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公社的出现经历了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阶段
母系氏族公社
大约在距今一万年的时候,漫长的旧石器时代结束了,人类步入了新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的主要标志,一是出现了磨制石器,二是出现了陶器。人类开始农业定居,原始农业和家畜的饲养,为人类提供了较稳定的衣食来源,也为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母系氏族公族萌芽于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在新石器时代的早期达到全盛,经历了新石器时代的中期,直至新石器时代的晚期为父系氏族公社所替代。
母系氏族公社文化遗址我国发现的母系氏族公社的文化遗址非常多,已超过7000处,遍及全国各地。除了著名的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外,还有甘肃的马家窑文化、江苏的青莲岗文化、河南的裴李岗文化、河北的磁山文化等等。
仰韶文化于1921年首先发现于河南渑池县仰韶村而命名。现在发现的仰韶文化的遗址,已超过1000处,大致分布在黄河中游一带。其中以1954年发掘的西安半坡遗址最具代表性,另有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洛阳王湾、安阳后岗等也较著名。各地仰韶文化各有自已特点,时间上也有差异,总体年代约为距今6000年左右。
河姆渡文化于1973年发现于浙江余姚县河姆渡村而命名。经两次发掘,共发现依次相叠的四个文化层。其上层距今约5050年,下层距今约7000年。在河姆渡所属的江南地区太湖流域,先后发现了许多新石器早期遗址,如嘉兴马家浜、青浦崧泽、吴县草鞋山、吴兴邱城、吴江梅埝等等,都与河姆渡文化有密切联系。
经济生活与社会组织母系氏族公社的文化遗址,一般都比较大,文化堆积层也较厚。说明在远古时代,已有了人口相对较多的村落,且这些村落较为密集。如西安附近的沣河中游,在长约20公里的两边河岸上,共发现10多处村落。在西安半坡附近,发现的仰韶文化遗址有30多处。
在母系氏族公社的遗址中,都发现了原始农业的遗迹。在西安半坡等仰韶文化的遗址中,都发现大量粟壳。江南地区多河流,气候温和潮湿,土壤肥沃,适合水稻种植。余姚河姆渡曾出土了大量碳化的稻谷,经鉴定为籼稻。
由于狩猎工具的改进,捕获的禽兽有了多余,人们逐渐明白可以将它们饲养繁殖。由于农业活动的发展,人们趋于定居,更促使禽畜饲养的发展。在西安半坡发现许多猪骨与狗骨,经鉴定这些骨头相对较弱,应当是人工饲养的。在余姚河姆渡,发现了水牛骨骼,同样也属于人工饲养。不过,从发现情况来看,各地都是以农业为主,兼养家畜。因此畜牧业尚处于原始阶段。
这一时期的原始手工业也有发展,只是当时农业与手工业尚未明确分工,原始手工业是由对农业生产比较有经验的人兼任的。这一时期最有特色的手工业是制陶业。在许多遗址中,都发现了陶窑的遗迹。仰韶文化以在陶器上绘有各种几何图形与动植物图形(如奔鹿、飞鸟、游鱼、人面等等)而著名,被称为“彩陶文化”。而河姆渡的陶器,因原料陶土中掺有碎草稻壳等有机物,烧制后呈黑褐色,称为“夹炭黑陶”。制陶业的出现,使人们可以储存液体,也有了用来煮熟食物的器具,是人类与自然界作斗争的一项伟大发明可以与制陶业媲美的是纺织与缝纫技术。在许多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石制或陶制的纺轮,以及骨梭与骨针。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它的社会组织也随之不断缓慢地变化。在母系氏族公社的全盛时期,每个氏族成员都聚居在—起,形成一个定居的村落,西安半坡遗址即是其典型代表。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首领,负责处理氏族内部与外部的事务。氏族首领一般由年老的妇女担任,经民主选举产生,没有什么特权。所有的氏族成员在共同的土地上共同劳动,互相协作。当时生产力水平还很低,每个氏族成员除了从集体中获得维持艰苦生活的必需品外,没有什么剩余。这种情况是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说明当时私有观念还未出现,贫富分化的现象也没有产生。
在母系氏族公社逐步发展中,—切亲属之间的通婚更加严格地被禁止,族外群婚制也逐渐被不稳定的对偶婚所替代。这种对偶婚组成的家庭,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婚姻关系,是不很稳定与牢固的,所以还不会使人产生家庭经济的意识。
父系氏族公社
在母系氏族公社的晚期,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步伐加快,男子在农业和畜牧业中逐步占据主要地位,社会财富也开始增加,男、女在经济生活中的分工开始明确。在山东宁阳堡头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凡尸骨旁有纺织品的都是妇女,而男子身边大多是农业生产工具。这证明维持生活来源的主要经济活动,已由男子来承担。
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始有了剩余财产,这又使家庭私有制迅速增加。这—切给对偶婚与母权制的氏族公社是沉重的冲击,因为在母系氏族公社中,男子死后财产归属氏族。现在,由于私有财产的增多,男子死后他的子女便要求继承,而财产又不能流出本氏族。所以,改变了以往女子留在氏族、男子外出婚姻的办法,改为让女子出嫁。血缘关系也开始按父系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原来那种不稳定的对偶婚逐步向一夫一妻制过渡。
由于男子在家族中已掌握生产经济大权,而妇女则成为管理家务、生育子女的承担者,母系氏族公社让位于父系氏族公社。从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是“人类所经历的最激进的革命之一。”(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因为从此以后,个体家庭成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并且以威胁的态度与氏族公族对抗,使原始社会逐步解体,最后被阶级社会所取代。
父系氏族公社文化遗址约在距今四、五千年前,各地众多的氏族先后转化为父系氏族公社,在考古学上则相当于新石器时代的晚期。大体来说,在中原地区,由仰韶文化发展成为龙山文化,而且地理分布更为广阔。在渭水上游,由马家窑文化发展成为齐家文化。在山东,大汶口文化继续发展,演变为山东龙山文化。在江汉地区,在仰韶文化的影响下,则产生了屈家岭文化。在长江下游,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发展成良渚文化。其它各地,各种文化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这些文化之间,又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交相影响的关系,表明各氏族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
龙山文化,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文化的典型,它是1928年首次发现于山东章丘县龙山镇的城子崖,故名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距今约4000年,是龙山文化的典型代表。其它的龙山文化,大致分布在黄河中下游,又各有自已的地区特点,成为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等分支。
经济生活在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由于不断改进生产工具与耕作技术,农业发展的速度较快,耜耕技术提高。已使用—种大型的磨光石斧,使开荒时砍伐树木的效率各地遗址中都有大量的牛、羊、猪、狗的骨骼发现,经鉴定都属于驯养的动物。在个别遗址中,发现了马(山东章丘龙山镇城子崖)、鸡(辽宁旅顺羊头洼)。这样,中国的“六畜”早在四、五千年前即开始饲养。学者们推测,此时畜牧业很可能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部门,即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这一时期的手工业,以制陶业的发展为最快,在制作技术、陶窑结构、经营管理等方面均有提高。红铜的加工与冶炼,是这—时期手工业的另—重要成就。在甘肃武威皇娘娘台、临夏大何庄等遗址中,都发现过红铜制品。从出土的陶器、红铜器的数量与质量来分析,手工业可能已成为一种专业。学者普遍认为,在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手工业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在此时期完成。
私有制的产生和氏族公社的解体随着畜牧业、手工业和农业的两次分工,以及生产率的提高,产品开始有了剩余。产品交换也随之进行,最初的产品交换是氏族首领代表氏族进行的。后来,随着私有制成份的扩大,氏族首领在产品交换中将部份产品占为己有。这样,产品交换形成了最早的私有财产的拥有者,加快了氏族的瓦解。
另一方面,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劳动技术的不断提高,本来需要氏族集体力量进行的劳动,现在只需要—个或几个人就能完成。于是,个体劳动逐步代替了氏族集体劳动,一个个小家庭从氏族大家庭中分化出来,并且逐渐取代氏族公社,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
随着个体生产的出现,私有财产逐步增加,贫富分化开始形成。氏族公社那种原始共产制,已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
部落战争则进一步加速了氏族公社的瓦解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