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民之不畏畏,则大畏将至矣。毋闸其所居,毋猒其所生。夫唯弗猒,是以不猒。是以圣人自知而不自见也,自爱而不自贵也。故去彼而取此。
“章旨”
本章依据甲、乙本编次。通行本此作《爱己章》第七十二。这一章是老子对高压政治所提出的警告。全章分三层论述:首先说民不畏威的后果。老百姓到了不害怕刑罚时,那么大的恐怖就要发生,老百姓就会起来造反。接着讲民不厌弃的道理。换言之,就是讲的是官逼民反的道理。暴政逼迫,百姓到了无法生存时,就会铤而走险了。因此希望执政者对待百姓要宽厚,对百姓作出谦下的姿态,以免遭到百姓的厌弃。最后表明圣人的去取。圣人采取谦下宽厚政策,唾弃恐怖高压政策。
有人认为,在这些告诫和希望中,体现出老子清静无为,欲上必下,欲先必后的一贯思想,也反映出他对人民潜在力量的认识。
畏畏:第一个“畏”,害怕的意思。第二个“畏”,通“威”。通行本作“威”。这一个“威”指由执政者发出的、威压百姓、要百姓畏惧的事情。简言之第二个“畏”作“威压”解。
“译文”
一旦百姓不再害怕威压,那么大的恐怖即将到来了。不要逼迫百姓无处安居,不要压榨百姓无法生存。只有不压榨百姓,才不会遭到百姓的厌弃。因此圣人有自知之明而不自我表现,自爱自重但不自居高贵。所以他舍弃“自见”、“自贵”,而选取“自知”和“自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