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年,林肯身处斯普林菲尔德,却十分关注首都一年来所出现的政治动乱和险恶局势。为此,他大量阅读《国会环球报》和其他报刊读物,感受着时代的弦音,他知道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每个人都将自己身上可当做武器的东西亮了出来。
亨利·克莱是美国辉格党创始人之一,曾任国会议员、国务卿,一贯倡导鼓吹南北调和妥协,被林肯誉为“我理想中最完美的政治家”。克莱在1850年1月提出了一项“综合法案”,又称“大妥协案”,稍经修改即于1850年9月由美国国会以一系列单个法案的形式通过。法案规定:准许加利福尼亚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让新墨西哥和犹他两地成为准州,即成为美国联邦政府统治下的具有有限自治权力、但尚未取得州一级资格的属地,有关奴隶制是否禁止由这两个准州自行决定;得克萨斯如放弃对新墨西哥边界领土的要求,并将它的其他边界也固定下来,则拨款予以补偿;哥伦比亚特区的奴隶买卖应予取缔,但鉴于哥伦比亚特区的土地是由马里兰州划归联邦政府的,所以只要马里兰州坚持,特区的奴隶制就应继续保留。此外,还通过了新的逃亡奴隶法,即奴隶主有权到北方各州追捕逃亡奴隶,认领奴隶的所有权不由陪审团裁定,而由一名经过授权的联邦官员判决,如判决有利于黑人,该官员可得五美元报酬,如判决有利于奴隶主,则可收取十美元报酬。凡协助黑人外逃的人都要处以罚款和监禁。亨利·克莱认为,南北双方只有通过妥协,互相迁就让步,联邦才能得救。但是历史证明,1850年美国通过的“大妥协案”并没有消除两种社会制度的矛盾。1854年,南北斗争终于在堪萨斯准州发展成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当时堪萨斯准州正式组成,一些骑马的武装分子从蓄奴的密苏里州越境冲进堪萨斯准州,与来自新英格兰的废奴主义者相互战斗,以争夺对堪萨斯准州的政治控制权。第十四任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1853~1857)不许联邦进行干预,于是堪萨斯准州通过居民投票成为蓄奴州,政治冲突逐渐演变成“流血的堪萨斯”的内部冲突,成为美国内战的序幕。
在国会就亨利·克莱提出的“大妥协案”进行最激烈的争论时,南方领导人恐吓说,他们要将驻扎在有争议的新墨西哥领土上的联邦军队赶走。这种威胁性挑战激怒了扎卡里·泰勒总统。泰勒对“大妥协案”嗤之以鼻,如果他不在7月9日病逝,就极有可能否决这个法案,所以丹尼尔·韦伯斯特认为,泰勒的死阻止了1850年内战的爆发。
参议员道格拉斯对这种立即脱离联邦的露骨威胁进行了反击,他鼓吹建立一个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共和国。道格拉斯与五天之后继任的辉格党人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1850~1853)交往密切。菲尔莫尔为“大妥协案”尽了最大的努力。该案在其中的某几项议案稍经修改后,以超过反对票的绝对多数优势获得通过而成为法律。“大妥协案”通过时,华盛顿的礼炮轰鸣,群众举行大游行,欢庆该案的通过。因为脱离联邦和随之可能发生的国内战争已被制止,人们认为可以高枕无忧、安心睡觉了。两年之后,林肯谈到这次新的和平时曾经说过:“国家安然渡过了种种险境,它现在是自由、繁荣、强大的。”
1854年初,道路拉斯在国会提出了着名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使之获得通过并成为法律。根据该法案,各准州政府可决定在其辖区范围内允许或禁止蓄奴。这一政策被称为“人民主权论”。通过该法案就等于彻底废除《密苏里妥协案》,北部反法案派在道格拉斯提出法案的第二天(1854年1月24日)发表了《致独立民主派的呼吁书》。他们称该法案为奴隶主的阴谋,而且违反《密苏里妥协案》和《1852年妥协案》,因为这两个拟议中的准州均位于北纬36°30′以北。认为,由于《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在国会的通过,实际上也就废除了《密苏里妥协案》,这必然会使奴隶制蔓延到北方诸州。
为什么道格拉斯要干出这样的事呢?似乎无人知道。至今从事研究的历史学家们还在争论这件事。不过,我们还是很清楚地知道一点:道格拉斯希望在1856年当选总统。他晓得这一番废除妥协的举动,在南方对他的帮助很大。
然而北方如何呢?道格拉斯早就预言过它会引起一场疾风暴雨般的大混乱。果然,在那边掀起了一阵大风暴,把两大政党吹打得粉碎,最后还将整个国家卷入内战的漩涡里。
成千上万的乡村城镇掀起了浪潮,新英格兰和西北地区的牧师也愤怒地抗议。道格拉斯被称为叛徒,因为他出卖了人民、出卖了国家、出卖了自由。一路上有人送他十三块金币以象征他是犹太人,还有人送他绳子希望他系上脖子。激烈而愤怒的社会舆论更加激发起群众的公愤。在芝加哥,甚至连民主党的报纸也对道格拉斯严加指责。
傲慢的道格拉斯垮台了。他竟然在自己的州内把自己的党分裂了,又刚好在选举之前。这正是林肯的大好机会。
这不但是他在政治上可以复职的机会,也是他可以被选为美国联邦参议员的机会。沉寂一时后,又开始奋发向上了。
他开始准备演说辞,在州立图书馆用功了好几个礼拜,参考历史,收集资料,并加以分类、研读,还研读了当时在参议院为要通过该案而相互争论所发表的一切激烈的争辩内容。
1854年10月3日,在斯普林菲尔德召开全州集会。成千上万的农夫源源而来,男人带着他们得意的猪、马、牛及玉米,女人则捧着她们的果酱、松饼或蜜饯。但是这些展览,却因为另有引人注目的事件,而几乎被人遗忘了。几周以来有广告到处宣传着,道格拉斯要在集会开幕的当天演讲,而国内各地方的政治领袖们都要群集此地听讲。
当天下午他讲了三个多钟头,把自己的记录详加说明,用来辩护自己、攻击别人。他矢口否认他立法制定某个地域可以蓄奴,或某个地域不可蓄奴等事,并强调应该由当地的人们按他们的意愿来决定有关蓄奴的任何问题。
“当然了,”他喊道,“如果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的人民有办法治理自己,他们也必能管理少数的黑奴。”林肯坐在前排附近,仔细听每个字,并斟酌每一个议论。当道格拉斯演讲完毕时,林肯便宣布“我明天要剥下他的皮并挂在篱笆上面”。那天下午,他做了一次有生以来最伟大的演说。那天是一位新的林肯在演讲——是对于一种绝大罪恶之兴起而大生感触的林肯,也是为着受欺压的种族请命的林肯,更是被道义的伟大所感召而一心向上的林肯啊。
他将蓄奴的历史检讨了一番,并慷慨激昂地举出五点理由来反对这种制度。
“当南方的人民向我们声明,他们正如我们一样,对于奴隶制度的建立是不应负责的,我只能承认这个事实。若说这制度现今的存在,实在是不知该如何圆满地废除它,我也能够明了并赞同这个说法。我决不会因他们做不了一件连我本身都不知如何去做的事来非难他们。即使这世上所有的权力都属于我,我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制度呢。”的机会来了,因为接下来就是选举,道格拉斯的民主党正在不得人心之际,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如果能选入国会参议院,那就太好了。这么多年,即使是那个与自己决斗的谢尔兹如今也已超越自己。林肯已四十五岁了,年纪也不小了,每当想起这点他常常会出神。现在谢尔兹是道格拉斯的忠诚追随者,取胜的希望并不大。他不用着急,他也真的并不怎么在意,他甚至说他不想参与竞争,当然他也不反对提名。当他的名字一提出时,便立即通过了,他现在是参议员候选人。他的对手是谢尔兹和特伦布尔。李曼·特伦布尔从康涅狄格至伊利诺伊州开办律师业务已有所成就,他是一个民主党人,但现在因内布拉斯加问题而反对道格拉斯。
不久之后,林肯也开始活动了,他要争取广泛的支持,尤其是如果能够赢得那些所谓的反内布拉斯加民主党人,那他就稳操胜算了。他感到他的胜算颇高,因而满怀信心。
当年的参议员是由州议会选出来的,而1855年2月8日伊利诺伊州议会就专为这个目的在斯普林菲尔德开会。
第一轮投票结果表明,林肯是有希望的,他以44票对谢尔兹的52票和特伦布尔的5票,只差6票便可获胜。这个结果表明了他的实力。
之后,形势急转直下,林肯一轮不如一轮,到第十轮投票揭晓后,特伦布尔当选了。再次沉浸在忧郁之中,甚至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忧郁。他回到律师事务所,坐在黄昏的阴暗中,低着头,沉思默想,直到黑暗将他重重包围。
一星期后他又驾起老白马,再一次走过一望无垠的草原后,从一个乡间法庭赶向另一个法庭。但他的心再也不注重在法律上了。如今除了政治和奴隶制度外,他不再谈别的事了。
他说过,每逢想起有几百万人沦为奴隶,他就一直心痛。于是他的忧郁症比以前更加频繁地复发,而且总是时间那么长,而又那么厉害。
有一天,他和另外一个律师在一家乡间旅馆共榻。他的同伴黎明醒来,便看到林肯穿着睡衣坐在床边沉思着,他闷闷不乐的,不是自言自语,就是心不在焉地发呆。终于等他开口时,第一句话便是:“我告诉你,这个国家不能长久地容忍一半自由、一半奴隶的状态。”
不久,斯普林菲尔德有一位黑人妇女前来请求林肯帮助。她说她的儿子在圣路易斯密西西比河上的一条船上做工。因为随船去了新奥尔良,在那里他被抓起来并关进了监狱,因为他没有证明文件证明他的自由之身。被囚禁了一段时间之后,他被登广告出售,以偿付他坐监的费用。听后便义不容辞地去拜访伊利诺伊州长,请求帮助,但州长说他也爱莫能助。林肯又给路易斯安那州长写信,州长回信说他也无能为力。林肯为此再次去见州长,希望州长能采取积极的行动,但州长摇头拒绝了。愤怒了,他只好募捐了一笔钱去解救那个孩子,使他们母子团聚。
挫折1856年6月,第一届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在费城召开,大会推举加利福尼亚自由州的国会参议员约翰·查尔斯·弗里蒙特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代表团曾提出林肯为副总统候选人,在副总统提名的第一轮投票中,林肯没有参加这次代表大会。当他得知自己的名字列入国家最高副职的候选人名单时,不胜惊讶。他大声说道:“不,这不可能是我。这一定是马萨诸塞州的那位大名鼎鼎的老林肯!”林肯在这里指的是那个担任马萨诸塞州州长的利维·林肯。
1856年7月23日,林肯去加利纳州进行竞选活动,为共和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争取选票。在演讲中,他越来越突出奴隶制争议,但不涉及将来可能出现的暴力问题。
大选结果揭晓,詹姆斯·布坎南出任美国第十五任总统。
布坎南的就职演说提到惨痛的堪萨斯争端,他要求全国人民把这个问题看成是司法问题而交由最高法院去裁决。
他说:“凡是最高法院的决定,无论是什么样的决定,我和所有善良的公民们一样都愿意愉快地遵从。”
1857年3月6日,在联邦最高法院审判室里,全场鸦雀无声,人们正全神贯注地倾听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罗杰·布鲁克·坦尼代表该院宣布对德雷特·司各脱案件的判决。坦尼是马里兰州人,在杰克逊总统任期内当过总检察长和财政部长,以后担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长达二十八年(1836~1864)。他是南方奴隶主的代理人,联邦最高法院实际上也就变成了南方奴隶主的工具。
德雷特·司各脱是一名奴隶,他的主人曾把他带进《密苏里妥协案》中规定的奴隶制是非法的地区(美国北部各州早已禁止奴隶制),于是他上诉要求得到自由。密苏里州最高法院判决他仍应做奴隶,因为他曾自愿回到一个蓄奴州去。该案子呈送于联邦最高法院仲裁,而联邦最高法院的九名法官中,有四名不同意密苏里州法院的判决,另外五名则是来自蓄奴州的。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宣称:“国会无权在各准州中禁止奴隶制,《密苏里妥协案》违反了宪法;一个奴隶就是一份财产,如果一个奴隶主把他的财产带到了一个以美国宪法为最高法律的地区,那他的财产是不能被剥夺的;黑人奴隶或其祖先是奴隶的自由黑人,均不得成为美国公民。宪法中的公民一词原意不包括黑人。”坦尼在宣读判决书时,引用了《独立宣言》中“一切人生来平等”的话,但他却说什么:“上述笼统的字句似乎概括了整个人类……但显然不容置疑的是,这句话的原意不包括被当做奴隶役使的非洲人种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