显得与众不同,又具有说服力。
共和党作为一支新生的政治力量,在1854年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通过实施后得以迅速发展,它的势力主要源于那些反对将奴隶制扩展到准州的人们。在林肯对道格拉斯的辩论中,奴隶制度成了最为重要的争论焦点。林肯的这篇开场演说,最简洁明了地阐述了共和党人对奴隶制所持有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