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桓帝的时候,王畅被任命为南阳太守。南阳这地方,贵族、豪强较为集中,不少人仗着特权横行乡里,作威作福,而前任一些太守都不敢触动他们,对他们无可奈何,正因为这样,这些人的气焰越来越嚣张。
王畅对南阳的这种情况十分不满,他想既然当南阳的地方官,就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他决心要好好治理,一改过去的这种风气。
王畅上任以后,说干就干,采取了坚决的措施。不管势力有多大,只要有罪,他都坚决惩办。他让人揭发豪强、恶棍的罪行,并且认真调查处理。他规定:凡是受贿,得了赃款而不自首的人,一律将财物没收,按法律判罪。若有隐瞒,一经发现,就让地方官吏拆他的房屋,砍他的树木,填他的井,砸他的灶,让他无法生活。这样一来,南阳地方豪强都惊恐不安,社会秩序有所好转。
在这严刑峻法情况下,王畅手下的一名官员张敞劝他说:“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这五常之教在于宽大,这是‘书经’上说的。凭着您的聪明才智,实行仁义的政策,那么海内的人一定会改变看法,这是很容易的。”张敞的话是建议他不要一直使用这种强硬的政策。王畅接受了他的意见。
张敞说的话,留下了“改观”一词。“改”是改变,“观”是看法、观感。张敞的话原意是施行仁政,海内的人都会改变原来的看法。现在这个词用得更为广泛,意思也有所变化:“观”是景象或样子,“改观”就是改变原来的样子,出现了新的面貌。如:大为改观,迅速改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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