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从“红白喜事”谈起)
对于一个人的从生到死,世界上各民族都有种种不同的礼仪,汉民族对一个人的生礼、寿礼、婚礼、丧礼统称为“红白喜事”。
为什么称为“红白喜事”?这里需要对汉民族的尚色问题作一简略探讨。
《礼记·檀弓上》记载:“周人尚赤”。其原因是“文王之时,天先见为赤鸟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旺。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这就是说周民族人“尚赤”是取法于火。所以“赤”本指火的颜色,后泛指红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可能是人们对火在人类进化史上伟大作用认识的一种反映。虽然《礼记·檀弓上》中还说:“夏后氏尚黑”,“殷人尚白”,但终因周民族是统治民族,是华夏民族的核心主干,所以“尚赤”的心理素质在华夏民族中以及后来形成的汉民族中占了主导地位。这种“尚赤”的心理素质引起了系列的连锁反应:中国古称“九州”,又别称“赤县神州”;“赤鸟”被认为是瑞鸟,又能被作为太阳的别称;纯洁善良之“孝子”被称为“赤子”;忠心耿耿、真心诚意的高尚品德谓之“赤心”;商、周光辉灿烂的青铜文化的主要原料铜,被誉之为“赤金”。久而久之,本指火的颜色的“赤”,后来发展成泛指一般红色。由于汉民族把赤色或红色作为吉祥、喜庆、美丽、热烈的象征,所以后来常把妇女的盛装称之为“红妆”,并以“红妆”代指美女;或把妇女艳丽的容貌称之为“红颜”,也代指美女;或把少女的住房称之为“红闺”;甚至出游盛装的男女也被称之为“红男绿女”。从色彩学的角度来看,阳光、鲜血表现出来的原始的红色给人的直感是:东方升起的太阳给人以希望和向上的感觉;鲜红的血液既是生命的象征,又是赤诚忠心的表现,当然也是危险的信号。但总起来说红色在人们的生活中所象征的是吉祥、热烈、喜庆、艳丽等情感,在汉民族的共同心理上就形成了尚红的习俗。
讲到汉民族的尚色问题,在这里顺便提一提汉民族对黄色的看法。在色彩学上,黄色是暖色之一,色相温柔而和爽,可使人生愉快之情。而由于金子在价值观念上的贵重地位,使之在人们的思想感情上对黄色产生了一种高贵之感。所以在古代把黄金作为重要价值尺度的汉族在尚红色的同时亦贵黄色。汉民族贵黄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汉族居地的广大地域内,绝大部分是黄土,特别是黄河流域地区。土地是万物之母,有了土地,人们发展了农业,种植各种粮食和经济作物,而成熟了的粮食又大多呈黄色,所以汉族,特别是汉族农民“惜土如金”,对大地有特殊的养育之情而贵黄。因此,古代就传说“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其意就是说黄帝时的服色崇尚黄色,就是取法于土。这样,对大地的养育之情再加上传说中的老祖宗“尚黄”,使得黄色愈加高贵。《白虎通义·号篇》说:“黄者,中和之色,自然之性,万世不易。”故而汉民族古代历代皇帝均尊黄色为正色,皇帝所穿的龙袍又称“黄袍”;故而祭祀时也要穿黄色的衣服,《礼记·郊特性》即说:“黄衣黄冠而祭”;故而不但道教敬黄老、服黄衣,而且佛教也认为黄色素雅绝俗,有超然物外的情味,故其服装、建筑以及一些装饰多用黄色。
尚红贵黄在古代汉族劳动人民的心理素质中也有表现。尚红:西汉末年樊崇起义,用赤色染眉,称“赤眉军”;南宋初年北方抗金义军,以红巾为标志而称“红巾军”;金末山东、河北农民起义军,因穿红袄而称为“红袄军”;元末农民利用白莲教起义,又以红巾包头,以红旗为号,故称“红军”或“红巾军”;近代1854年7月广东天地会起义,也以红巾为标志而称“红巾军”;义和团运动中的女青年着红衣,提红灯,称为“红灯照”;现代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武装,也戴红五星,挂红领章,也称为“红军”。贵黄:东汉末年的农民起义,就提出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政治口号,其首领张角始服黄衣戴黄巾,起义后起义军以黄巾裹头,因而被称为“黄巾军”。
所谓“红白喜事”,是因为汉民族尚红,所以在其生、寿、婚礼中,均要用红色来点缀气氛,如生小孩要在门上挂红布,贺寿的寿面要用红纸捆扎,新娘要穿红衣。而白色大多代表悲哀、痛苦和死亡,所以丧礼均用白色来表示哀悼,子女穿白孝衣,亲朋友好戴白纸花。至于丧礼也称为喜事,是为了避讳和避不祥,因此,对生、寿、婚、丧四礼俗称为“红白喜事”。
(第二节汉民族的生礼)
孩子从出生到成年,有一定的礼俗。
妇女怀孕,汉族俗称为“有喜”。因过去医药卫生条件差,小孩出生后,大都紧闭双眼,总要到三朝(即三天)或三朝以后才睁开。按旧俗,孩子睁开眼后要先看父亲,后看母亲,然后再看其他亲友,以示永远孝顺父母。这时来探望的亲戚朋友往往馈赠鸡蛋、红糖、小孩衣物等礼物祝贺,其中鸡蛋要染成红色,称为“红蛋”,因是贺喜,故也称为“喜蛋”。而主人家往往煮蛋招待。
满月时,称为“弥月”。旧俗要给孩子理胎发,办酒席庆贺,俗称“剃头”。有的地方则规定农历四月初八为新生儿的“剃头日”。《东京梦华录·育子》对此有记载:“至满月则生色及绷线,贵富家金银犀玉为之,并果子,大展洗儿会,亲宾盛集。煎香汤於盆中,下果子彩钱葱蒜等,用数丈彩绕之,名曰围盆。以钗子搅水,谓之搅盆;观者各撒钱於水中,谓之添盆。盆中枣子直立者,妇人争取食之,以为生男之徵。浴儿毕落胎发,遍谢坐客。”现代汉民族对小孩的满月已视为常事,但有些地方的农村还比较重视,往往要请满月酒。
周岁时,古称为“周晬”,是小孩从出生以来最隆重的日子。古俗,孩子周岁这一天要试测前途。其方法是男置弓矢纸笔,妇女则刀尺针镂,以及各种食物、衣服于桌,让孩子自取,取中者为其前途之征兆。所以《东京梦华录·育子》中又说:“至来岁生日谓之周晬,罗列盘琖地,盛果木饮食、官诰笔研算称等,经卷针线、应用之物。观其先拈者以为征兆,谓之试晬,此小儿之盛礼也。”现代汉民族对小孩周岁普遍较重视,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一般都要给小孩拍照留念,做新衣服,吃鸡蛋面条以示祝贺。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有的还办生日酒,款待亲戚朋友。江南农村还有包周岁粽子的习俗,这种粽子包得比一般的粽子长,意寓孩子快长大。
古代汉族男子到20岁时要选择吉日,敬请宾客,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礼记·冠义》记载:“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女子十五岁时行笄礼,《礼记·士昬礼》说:“女子许嫁,笄而之称字”。其《注》又说:“笄,女之礼,犹冠男也。”冠礼和笄礼的举行表示人已成年,可以结婚了。近、现代早已不衽这些礼仪,只是在年满20岁时往往比较隆重地庆贺生日,经济条件好的人家举办生日酒,宴请亲戚朋友,一般人家也要略备酒菜,吃鸡蛋面条,举家相贺。《婚姻法》只是规定男子22岁,女子20岁,始得结婚。
汉民族的生礼充满着汉民族文化的浓郁气息。
(第三节汉民族的寿礼)
汉民族习俗,对生日的祝贺分两类:一类是对60岁以下的人称之为“过生日”,另一类是对60岁以上的人称之为“做寿”。传统的风俗不管是“过生日”,还是“做寿”,均要吃面,因为面条长,意示长寿,故生日面谓之“长寿面”,这与西方各民族生日吃蛋糕的习俗大相径庭。有的地方是吃鸡蛋面,有的地方则是吃红糖面。
另外,一般岁数的生日往往从简,而逢10岁数,如10岁,20岁、30岁、40岁、50岁……则比较隆重,称之为“大生日”或“大寿”。有的地方则“贺三不贺四”,或提前一年“做寿”,主要是忌“四”、“十”与“死”在方言中相同。“过生日”或“做寿”有三种不同的情况:20岁以前主要是大人给孩子庆贺,常常给孩子送些礼物以资纪念;60岁以前往往是自贺,若孩子已长大成人,也买些礼物庆贺;60岁以后则是后辈给上辈贺寿,以表孝心。
汉族习俗为何对60岁以上的人过生日称之“做寿”?这与汉族历来尊老敬老的道德观念有关。因为“寿”字即寿命,有长久之意,《诗·小雅·天保》即说:“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所以一般汉族人的心理,都希望自己长辈长寿,故对老年人的生日就称之为“寿辰”或“寿诞”,对逢十的生日称为“大寿”,过生日就称之为“做寿”,贺生日就称之为“祝寿”或“贺寿”。寿命越长越受人尊敬,对老年人的年岁谓之“高寿”。《主子·盗跖》说:“人,上寿百岁,中寿八十,下寿六十。”甚至以天上的“老人星”来象征长寿,并塑造为神,称“老寿星”,至今“老寿星”的年画还特别受欢迎,还敬称祝寿人为“寿星”。在礼仪形式上“做寿”比“过生日”也要隆重得多。富裕的人家一般都设寿堂,高挂红底金字的大寿字,备寿酒,宴请亲戚朋友,各种贺寿的礼物中往往有用米面做成的“寿桃”,有文才的人还写“寿诗”相贺。
现代汉民族的寿礼与古代相比,只是剔除了封建迷信的成分和繁琐的形式,比较简单,随意些,而对年幼的人“过生日”的祝贺和对老年人“做寿”的庆贺的观念基本如故。
汉民族的寿礼也充满着汉民族文化的浓郁气息。
(第四节汉民族的婚礼)
结婚是男女人生的一件大喜事,汉民族的婚姻礼仪历史悠久,民族文化的气息更加浓郁。
古代汉民族婚礼,早在春秋旧中国时期华夏民族时,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礼仪,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新迎”等“六礼”。
“纳采”,就是发动婚议,即男家发现某女家可为议婚对象,则谋媒人向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去女家求婚。《仪礼·士昏礼》即说:“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后人称之为“说谋”。
“问名”,就是男家请媒人请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仪礼·士昏礼》即说:“宾执雁,请问名”。主要内容是双方交换正式年庚,称为“庚帖(又叫八字帖)”,除注明男女生辰八字外,还要详注三代及主婚人姓名、官职、里属。其目的是要了解双方家族的来历,即俗话所说是否“门当户对”。近代称之为“换龙凤帖”。旧俗不少迷信者还要请算命卜卦的术士来卜凶吉,《仪礼·士昏礼》郑玄《注》说:“问名者,将归于其凶吉。”即后世所谓“合婚”,合则当然亲事可初定了,但往往有什么“鸡猴不到头”,属鸡的不能配属猴的;“羊鼠一旦休”,属羊的又不能配属鼠的,以及八字不合,男女相克等等无稽之谈。此种风俗虽全是毫无根据的迷信,但自古以来相信者还是大有人在,古代当不必说,就是现代,特别是农村中仍有人信之。
“纳吉”,就是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仪礼·士昏礼》即说:“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的《注》讲得更明白,“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于是定。”这也就是后世所说的“订婚”,“纳吉用雁”也就演变成“小聘”,即男家放送女家订婚礼物。“小聘”的礼物一般是女子所用的衣服和衣饰,以及少量财礼。女家受礼后,须回送男子所用的冠履及文房用品之类的礼物,于是婚约即告完成。近代“订婚”,除送订婚礼物外,往往还要宴请双方亲朋好友吃“订婚酒”,有的男女双方还要交换订婚戒指。现代一些地方的农村还盛行吃“订婚酒”,一般的却已免除订婚的一些礼俗了。
“纳徵”,又称为“纳币”。《仪礼·士昏礼》即说:“纳徵:玄纁、束帛、俪皮。”郑玄《汪》也说:“徵,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后世取通俗之义,将“纳徵”改为“聘礼”、“彩礼”或“过大礼”。就是男家依照订婚时双方所议定的衣服、财帛、布帛、首饰、礼饼等物的数量,盛饰仪仗送到女家。礼饼和其他食物,由女家收受后,分赠亲友及邻居,以示女儿出嫁有期。现代汉族特别是在一部分农村,仍然流行“聘礼”或“彩礼”之风,男家要给女家十几套以至几十套衣服,此外,有的还要手表、缝纫机、自行车等物品。而有的城市女青年甚至向男方要“全鸡”(电视机、录音机等家用电器)、“全鸭”(鸭绒被、枕、衣)。其实,稍加了解其历史渊源便知其是古代“纳徵”的变种,是封建社会买卖婚姻的反映和表现,社会主义缺席下的现代青年实在不应仿效,而使美好的婚姻渗进封建主义的“买卖”因素。另外,目前台湾所行的订婚礼饼,就是汉族古礼之遗风。
“请期”,就是男家择定吉日婚期,备礼照会女家,求期同意。《仪礼·士昏礼》即说:“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古代吉日婚期的择定,也要请算命卜卦的术士,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来决定,亦即《仪礼·士昏礼》郑玄《注》所说:“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现在,占卜择吉日之俗仍在一部分农村中流行。婚期吉日的择定,一是春夏之间,一是秋冬之时。春秋旧中国时多在春夏之间,以为春天是天地交泰之际,万物华育之初,此时择定婚期吉日,合乎应天顺时。《大戴礼·夏小正》就说:“二月,冠于取妇之时也。”但民间嫁娶吉日多选定秋冬,其原因多在于二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期,而秋冬则是“秋收冬藏”的季节,又是农闲的日子。尤其是腊月二十三以后到除夕这几天时间,多被择为婚期吉日。民间旧俗认为这时灶君爷已升天向玉皇大帝述职去了,各家各户无神主宰“百无禁忌”。山西《临晋县志》就说:“自腊月二十四日至除夕,民间纷纷嫁娶,六诸神朝天,百无禁忌。各地亦然,故俗称:不管有钱没钱,娶个媳妇过年。”现代汉族青年结婚,虽多择“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或春节为婚期,但农村中仍流行腊月二十四至除夕为婚期吉日。笔者生活过20多年的浙江农村,每年的这几天,几乎天天可见从女家往男家送嫁妆的“嫁妆队”,或者是接新娘的自行车队。少则三、四起,多则七、八起,上十起,甚是热闹。
“新迎”,是“六礼”中最后一礼,也是最隆重的一礼,就是新郎率鼓乐仪仗彩舆亲至女家迎娶新娘。《诗·大雅·大明》:“亲迎于谓。”《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公如齐逆女,何以书?亲迎,礼也。”彩舆有车舆、肩舆(即轿子)两种,因迎娶新娘要披红戴绿,故谓之“彩舆”。民间多用轿子迎娶新娘,故俗称其为“花轿”。现代汉族亲迎,农村一般用自行车、拖拉机,城市除用自行车外,有的人家还租用小汽车。但思想开通的新郎新娘也有步行亲迎的。
古代亲迎的时间多在黄昏以前进行,《说文解字》解“婚”字说:“礼取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白虎通义》也说:“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所以婚时行礼何?示阳下阴也,婚亦阴阳交时也。”可见昏时行“亲迎”礼的原因与阴阳学有关,同时,也可能是原始社会末期黄昏黑夜抢婚习俗的遗风。近、现代汉族农村总分地区仍流行此俗,大总分地区已改在日间进行了。
古代汉民族“亲迎”新娘有种种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