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
寂静了一个上午的康庄官道上,长啸之声蓦然出现,洪亮悠远,不绝于耳,车马绵延,竟有百丈之长,声势浩大,堪比皇家。
走近细看,鞍马车夫,无不华丽光鲜。马,乃是上等千里马,黑毛黝亮,纯种健壮;人,皆是高大粗壮,一身官服,腰挂长刀,威武不凡。
队伍前列,双人高举大旗,仔细看去,“南王府”三个大字,烫金遒劲,龙飞凤舞。
大道两旁,原本水泄不通,人头攒动,可有人高呼“扶风国南王到!”之后,人群竟然纷纷散去,不到几个呼吸,大道之上竟空无一人。
这等诡异之景,让上前的传令官大吃一惊,南王上任,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此接驾?
传令官已经不知如何是好,额头上不自觉的已经是冷汗冒出,后背透凉了。利索地下了马,端着自己的前袍,后背微曲,传令官快速地走到队伍的中间,在一个豪华的马车之前停了下来。
此马车一看就是非常之人所坐,精雕细琢,镀金挂银,丝绸卷帘,珍珠吊坠,无不显示着主人的高贵富有。传令官哆哆嗦嗦地跪在地上,不敢作声,听着里面不时传来的女人甜美之声,他也知道,南王同侍女调情之时,是最厌恶他人打扰的。
约莫一盏茶的时间,马车里面的声音才停歇了下来。此消比长,先前的女声早已没有,一道男声传了出来。
“南蛮之地,民风彪悍,这是给我们的下马威呢。我的好哥哥为了防我也是煞费苦心,竟挑了个好地方给我。算了,直接进王府,不要耽误!”此前的情况男子似乎早有所料,声音沉稳而不失大气。众人听了,不禁暗自咋舌,这气度,才是真真正正的皇者之风啊。
“遵命!”传令官听了这话,心才算放了下来,大口的呼了一口气,大手一挥,示意众人继续前进。
待到一群人住进王府之时,天空之上,早已群星闪亮了。
王府大院,一人独自举杯,遥望星辰。此人一身青袍,高约八尺,身姿挺拔,但却有些清瘦。长发束冠,一对剑眉,英气十足。腰别玉佩,脚穿金靴,这不是南王还会是谁!
南王姓凌名云风,乃是当朝皇帝的二子,为人友善,笑容长挂在脸上,但时而狠辣,令人捉摸不透。其哥自然就是太子,圣人嘴脸,蛇蝎心肠,此次更是设下一计,栽赃嫁祸,使得龙颜大怒,将凌云风贬到这南蛮之地。
凌云风才不介意这些,只要还有这王爷身份,让他逍遥快活,也就足够了。别人不知,他却心知肚明,他,凌云风本来就不属于这方天地之间,如果不是做梦,那他就真的是穿越了!前世之中,他可是混混头子,一帮之主,可手下之人受不了钱财诱惑,竟将他出卖。生死存亡之际,一声炸雷,劈的他头昏脑涨。他以为是天意,老天都不愿意让他好死,五雷轰顶。可醒来之时,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大床之上,身体无碍,却是少年身材,身边人都紧张地看着他,喊他凌王爷。
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十年,他才接受了这一切,他真的穿越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从今天开始,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了!”凌云风高举酒杯,敬了老天,然后一饮而尽。“前世看那些穿越小说,主人公都是个牛班的角色,不知道我有没有这样的运气呢,嘿嘿!”
“清风,清风,给我出来!”凌云风甩了酒杯,朝院子外就大喊起来。
“来了来了,王爷!”不多时,一身劲装的清风就从围墙之外跳了进来。清风其人,打小就是凌云风的贴身侍卫,武功高强不说,为人还特别正直忠心,世代都是凌家的家臣,凌云风待他,也亲如兄弟。前世被坑的经验告诉他,身边之人,就应该找像清风这样的人。
抖抖身上的酒气,清风笑容满面地走到凌云风的身边,“怎么了,王爷?”
“都说了,没有外人就叫我云风,不要那么见外!”凌云风佯装生气道。
哪知清风突然就正色起来,“这可不行,伦理纲常可不能坏,这是我祖宗的规矩呀!”
凌云风无奈,每次和这小子说的时候,他总是这样,搞得自己都不好接话。“好吧好吧,随你了,真受不了你这样。”
“嘿嘿。”听到凌云风这样说,清风又恢复了之前的嬉皮笑脸,憨厚地挠了挠头,“对了,王爷有什么事儿吗?”
“有!大事儿!”凌云风神色也严肃起来,眼睛微眯,嘴上冒出一丝冷笑,“明天跟我去那都护府,我倒要看看这帮人天天都在忙些什么!”
听见这话,清风脸上的笑容更盛,“我也觉得要去拜访拜访!”说拜访的时候,清风的语气明显变得有一丝狠厉。
……
第二天一大早,凌云风就早早地起来。穿着单薄的衣衫,就在自己的院子里练了起来。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凌云风一边跳着口中还一边嘟哝着口号。这做的不是其他,正是前世中流行的广播体操!
穿越到这世界的凌云风是真闲的蛋疼,平时没有任何休闲娱乐的活动,憋的他是实在受不了,到最后只能每天早上做起了这套。
旁边的清风倚在树上,看着王爷做的这乱七八糟的东西,心里暗自叹息,“教他武功他不要,偏偏每天起来做这个玩意儿,哎!”
他哪里知道,凌云风不是不愿意学他的功夫,而是他早就有所耳闻,这世界上,存在着不少法门,可以成天地主宰,万宗之师,他所求的,正是那些法门。
可一晃几年过去,凌云风派出的一波又一波的人都没有找到什么宗门大派之类的,着实让他灰心丧气,有些要放弃掉这念头,好好做一个王爷了。
“哎,算了,前世小说中都说那是天缘,无缘擦肩而过都不知道呀!”凌云风自我安慰了几声,收了手势,回到屋中,穿衣服去了。
不一会儿,嘻嘻索索地穿完衣服,凌云风又兴冲冲地跑了出来,朝树上的清风大喊:“走吧,算账去!”
清风抱剑一跃,降到凌云风身旁,跟在后面,走了出去。
不得不说,南蛮之地,虽然天气潮湿闷热,虫兽杂乱,但是这大街之上,却是一尘不染,清凉不少。
凌云风二人走在路上,时不时地左瞧瞧,右看看,初来乍到的,好奇心不小。
“哎,我说清风,这南蛮之地民风彪悍的,你能不能帮我镇住场子啊。我这次只带你一个人过来,要的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呀,你别掉链子哟!”凌云风咬了一口手上的一串烤肉,一边嚼着,一边对旁边的清风说道。
清风也不客气,吞了一整根肉串,说话都说不清了,“放心吧,昨天晚上我潜进去打探过了,打了两个人,发现他们也就那样,身上都是肥膘,没一点用处!”清风随口说道,对那都护府的人一点都不在意。
“乖乖,昨天晚上就去打过人了,真是牛班!”凌云风听在耳里,惊在心中。心想着,还好这家伙是我的家臣,要是他大哥的,他恐怕睡的好好的,就身首异处了。
两人就这样摇摇晃晃地走在大街上,也不管旁人的眼光,似乎对于他们两个来说,这样走很再正常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