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将欲拾之,必古张之。将欲弱之,必古强之。将欲去之,必古与之。将欲夺之,必古予之。是谓微明。友弱胜强。鱼不脱于渊。邦利器不可以示人。
“章旨”
本章是运用辩证的方法,从现象到本质阐明“道”的“柔弱胜刚强”的原理。承前第二章、第九章而来,又启后第四十三章、七十六章、七十八章。本章是枢纽。
本章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础,老子首先列举开合、强弱等事物矛盾对立转化现象,阐明他所观察摸索到的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物极必反、势强必弱。
第二个层次在“物极必反”、“势强必弱”、“盛极必衰”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导出了本质原理——“柔弱胜刚强”。
本章最后老子用“柔弱胜刚强”的原理,打比喻告诫统治者不要显示强权。而逞强恃暴是不会持久的,必然会走向反面。
拾:收。
“译文”
要想收缩它,必须故意扩张它。要想削弱它,必须故意增强它。要想除掉它,必须故意交好它。要想夺取它,必须故意给予它。这叫做微妙的谋略。因此柔会胜刚、弱会胜强。鱼不能离开深渊之水,治国者不可用强大权势来炫耀威吓广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