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一职起源于东汉,但当时只是一种出于军事需要而设置的临时性官职,并不是常制。到了曹魏时期,由于对吴、蜀两国作战的需要,这一职务已相对固定,并且有了管辖范围,即都督区的雏形,但当时都督还是只管军事,不理民政。到了东晋以后,都督已兼任州的刺史,总揽军民政事,都督区也趋于稳定,成为了州以上的一级准行政区划。
依据东晋与南朝都督区的管辖范围和权限的情况,可以大致分为州之上的都督区与郡之上的都督区两大类。前者是中央政府将全部州级政区比较有计划地分成几个大区域,然后各设都督后而产生的,故区域相对比较稳定。如东晋与南朝时的荆州都督区就属于这种类型的都督区,通常统辖荆、益、宁、雍、梁等五州,有时还会兼统江州或者是交、广二州。后者的设立则带有随意性,并不是把所有的郡全都划入,而只是设置在要地,因此区域具有一定的伸缩性,经常会随形势与所任都督的人选而发生变动。沔中都督区就是这种类型的一个例子,这个都督区由以襄阳为中心的沔中八九个郡组成,统属于荆州都督之下,作为荆州的屏障。
北朝的都督区则远不像东晋与南朝那样发达,北魏太武帝时,才开始采用都督制。献文帝以后,都督的设置虽然逐渐增多起来,但这时的都督区还不是十分稳定,经常变化。西魏末年,都督才成为既管军又管民的地方大员。北周时,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总管的权力比都督要大,而且辖区也比都督区稳定。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东魏与北齐的都督设置并不显著,而是在州之上设立一种叫“行台”的地方行政机构。三国时期,天下纷争,朝廷的军政大权,常常可以被一人操纵。当这样的一位权臣远离都城时,又往往在他的在外驻地设立“行台”。史书上就记载了这样的一个例子。当时在曹魏执掌大权的司马昭率兵前去讨伐诸葛诞,但他仍想兼理朝中的政务,于是散骑常侍裴秀、尚书仆射陈泰、黄门侍郎钟会等以“行台从”,不过这时的行台只是中央权力的行动机构,与地方行政无关。等到北魏道武帝南下入居中原,在平城(今山西大同)建都,想要用平城控制河北,于是设置邺行台、中山行台,但由于当时主要是临时用来代理中央政府处理对外征讨方面的事情,因此这一镀度不久便废除了。北魏统一北方后,依然实行的是都督制,直到东魏武定年间,行台才又恢复设立。行台原本是尚书行台的简称,意思就是中央尚书台的地方分部,是代表中央权力管理地方的行政机构,在地方上遇到一些事情,行台可以不必上报中央,而就地自行解决。北齐时,随着都督区的逐渐消退,出现了普遍设置行台的现象。这时的行台,一般统州十几个,辖区相对稳定,凡是州刺史以下的官员都在行台的统领之下,兼管军政与民政,俨然已是州、郡、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了。我们可以来看一个当时行台的具体实例。北齐文宣帝时,有一个叫辛术的人做到了东南道行台尚书这样的高官。当时担任东徐州刺史的郭志杀死了一个郡太守,文宣帝听到这个消息后,深觉有必要加强对地方的治理,于是他下命令给辛术,让他在所统领的十几州的区域内,遇到犯法的官员,除去州的刺史要先上报,听从朝廷处理外,以下的官员可以先自行决断,处理之后,再上报中央。后来,辛术所负责的行台区内,果然有官员不法,结果辛术便按照文宣帝所说的,将这些人就地法办了。
隋朝时,也曾为了军事需要而设置行台省。开皇八年(588)隋文帝出兵伐陈时,就曾在寿春(今安徽寿县)设立淮南道行台省,等到陈被隋灭掉之后,这个行台省也就废除了。
唐代初年,行台制度还在实行。高祖李渊灭占据洛阳的王世充时,就曾一度设立过陕东道大行台省。李世民当上皇帝以后,觉得行台权力太大,对中央政权构成很大的威胁,才下令将它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