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本书其他论题相比,这个问题有一定的游戏性。但对于君主们来说,这种玩意儿却似乎不可缺少。因此,这就值得讨论一下,如何使宫廷舞会趣味高雅而又不至过于铺张。
歌舞应当是美妙的协作,这就要巧妙地配合音乐、歌唱和舞蹈。唱法应当庄重,而歌词应当高雅。采用轮唱与换唱的表演,就像唱颂赞美诗那样,应该是动人心弦的。至于舞法,应当讲究而不落套于庸俗,要感人但不要刻意哗众取宠。
在舞台布置上,应当优美而富于变化,最好有多彩的灯光。音乐和歌声要嘹亮高昂。就服装色彩来说,在烛光下,白色最醒目,其次是粉色和浅绿。表演者的衣服上可以装些金属饰片,它们闪耀华丽但又很廉价。至于舞蹈者的化装,则要兼顾他们在剧中的社会身份。演剧中的插曲不宜太长。用作调节的小节目可以诙谐一些,使用诸如小丑、林神、黑人、侏儒、傻子一类的角色,但是庄严的人物绝不能用作打趣的对象,比如让天使和小丑一起上场,就会显得不伦不类。丑恶可憎的事物如魔鬼,也不宜作为笑料。
音乐要轻松多变。演出者要注意男演员与女演员的合作。舞台要干净、整洁、气氛融洽。
至于比武竞赛一类的游乐,主要是要把开幕式和入场式搞得辉煌一些,例如可以使用狮子、熊、骆驼组成的车队,并且为他们装备盔甲、仪仗和饰物。这就够了,关于这些小玩意我讲得可能太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