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思考取决于动机,语言取决于学问和知识,而他们的行动,则多半取决于习惯。所以马基雅弗利说:人的性格和承诺都靠不住,靠得住的只有习惯。他举了一个例子(是一个邪恶的例子),如果要谋杀一个人,在挑选刺客时,找一个生性残忍或胆大妄为的人并不可靠,最可信任的还是那种手上曾经染过血的杀手。也许马基雅弗利忘记了刺杀亨利第三的克雷姆,刺杀亨利第四的瑞瓦雷克,以及行刺威廉公爵的约尔基和杰尔德都并非这种人。但尽管如此,他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因为一切天性与诺言都不如习惯更有力。我们常听人说以后要做什么,或者不再做什么;而结果却是从前做些什么,后来依然在做什么。在这一点上,也许只有宗教的狂热力量才可与之相抵。除此之外,几乎一切都难以战胜习惯,以至一个人尽可以诅咒、发誓、夸口、保证——到头来还是难以改变一种习惯。
如果说个人的习惯只是把一个人变成了机器,使他的生活完全由习惯所驱动,那么社会的习惯就具有一种更可怕的力量。例如印度教徒为了遵守宗教的惯例,竟可安静地卧于柴堆之上,然后引火焚身,而他的妻子也心甘情愿地与他一起跳入火炕。古代的斯巴达青年,在习惯风俗的压力下,每年都要跪在神坛上承受笞刑,以锻炼其吃苦的耐力。我记得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初期,曾有一个被叛死罪的爱尔兰人,请求绞死他时用荆条而不用绳索——因为这是他们本族的习惯。在俄国有一种赎罪的习惯,据说是要人在凉水里成夜浸泡,直到被冰冻上为止。诸如此类的事例实在太多了,由此可见习惯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之大。
习惯真的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因此,人自幼就应该通过完美的教育,去建立一种良好的习惯。我们知道,幼年学习过的语言,常常是终生不忘的,这也是一种习惯。而在中年以后再学习一种新语言,常常就很困难了。在体育运动上也是如此。当然也有一些人,他们的性格仿佛是可以不断塑造的,因此可以在不断的学习中取得进步。但这种人毕竟太少了。
此外还必须考虑到,集体的习惯,其力量更大于个人的习惯。因此一个有良好道德风气的社会环境,是最有利于培养好的社会公民的。在这方面,国家与政府只能是美德的培育者,而不是播种者。更何况,还有些政府连培育者也做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