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城,迎香楼。
街头,车水马龙,叫卖声络绎不绝。
迎香楼亦是热闹非凡,听名字,迎香楼虽像妓院,本质却不是妓院,这里的姑娘个个貌若天仙,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无论是男人或女人都可以来这里,但只能欣赏她们才艺或者觅一知音,解自己苦闷烦躁之心,不可有其他想法。
所以,迎香楼便立下了这样一个规矩:凡是在这里轻薄或侮辱楼中姑娘的,轻则乱棍打出去,移交官府;重则直接打死,抛尸荒野。
有这样一条规矩在,倒是减少了不少麻烦,谁都不敢以身示范。
久而久之,这条规矩便立在了人们的心中。
不过今日,倒是有人又亲自示范给大家看了。
‘砰’的一声,瓷杯摔在地上,摔的四分五裂。众人纷纷朝声音传出的二楼包房里看,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到这里是寻欢作乐来了,你倒好,居然连手都不让我碰。”一脸横肉的人怒瞪着眼前端坐着抱着琵琶的女人,男人身上衣着华贵,镶着金边的四尺腰带系在挺大的腰上,大拇指戴着绿玉扳指,其余几个手指戴满了金戒指。
见女人面不改色,依旧镇定。男人更来气了,扬起手就准备朝女人的脸打下去。却被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身边的罗妈妈给接了下来。
见自己的手被人挡住,看到来人,正准备破口大骂。
罗妈妈抢先一步开口:“哟,这位客官,这是怎么了?赶紧地消消火,如果是服侍不周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啊。”陪笑地一边安抚着男人,顺便朝淡定的女人使了个眼色。
女人起身抱着琵琶,镇定的走了出去。
男人见状,一副不会罢休的样子。朝着罗妈妈怒声的喊:“我来这里是找乐子来了,不是来看人脸色的。”
罗妈妈一边附和着,“对,对,客官您说的对。”一边替刚才的女人赔不是。
“哼,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这是做给谁看。”这一声吼的极大声,生怕别人听不见。
男人以为身旁的罗妈妈会过来讨好自己,乍看过去,罗妈妈一脸冷色看着自己,眼神的温度瞬间降了许多度。
看的男人心里有点发怵,转念一想,老子是付了钱的,还真当老子是好欺负的人。又准备提高声调开骂。
就见罗妈妈拍了两下手,几个彪形大汉出现在了包房里,个个手臂比大腿还粗。
男人壮着胆子,手指着罗妈妈,声音却弱了几分:“你.。你们.。敢把老子怎么样,老子饶不了你们。”
“打出去。”罗妈妈也不费口舌,说话直接。
几个大汉一拥而上。
“诶哟”男人被几个大汉丢了出去,脸上更是被打的鼻青脸肿的,一边捂着肚子一边嚎。
街上众人纷纷停驻脚步,看热闹,人群中议论纷纷。
“瞧瞧,这又是一个不守迎香楼规矩的人。”
“这还算好的,起码是活着,只是被打了出来,上次那个人才是惨呢!被打死了,抛尸荒野,最后是听人说啊,尸体都被野狗吃的只剩下一点骨头渣渣。”
听到这话的人,面上皆是一惊,包括趴在地上的男人。
男人捂着肚子从地上爬起来,一脸不甘,愤恨地拨开看热闹的人,最后消失在人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