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初,香港电影业陷入一个低潮期。邵氏作为香港影业龙头老大,其影片亦屡屡创下低票房。张彻拍的武侠片尚能勉强支撑,其他几乎一律以惨淡收场。
这种情况之下,邵逸夫只得降低成本,压缩开支。据资料记载,当时邵氏自己的武师,每月只有300元的薪水。这必然会导致影片质量更差,越发乏人问津,邵逸夫只好进一步压缩开支,于是形成了恶性循环。
这也许是邵氏兄弟固有的经营作风和办事习惯。邵村人做制片业务的时候,也提倡低成本、小制作,也许,这一切从商人家庭的出身,可以找到根源,他们有着吝啬、俭省的本质。以邵逸夫的精明,不会不知道,这样的做法并不会改善公司现状,而只会令情况更糟。
正是因为邵逸夫节省开支的做法,让他错过了一个人。如果他将此人收至旗下,不仅会扭转邵氏的票房局面,更会帮助他进一步巩固邵氏在香港电影界的地位。但他错过了,所以同样的事情,没有在邵氏发生,而是在“嘉禾”出现了。
邵逸夫错过的这个人,就是李小龙。
1971年,“嘉禾”的《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三部影片横空出世,风靡了整个华人圈,甚至发行到海外市场。凭这三部影片,嘉禾连破票房记录,使“嘉禾”在短时期内迅速成长起来。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居然很快就能与香港王牌电影公司邵氏分庭抗礼,并驾齐驱。
“嘉禾”之所以一年之内就能取得如此成绩,都缘于李小龙的出现。
李小龙1940年出生在美国旧金山,他的中文名是李振藩。他在电影业里出道很早,六岁的时候,便在粤语片《人之初》中饰演一名小男孩,以后又在二十多部影片中饰演儿童角色,是个小小童星。李小龙这个名字,就是那个时候漫画家袁步云给他起的艺名。恐怕袁步云自己也没有料到,这个名字后来会响彻全球。
李小龙出身演艺世家,父亲是粤剧名伶李海泉,他自己也很早就介入此道。但最初,李小龙的主攻方向不是表演,而是武术。他少年时期生活在香港,曾拜武林高手、“咏春拳”名家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18岁的时候去美国留学,在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哲学系读书时,就自创了武馆。1964年,李小龙带着新婚妻子移居洛杉矶,这一年冬天,洛杉矶举办“长堤国际空手道大赛”,他的中国功夫在大赛上出尽风头,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此后,李小龙在美国名气极大,备受推崇。同时,这次大赛也成为他进入电影界的契机,他被好莱坞看中了。他在美国的第一部影片是《陈查理》中出演长子一角。
1966年,美国福克斯公司拍摄电视剧《青蜂侠》,李小龙在片中扮演主人公青蜂侠的助手“加藤”。这部电视剧影响不大,但李小龙的中国功夫,在片中却颇为引人注目,受到了行家的肯定,也深受观众喜欢。
但那个时候,华人在美国的地位很低,表现在电影业,就是华人只能演配角、反面角色,很少有机会能担任主角。所以在《青蜂侠》之后,李小龙虽然在好莱坞客串过几部影视剧,却都戏份不重。李小龙喜欢演戏,当时他策划了一部这样的片子,名叫《无音萧》,片中展示了中国功夫,他很希望能主演此片。但华纳兄弟公司看后,毫无商量地就毙掉了这个策划。
这一举动,令一直在好莱坞苦等机遇的李小龙认识到,华人想在西方影界发展,存在太多的阻碍。这不单是因为中西方文化差异,更是国力不强的体现。华人想在此崭露头角,实在是太过艰难。李小龙开始动摇,他想,也许离开美国回香港,才是自己的出路所在。
李小龙在好莱坞参演的影视剧,这时已经在香港放映,港人已渐渐知道了李小龙,并开始出现“李小龙热”。他们对李小龙的身手大加赞赏,叹为观止,很多制片商都希望李小龙来香港拍片。当时李小龙曾因事从洛杉矶来到香港,走在街上,有影迷认出他来,大喊李小龙在影视剧中角色的名字。这一切,与他在美国受到的冷遇形成强烈对比,坚定了他来香港发展的信心。
李小龙毕竟在美国好莱坞干过,他按照好莱坞的演员待遇,对电影公司提出要求。公平地说,他的要求并不过分,只是好莱坞一般演员的片酬标准,但是,香港不是好莱坞,在香港,没有多少人能花得起这个价钱。
李小龙向友人透露了自己的意思,他想与香港最大的电影公司合作。事实上,也只有香港最大的电影公司,才有能力满足他的要求。他的要求之一,是主演一部电影,片酬一万美元,拍摄时间不得超过60天;之二,是只拍他满意的剧本,否则不拍。
李小龙的意思很明确,他是想和邵氏公司合作。邵氏是香港影业龙头老大,实力雄厚,在香港以及南洋,都有广泛的院线发行网。李小龙若能和邵氏合作,公司演员相辅相成,相互提携,必然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李小龙把自己的资料和要求,通过朋友转交给邵氏导演许国,自己则飞回洛杉矶等候消息。许国在一次邵氏公司例会上,将李小龙的情况向邵逸夫做了汇报,并把李小龙的要求一一摆明。邵逸夫初时还有些兴趣,表示可以让他加盟邵氏,听到后来,邵逸夫面呈怒色,断然拒绝了李小龙开出的条件。他冷笑道:“开什么玩笑,我手下年轻漂亮的女明星,一个月才600元港币。不就是一个教人打拳的武师吗,邵氏300元一个月的武师有一大把。一个从来没演过主角的武师,我出几千港币让你来试演,已经够抬举你了。”
说这话的邵逸夫并没有意识到,漂亮的女明星多的是,武师也多的是,而李小龙却只有一个。至于李小龙提出的片酬要求,不过是好莱坞最普通演员的片酬标准。李小龙要求合适的本子,也不过是一个有才气有特点的演员的正常要求。很明显,演员只有碰上适合自己的本子,才能得到最好的发挥。
但香港最大电影公司的老板,从来就不习惯演员向他提要求,何况是在他看来非常离谱的要求。他认为李小龙是自重身份,漫天要价。他让制片主任袁秋枫给李小龙回了一封信,告诉李小龙,邵氏的片酬是港币三千到九千,拍摄周期由公司定,演员不能限制。邵逸夫轻慢地加了一句:叫他来香港,一切由这边安排。
在邵氏,除了极少数公司志在必得的人员,从来都是演员迁就公司,而无公司向演员妥协的道理。所有演员、导演同邵氏签约,都要无条件服从公司的条款。想加盟邵氏、借邵氏之力圆自己明星梦的演员多的是,哪个敢如李小龙,提出一大堆条件?邵逸夫当然认为,李小龙最终也会乖乖就范。
但李小龙给邵逸夫的答复是:“我不干!”
李小龙在美国好莱坞虽然并不如意,但毕竟见识过国际一流的制片公司,见识过大规模、大气派,他并不把邵氏放在眼里,不会对邵逸夫俯首帖耳。邵逸夫给出的报酬,远低于他的期望值,即使和香港同期的当红影星相比,也非高薪。心高气傲的李小龙宁肯继续在好莱坞的冷板凳上等待也许永不会到来的机会,也不肯屈就邵逸夫开出的条件。
邵逸夫与李小龙之间的这一段往来,很快就被邹文怀知道了。
两个对手公司之间的“情报战”,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永远都有一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人。对此,当年《银色世界》的总编辑刘亚佛有一段描述:邵逸夫上午召开的高级职员紧急会议,不到中午,邹文怀和何冠昌就知道内容了。高级职员中“有鬼”,邵逸夫当然很伤心,但又无可奈何。倒戈者当中,甚至有贴身的机要秘书。由于人才缺乏,竟然有些人脚踩两只船,白天在“邵氏”上班,晚上在“嘉禾”打工,只瞒住邵逸夫和方逸华以及邵氏家族的人。当时的邵氏明星,还出了个新招,就是去“嘉禾”见见邹文怀,利用记者拍照见报,于是,方逸华必定召见,提出好条件挽留。
现在想来,邹文怀在邵氏做全面管理工作十余年,公司上下都曾经是他的老部下,老朋友,就算不为利益,他打探一些情况也是非常容易的。
邹文怀得到消息,邵逸夫与李小龙没有谈妥。在邵氏久矣,他对邵氏“店大欺客”的作风自然了解。但他没有料到,邵逸夫居然没有认识到李小龙的价值,竟轻易地放弃了这棵摇钱树。也没想到李小龙居然不买邵逸夫的账。他感觉,自己的机会可能到了。
邹文怀在影坛多年,具有极为敏锐的直觉,他认定李小龙身上大有潜力可挖。况此时的嘉禾创业伊始,就处在被邵氏追杀的尴尬境地,正急需一个有号召力的演员和一部优秀的电影来扭转局面,如果李小龙能为嘉禾拍片,必能完成这个使命。他本来对李小龙的加盟没抱希望,一则公司成立不久,家底薄,很难满足李小龙所开的条件;二则他认为邵逸夫必然不会放过李小龙,定要把他招致旗下的,以“嘉禾”的实力,自然无力与邵氏争夺。不料双方都不肯妥协,邹文怀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邹文怀立即采取措施,要拉李小龙入伙。他不愧是搞宣传出身,心思缜密,为请李小龙煞费苦心,颇动了一番脑筋。他想,最有效的方法,当然是自己亲自去请。因为李小龙心高气傲,虽然想来香港发展,却仍然端着好莱坞明星的架子。如果投其所好,自己亲自上门,当能事半功倍。但是,“嘉禾”正在关键时期,自己不能轻易离开大本营。最主要的是,老板亲自上门,日后李小龙倘真的加盟“嘉禾”,自己将很难在他面前树立权威。可是,如果只是给李小龙打个电话,怕是很难达到目的,李小龙若一口拒绝,就没有回旋余地了。
考虑来考虑去,邹文怀决定委托“嘉禾”导演罗维的太太刘亮华,到美国李小龙住所去请李小龙。
这是一件惠而不费的事。当时刘亮华正在美国,希望能说服郑佩佩加盟“嘉禾”。郑佩佩是邵氏的武打女星,在《大醉侠》一片中担任主角,从而一举成名。此后又拍了一系列武侠片,深受观众喜爱。但人气正旺的郑佩佩突然宣布息影,远嫁美国。自组公司、急需人才的邹文怀于是试图拉她入伙。不料郑佩佩十分坚决,不肯复出,并态度明朗地表示,就算真的复出,她也会选择邵氏而不是“嘉禾”。
刘亮华没有完成使命,电话请示邹文怀,是否要继续说服郑佩佩。邹文怀指示:“不,你去说服李小龙”。
刘亮华于是辗转好莱坞,去见李小龙。
刘亮华绝口不提郑佩佩的事,而是告诉李小龙,是专程来拜访他的。面对这样一位远涉重洋、充满诚意的导演太太,李小龙自然非常感动。他热情接待了刘亮华,并把她介绍给他的家人。
邹文怀既能派刘亮华去做游说郑佩佩的工作,可见刘亮华的交往能力很强。她能说会道,又有女人的细心体贴,很快就同李小龙及其家人处得很熟,无话不谈了。
寒暄过后,自然要谈到电影,谈到邵氏,谈到“嘉禾”。刚刚被邵逸夫拒绝了的李小龙正对邵逸夫不满,因此对邹文怀离开邵氏另组公司表示非常理解。他说:“他们都是香港影界的顶尖人物,论才华谁也不比谁差,干嘛要一辈子屈着腰做人家的马仔?”
李小龙这番话,使刘亮华心中有了底。她从中听出了李小龙对邹文怀的赞赏之意。她趁机替邹文怀邀李小龙加盟,并开出了“嘉禾”的条件:每部片酬7500美金。至于李小龙其他要求,“嘉禾”亦当想办法满足。
李小龙知道,这个价钱,虽然在好莱坞不算什么,在香港却是高标准。尤其“嘉禾”不同于邵氏,对于“嘉禾”这种新成立的公司而言,已经是竭尽全力了。刘亮华特意不远万里而来,又开出这个价钱,让李小龙很是感动,因此没有再讨价还价。但他并没有马上签约,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剧本是什么。他的条件之一,是只拍自己满意的本子。
在刘亮华的诚意邀请之下,李小龙口头答应,为“嘉禾”拍两部影片。但一定要先看剧本,他认可才拍。
演艺圈没有秘密。刘亮华回香港不久,她曾去好莱坞拜访李小龙的事情就大白天下人人尽知了。邹文怀很是紧张了一阵,如果邵逸夫成心同嘉禾作对,此时站出来插一杠子,李小龙同“嘉禾”的口头约定,完全就可以作废。以“嘉禾”当前实力,毫无与邵氏抗争的可能。
但是邵逸夫全无动静。他不屑于参与这场角逐。不就是一个李小龙么?邵氏的武打明星多的是,并不少一个李小龙。如果两家公司竞相开出条件争抢一个演员,更会助长他的傲气,即使真的加盟进来,又怎生约束?
就是因为这样的想法,令邵氏错失了一个功夫巨星,帮对手“嘉禾”送去了一棵摇钱树。
邵逸夫按兵不动的同时,“嘉禾”却正在紧锣密鼓。他们请人加班为李小龙量身定制剧本,很快,剧本就通过航空快件飞到了李小龙手中。剧本是香港才子倪匡的初稿,导演罗维再从电影角度进行了技巧方面的修改和处理。李小龙对倪匡大名自然并不陌生,知道他是武侠小说名家,先就有了几分认可。看过之后,大感兴趣,认为这正是自己想要的剧本,其中人物和故事,都恰能表现中国功夫。
这个剧本,就是后来轰动一时的《唐山大兄》。
李小龙立即给邹文怀回话,答应担任该片主角,并同意签约。邹文怀这边更不迟疑,立即安排拍摄事宜。《唐山大兄》的导演是罗维,外景地在泰国。于是1971年7月,李小龙由美国、“嘉禾”摄制组由香港,分别赶往曼谷,开始了《唐山大兄》的拍摄。
这是邹文怀与李小龙的第一次见面。在曼谷郊外一个名叫柏庄的村子,电影公司老板和未来的武打巨星双手握在了一起。李小龙充满豪情地宣称:“你等着瞧吧,我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中国明星。”
两个人都笑起来。也许连李小龙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句话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变成事实,邹文怀更是将此看做一个身负技艺之人的狂妄。但邹文怀对李小龙很宽容,能容忍他的一切缺点,包括他的狂妄自大和喜怒无常。所以他只是鼓励李小龙:“我希望看到你在影片中有上佳的功夫表现。”
李小龙敢出此言,确是缘自他对自己功夫的自信。此前他在电话中曾对邹文怀说过,香港武侠片中的功夫表现,虚假得很,香港的武星没有一个会武功,有本事就表演真功夫,等等。而邹文怀也必须承认,李小龙说的是有道理的。当时香港最红的功夫明星,便是跟随他的王羽,但王羽一招一式虽像模像样,实则却是搞体育出身,没有练过武。武打影后郑佩佩,拍电影之前只是个舞蹈演员,武打动作只是姿势优美,行家一看便知是花拳绣腿。稍后的姜大卫、狄龙等人虽然少年时期学过武术,武学造诣却也远不能与李小龙相比。
但能否成为最伟大的中国明星,仅凭武功显然还不够,这里需要许多因素,包括运气。
应该说,李小龙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唐山大兄》由李小龙、田俊、苗可秀等主演,其中李小龙戏份最重。故事讲述了华侨郑朝安,在泰国与贩毒分子奋勇抗争的经历。李小龙之所以答应拍摄这部影片,并不是因为它的故事,而是在这部影片当中,能展示李小龙不同寻常的真功夫。这种真功夫,是当时香港任何一个武打明星都没有的。这部影片恰恰能让李小龙把别人没有的东西尽情施展出来。
虽然7月份的曼谷酷热难当,但摄制组还是尽量按照李小龙的要求,日夜赶制,《唐山大兄》果然只用了60天就拍完了。封镜后李小龙仍回美国,直到10月份,才又带着妻子飞回香港,出席《唐山大兄》的首映式。
1971年10月30日的夜晚,将是李小龙终生铭记的夜晚。他在美国遭受的所有冷遇,感到的种种不公,都在这一夜里被观众的狂热所清除。
这一夜,是《唐山大兄》的首映式,香港报纸用“震惊”来形容这部功夫片。票房更是一路飙升,上映不到三个星期,就大破港产片记录。此前,港产片票房收入最高纪录保持者是《仙乐飘飘到处闻》,九个星期内卖出了230万港币。而《唐山大兄》仅在香港一地首轮上映,就赚得350万港币。嘉禾公司借此一举成为一家颇具实力的电影公司。
不仅在香港,此片在台湾、新马等国语片市场,也同样大受欢迎,频频打破当地票房记录。甚至在国外,如罗马、悉尼、贝鲁特等国外大都市,《唐山大兄》居然也受到热烈追捧。他们虽然对中国文化不很了解,但对片中的中国功夫却大感兴趣。一位美国娱乐记者在一篇报道中对此片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这部影片是李小龙从影以来最好的一部动作片,这是人类出现在胶卷上最卓越的一次。我认为可和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史蒂夫·麦奎因或《007》的影片媲美。”
受益者除了嘉禾公司,还有主演李小龙。片子上映之后,香港刮起了李小龙旋风,李小龙凭借此片一举成为香港的武打巨星,地位远在王羽之上。因为李小龙是一个功夫高深的武术家,所以这部影片之后,大家都习惯把武侠片改叫功夫片。
《唐山大兄》一炮打响,令几家欢喜几家愁。最懊恼的,自然是邵逸夫。他不仅眼睁睁看着李小龙与邵氏无缘而去,更眼睁睁看着因为李小龙的出现,“嘉禾”迅速摆脱困境,成长为一家有实力的电影公司,成为邵氏的强大对手。而这一切,原本都可以属于他的,这令他后悔不迭。
而最为高兴的,除了邹文怀、李小龙等人,当属国泰公司的朱国良。朱国良一年前支持邹文怀离开邵氏,创办嘉禾公司,如今“嘉禾”迅速发展,成为邵氏最强劲的对手,简直大快人心。朱国良自己虽然没有斗过邵氏,却支持了一个强大的盟友,这同样让他很有成就感。就在“嘉禾”蒸蒸日上、发展态势极佳之际,朱国良宣布中止国泰公司制片业务,旗下的永华片场以极优惠的价格转让给嘉禾。从此,国泰电影公司退出香港影坛,朱国良及“国泰”员工,不再直接与邵氏交锋,而是看“嘉禾”与邵氏龙争虎斗。
“嘉禾”有了自己的片场,可谓如虎添翼,他们一鼓作气,在《唐山大兄》公映期间,就开始拍摄第二部影片《精武门》。《精武门》仍由李小龙主演——他在片中饰演陈真。倪匡、罗维为编剧。
李小龙的真功夫在本片当中得到了更好的展示。《精武门》的打斗场面极其精彩,所以后人评价,这是李小龙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影片中展示了李小龙的绝技——双节棍,完美体现了李小龙的个人风格。而片中主人公陈真一跃飞起,凌空怒踢的镜头,更是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以致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孩童在大街小巷模仿这一动作。
《精武门》的上映更是盛况空前,比前一部《唐山大兄》还要上座。最初的两个星期,票房就高达400万港币,而《唐山大兄》,前三周的票房是350万。香港多家报纸报道了这一新闻,有记者评论说:这些影迷简直就是疯了。
海外的市场也一样火爆。在新加坡上映时,门票时时告罄,售票口经常挂出“满座”的牌子。炒票的“黄牛党”将15元一张的门票炒到27元,仍然一票难求,使“黄牛党”大发其财。还有一件趣事:影片在新加坡首场放映之后,致使成千上万的影迷涌向电影院,争睹李小龙的中国功夫,结果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堵塞。当局不得不宣布《精武门》停映一周,待重新整顿后再上映。因为一部电影而导致交通堵塞,这在新加坡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在菲律宾,《精武门》连续上映6个月而不衰,打破了菲律宾所有影片的记录。发行商由此对香港影片产生了浓厚兴趣,纷纷购买香港影片的版权,逼得当局不得不颁布了限制进口电影的政策,以保护本国电影。
在美国,遑论所有有华人的地方都在放映《精武门》,即便白人居住区,也照放不误。《唐山大兄》与《精武门》两部片子,在美国卖出了600多万美元的票房,即使在美国,当时也是一个很高的数字了。
最为奇怪的是,此片在日本居然也广受欢迎。《精武门》是一部反日情绪强烈的影片,片中情节,几位日本武术高手都是陈真的手下败将,对日本侵略中国表现出极大的不满,并进行了漂亮的反击。但出乎意料的是,这种反日的影片,日本人却照看不误。这实在不符合他们狂妄自大的民族性格,由此可见李小龙的魅力。
至此,李小龙与“嘉禾”的合约——为“嘉禾”拍两部影片,已经全部完成。“嘉禾”凭借李小龙主演的两部片子,已经在香港影坛站稳了脚跟。这一年再拍武侠片,“嘉禾”就没有使用李小龙,而是请王羽担任主演。
李小龙与“嘉禾”合作第三部影片时,他们之间改变了合作方式。此时李小龙已经在邹文怀的帮助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协和公司。于是就由“嘉禾”与协和合作拍摄并出品了李小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猛龙过江》。
李小龙已经成为香港影坛的神话。只要是李小龙主演的电影,一部比一部走俏,一部比一部卖座。况且《猛龙过江》的许多外景选在罗马,公司要远赴欧美拍片,这也是所有香港电影公司中的第一次。仅凭这一点,就可以成为很好的宣传噱头和卖点。
所以《猛龙过江》于1972年12月31日在香港上映时,香港观众弃元旦佳节于不顾,不在家过节,争相涌入电影院去看李小龙。这部影片的票房最终达到530万元,同样是一个票房神话。
李小龙主演的电影,不仅在香港,在西方也大受欢迎。美国更是掀起了一股李小龙热和中国功夫热。李小龙不仅仅是华人圈里的“功夫影帝”,在全球每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找到李小龙的狂热追捧者。
面对此情此境,感到懊恼的,除了邵逸夫,还有美国华纳兄弟公司。李小龙曾经向他们要求拍摄自己策划的影片,他们没有答应,结果错失良将。他们立即联系李小龙,要与李小龙签订合同,拍摄一部由李小龙主演、表现中国功夫的影片《龙争虎斗》。
《龙争虎斗》的编剧、导演均为美方,由华纳、嘉禾、协和联合制作,华纳负责发行。预算投资60万美元,而实际投资为80万美元,这在香港虽然是天文数字的大制作,但在好莱坞却是低成本的小制作。由此可见华纳兄弟公司直到此时,也并没打算在李小龙身上下大注。
这部影片带来的辉煌,李小龙本人没有亲见。1973年7月20日晚,李小龙在他的好友、香港影星丁佩小姐的家里突然倒下,送往伊丽莎白医院抢救无效,一代巨星就此陨落。这一年,李小龙年仅32岁。
在他死后,华纳兄弟拍摄的《龙争虎斗》才完成了后期制作,进行公映。这部片子华纳兄弟投入80万美元,而带来的全球累计票房收益,是2.3亿美元,李小龙被公认是首位华人国际巨星。
李小龙死后,邵氏公司搞了一个小动作。因为李小龙生前死后都绯闻不断,而李小龙又是从丁佩小姐的闺房直接送往伊丽莎白医院的,邵氏公司从中看到了某种商机,拍了一部《李小龙与我》,发往日本,并派丁佩到日本去做宣传,但效果不佳。
李小龙是一颗划过夜幕的流星,璀璨而短暂。从他走红到去世,不过两年多的时间。这期间,他仅仅留下了三部完整的电影,还有一部未及拍完的《死亡游戏》。但是,就是这三部半电影,至今仍是中国功夫影片无法超越的高峰,李小龙也仍然是无人能取代的“功夫影帝”。他的预言变成了现实:“我要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中国明星。”但遗憾的是,他本人不能再亲自感受这种荣耀。
李小龙的死亡,是影坛的巨大损失,更是“嘉禾”的巨大损失。但是,“嘉禾”依靠李小龙主演的三部影片,已经从一家挣扎在边缘的电影公司,一跃成为颇具实力、可与邵氏抗衡的公司。短短一两年时间,邵逸夫由对“嘉禾”不以为然,变为不得不另眼相看。因为邵逸夫发现,“嘉禾”夺得了香港影坛的半壁江山,大有成为香港影坛巨头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