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衣服晒干后,我直接拿给他了,没敢太在意旁人异样的目光,因为我怕自己承受不起。还好,除了这件事之外,沈墨没有让我做太多类似的事。这或许说明了,他那句“全靠我了”只是在逗我。
我长舒一口气的同时,心底却隐约闪过一丝失望。难道,我是真的喜欢上他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到最后一定不会是个好的结果:我想要的只是一份安稳的感情,平平淡淡即可,而他因为长得好看,导致桃花太多。很明显,他不合适我。
等自己回过神后,瞬间被刚才的想法震住了。天哪!我整天都在干什么,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我还是好好想想,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考试吧!
说到考试,那就不得不提我所在的班级。它是由一群成绩优异的孩子组成,而我的成绩,在班里只能排在中间。如果只是为了考试,我大可不必担心。只是前几天班主任说过,考试后会重新调座位,依据便是此次的成绩排名,也就是说,排名越靠前越有主动权。和伊飞扬坐在一起,不仅是我们的约定,更是因为伊飞扬的学习真真是极好的,我有很多学习上的问题想请教她。看现在的情况,座位一定由她随便调,而我就不好说了。毕竟成为班长同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是我学习道路上的梦想,为了梦想,自己只好再努力一些了。
考试结束,成绩出来。整体来说,我考得还不错,虽不能和伊飞扬比,但和以前相比,我的名次靠前了许多。和伊飞扬商量后,我们两个同桌关系基本上算是定下了。
经过沈墨座位,他叫住了我。考试的缘故,我们已经许久没有说过话了。即使是见面,也只是对彼此点头微笑。正是如此,那些流言,也都随风消逝在过往中。
“你选了哪里的座位?”
像填报志愿一样,关于座位问题,每个人有几个选择。我告诉了他我的第一个选择,也就是伊飞扬同桌的位置,因为如果不出什么意外,我的位子就定在那里。
“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于是,带着深深的困惑,我踏上了回宿舍的路。
一切,都在第二天早上揭晓。
我刚进班,便看见沈墨坐在我身后的位子上,笑眯眯地盯着我,全然不顾我睁大的双眼,仿佛料到我会有这样的反应。也对,看到这种情况,一般人都会有这样的反应。虽然我不想承认,但这件事带给我的惊喜,要远远多于惊讶。
对此状况,我以为伊飞扬会很厌烦,毕竟她不喜欢沈墨,这是我所了解的。结果却令人很意外,她只是在第一次看到沈墨的时候皱了皱眉,随即恢复常态。
(四)
从成为前后桌之后,我的身份便一直降低,直至沦为古代的丫鬟,而沈墨则是一路高升,直到少爷。
丫鬟,顾名思义,是要做“粗活”的。其实,所谓的“粗活”,也不过是替沈墨这个大少爷洗洗衣服,接接水。这些都是日常小事,倒也难不倒我。不过,做丫鬟也有好处。沈墨理化成绩比我好,所以,如果我有困难,就可以直接去问他;除此之外,我感觉自己离他,比常人近了好多。
很快,到了沈墨生日。
其实我知道,在沈墨生日的前几天,是伊飞扬的生日。尽管她一直很低调,但也不乏有许多人送她礼物。那天晚上,我在她宿舍,看着旁人为她过生日,而自己两手空空,那种滋味,真的很不好受!我知道,自己对不起她,因为在沈墨生日之前的很久很久,我就一直计划着送什么东西给他,而对伊飞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伊飞扬也不例外。或许是因为那个曾在她生命中出现的少年,所以她明白我现在的心情,我真的很感谢她的体谅。
就像上面说的,从很久以前,我就开始准备送给沈墨的礼物,大概是因为缺少经验,选来选去都不知道要送什么。看着满目的礼品,我顿时生出一种茫然感。
想起沈墨曾经对我说过的话:男生,无论吸烟与否,都喜欢收集打火机,这是一种癖好。于是,我跑到柜台,选了一个样式简单,却不乏大气的打火机。无论将来的他能否用到,我只希望,每当看到这枚打火机时,他都能想起曾有一个“丫鬟”,经过他的生命。
除了那个打火机,我又替他买了袜子。因为我想让自己送他的东西,比旁人更靠近他。这样是不是意味着,自己离他也更近了?
生日那天,在众人的注视下,我把自己要送的东西,缓缓地拿了出来。旁人看了袜子之后,都不怀好意地笑了。把无关紧要的人赶走之后,他看着我,一声不吭。
被他盯得后背发毛,我只好先开口打破僵局:“那个……我觉得……送东西嘛……当然要实用了……所以……个人感觉……袜子挺好……”
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我直接把头低下,像做错事一般,却错过了他嘴角越来越浓的笑意。
“我也感觉,袜子挺好,最近好像缺袜子。”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便安稳了。只是感觉不太对,明明是我送东西,直接给他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这么在乎他的想法!最后只好自我感慨一句:唉,没办法,被奴役久了,人就有奴性了!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时光,都能这么美好。
或许是心意犹存,一个曾和他暧昧不清的女生,也为他准备了礼物:深色系的围巾,配以浓浓的爱意,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不免是个暖心的好东西。
只一眼,我没有再说什么。再者,我又能说什么呢!丫鬟,有权利过问少爷的私事吗?虽然嘴上强硬,但心里泛出了苦涩。
沈墨从外面回到座位上,看了我一下,又看了看围巾:“布料不错,可以用来擦脚。怎么样,辰昊,你要吗?”
“人家辛辛苦苦为你织的,你怎么能……?”我愣住了。
“我本来就不想要,是她硬塞给我。既然已经送给我,那就随我处置好了。”
“那我送你的袜子,不会也被……”
“怎么可能!我现在缺袜子,再说,质量不错的袜子,扔了多可惜!”还没等我说完,他抢着说。
那围巾也不错呀,你不照样判了死刑。我虽是这样想,心里却涌出了甜蜜的泡泡。
原来,有些东西,并不是说忘就可以忘记。因为,它们早已在心底生根,发芽。伴着回忆,本以为早已遗忘的一幕幕,在脑海中越发清晰。
因为犯傻,我的脑袋与柱子进行了“亲密接触”,他知道后,直接从班级跑回宿舍,拿来云南喷雾剂,仔细告诉我应该如何使用;放假后返校,他专门跑到车站接我,却在看到我之后,略有尴尬地说只因为顺路;我有写日记的习惯,他为我买来日记本,并要求我以后只能把日记给他一个人看;一个小小的矛盾,却使得高傲如他的一个人,不惜放下身段,只为求得我的谅解;我喜欢陈奕迅,他在操场为我唱《等你爱我》,与陈医生有些相似的沙哑嗓音,伴着那些美好时光,回荡在茫茫夜色中,最终消失不见……这样的一个人,让我如何不心动,不喜欢,不沉沦?
朋友见证着他的改变:从只以自我为中心的他,到现在学会考虑别人的他;从对其他事的漠不关心的他,到现在知道关心我的他;从爱与女生交好的他,到现在与她们保持一定距离的他……
他们都说,是我改变了他;他们都说,他们已经开始看好我们;他们都说,我终于苦尽甘来;他们都说……
我也曾和他们一样,认为我们之间缺的只是一个名分,但我并不看重这些,我只希望自己身边一直有他。
可是,那些终究只是我们以为的,而他的心思,是旁人永远都猜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