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想,那让得长轲在犯病的时候无力抗拒被人贩子给抱走,卖给弗兰克斯岛成为了第一个变异成功的实验者的原因,竟然会是那般!
破碎虚空,一体双魂……
这些怎能是如今的南希所接触得到的?
更别提对于长轲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在心脏之上的凌迟!
自己所认为的,所确定的,却全然都只是一场局,自己身在其中为棋,自诩掌控整个棋局,却根本不知,那分明就是早已布置好的棋路!
所谓自欺欺人,所谓作茧自缚!
一切都是一场早已计划好了的骗局,什么都是假的,全部都是假的!
虚假到异能种子都是可以被摧毁,虚假到改造母体都是可以被人为操控,虚假到他坚持了那么多年的心血,才终于在今天发现,其实根本就是付诸东流。
所以才会发狂,所以才会疯癫。
所以才会在最后的时刻,终于得到了真正的解脱。
哥……
你死的时候,应该是很开心的吧?
毕竟那么多年,你都不快乐。
只可惜,你得到了解脱,我却也无法将你带回家族的墓园,无法让你得到你原本应有的一切。
但,没有一切的束缚……
或许才是你真正想要的?
空中细碎的飘着雪花,南希撑着一把伞,立在一座公墓园的一座新墓前。
他垂眸看着那墓碑上的照片,照片上的男人,眉宇温和,是他一贯所熟悉的笑容。
半晌,南希弯腰将手中的花束摆在了墓碑前,撑着落了一层薄雪的伞,离开了所属长轲的这座新墓。
离开新墓,离开公墓园,离开长轲沉眠之地。
一如许多许多年前,长轲被人给抱着离开他,从此,他所认识的长轲,再不是当年的南长轲。
我离开你。
一如你离开我。
白雪茫茫,从此,再不相见。
人常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可那都只是童年趣事罢了,做不得真。
还是冤家好,冤家宜结不宜解。
结了,那就是一辈子,永远都别想解开。
一辈子,一生一世。
题记。
周冬冬一直说,北小军是她天生的克星。
因为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她从来都没遇见过这样让人无语的男孩子。
注意,是男孩子,而不是男人。
因为周冬冬觉得,北小军这货,完全就跟个三岁小毛孩一样幼稚,一点都没有成年男人应该有的担当和稳重,说他是男孩子还是抬举了他。
就他那副德行,叫成人渣败类都是勉勉强强。
拿最正常的事来说吧,北小军是个挺花心的人,往往一段恋爱,绝对不超过三个月就会和女方说拜拜了。
并且分手的时候,他还会郑重的告知女方,一定要将他送的东西全部还回来,什么衣服啊什么围巾啊什么小礼物啊,都一定要分毫不差的还回来,然后他好统一的予以毁尸灭迹,为下一次恋爱做准备。
他和周冬冬说,万一他谈了个新女友,两人正约会呢,一不小心就碰见了前女友,结果前女友身上刚好带着他送的东西,那多尴尬?
对此,周冬冬饱以他一顿老拳。
因为那些他用来送给女友哄人开心的东西,全都是她给买的。
并且还是在同一家店里买的!
顶多就换一下颜色而已……
尼玛,好瞎!
咳,话题略过,略过,说正事。
就从她和北小军第一次认识的时候说起。
那也是在一二十年前,京都某个贵族幼稚园里。
年满三岁的周冬冬在周妈妈的带领下,前往幼稚园进行报道,然后分班分座位,周妈妈抱着她坐到了一个也是三四岁,由着妈妈领着的小男生旁边。
不消说,这个从此成为了周冬冬的幼稚园同桌,并且直到学前班,小学,初中,高中,一直都是周冬冬同学的小男生,正是北小军。
见到周冬冬被周妈妈抱着坐下来,正在拿着粉笔在桌子上画着玩的北小军转过头来,对着周冬冬就咧嘴笑,露出一口米粒儿似的小白牙,桃花眼弯弯的:“小妹妹,你好呀……”
周冬冬当即赏给他一个白眼,声音是柔软稚嫩的好听童音:“哼,我才不是小妹妹,你要叫我小姐姐!”
闻言,北妈妈就笑着问周妈妈:“这是令千金?多大了啊。”
周妈妈摸摸周冬冬的小脑袋,笑道:“这孩子皮,才满三周岁。”
北妈妈道:“女孩子皮点好,大了就文静了。哪像我家这个,现在听话得很,就怕长大了皮脸,学坏了。”
“哎,所以我才没再生第二胎,就是喜欢闺女。”
“我家也就这一个,可都宝贝着呢。”
于是两个母亲就开始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了起来,两个小家伙也开始叽里咕噜的说了起来。
周冬冬雄赳赳气昂昂的昂着小脑袋,小胸脯也是挺了起来:“你要喊我,小姐姐!快喊,喊了我给你糖吃哟……好好吃的糖糖哦……”说着,细嫩的手指在连衣裙上的兜兜里掏了掏,就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
北小军看着那大白兔,桃花眼眨巴眨巴,糯糯的就喊:“小姐姐,我要吃糖糖……”
周冬冬立即享受得眯起眼睛,手中的大白兔往他嘴边一伸:“真乖,给你吃,以后我罩着你,谁欺负你,你来找我,我去帮你打谁!”
“嗯嗯,小姐姐真好!”
“那是,大家都说我是好人!”
于是两人那长达一二十年的革命友情,就从此定下了基础。
从此就众所周知,北小军不管干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那必然立即都是会有周冬冬为他擦屁股处理后事,完完全全是服务到家。
可以说北小军要往西,那周冬冬一定会跟在他后面不往东去;北小军要睡觉,那周冬冬也一定会陪在他身边闭着眼。
真真正正的青、梅、竹、马。
只是这青梅却被竹马气得天天火冒三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