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一切政事,一切典章法度都要从政府所掌握的民数作为依据来制订,汉末建安七子之一的徐干在《中论·民数篇》中对此曾有过评述,其云:
“故民数者,庶事之所自出也,莫不取正患,以扫田里,以今贡赋,以造器用,以制禄食,以起田役,以作军旅,国以之建典,家以之立度。”
在这里,“以分田里”是基础。“里”是村落,是郡县制之下的地方基层组织。“田”是里中的耕地。“编户齐民”,就是把农民束缚在一定地域的土地上,以便统治阶级“令贡赋”、“造器用”、“制禄食”、“起田役”、“作军旅”。所以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和注意人和占用的情况。早在战国时代,秦献公10年(公元前375年),即“为户籍相伍”。秦孝公又“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四城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其上,生者若,死者削。”秦始皇时还“今男子书年”,秦简中也有“今(案王改)十六年自占年”的记载。所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即编制了全国的户籍。“汉承秦制”,汉王朝的统治者也就因此通过“编户齐民”,即凡性名、年纪、籍贯(郡、县、里)、爵级、肤色、身长、家口、财产(田宅、奴脾、牛马、车辆等及其所值),均一一在名籍上载明。出土的汉简中就保存了大量的汉代名籍资料。
与此同时,按照规定,编户之民的移动、迁徒,均受到管制。如外出行旅,要取得地方官吏发给的“路引”或“过所文书”方可。又如人户的迁居,则要先取得地方官吏“更籍”的允许。云梦出土的秦简《法律答刚有一条记载:“甲徙居,徙数退吏,吏环,弗为更籍”。《唐律·户婚》和《唐令·户令》及《唐六典·户部郎中员外郎》条都明文规定人户不得自由迁徒。《唐律·捕亡》规定对有课户的人户逃亡,要处以笞刑或徒刑,有军名的人户罪加一等。而里正和主管官吏,若对界内逃亡知情不制者,与逃亡者同罪;若收容“他界逃亡浮浪者”,也要受笞刑。封建统治者为了有效地控制民数,每年都要核实每个农户的男女、老小及丁壮之数,《后汉书·安帝纪》注引《东观记》中就有“方今八月案此之时,谓实验户口、次比之也。”而且此时,已到成丁之年的男子要着上名籍,开始结事格役,是谓“傅籍”,此其一。其二,在汉代,作为县级的行政单位,须“秋冬集课”,即在每年年终前核计“户口垦田,钱谷入出”之数,开具“计薄”,呈报所属郡国。郡国则有专门的上计吏或上计掾史,汇总计镕,看上朝廷。最高统治者皇帝有时还亲自“受计”。《汉书武帝纪》即轧元封5年,汉武帝“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计薄则作为封建国家重要图薄之一,藏于兰台,以备稽查。以上种种规定,虽然都是封建统治者为了有效地控制人民的主观愿望的反映,但在客观上,由于农民成了土地的附属物,“编户齐民”也就成了人与地域联系的纽带。
“编户齐民”对于汉民族共同地域的这种纽带作用,有重大的意义。共同地域是一个民族长期共同生活,并发生内部联系的空间条件,它的形成,一般来说是在人类社会由血缘关系转变为地缘关系,在地线关系基础上发展而形成的。因此,人与地线的关系如何,对于一个民族共同体的稳定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汉民族形成之时,由于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作用,通过“编户齐民”的制度,一方面固然是便于统治者掌握民数,利征户调和田赋;但在客观上却把作为民族主体的农民与土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得汉民族的地线关系显现得特别突出、鲜明。这种以户籍制度为表现形式的地缘关系,历代沿袭,千百年来在汉民族的共同心理中沿袭下特别浓重的乡土观念,其主要表现是:
1.汉民族人无论生于何地,也不管是否回过故乡,或者故乡是否还有亲人,都以祖籍为籍贯,与以出生地为籍贯的西方民族大相径庭。由于汉族人民对籍贯有特殊感情,所以旧时的门第上常横书主人的籍贯和姓名。又有的人往往在姓名之上冠以箱贯乡里。甚而有的称呼名人要书上其籍贯之地名,如民国初年的报纸上就称袁世凯为袁项城,黎元洪为黎黄陂,以示袁世凯是河南项城县籍贯,黎元洪是湖北黄破县籍贯。
2.汉民族人无论于何时,也不管在何地,碰上同乡人总感到特别亲切,同乡里称之为“小同乡”,同省、市则称之为“大同乡”。由于这种同乡观念在汉民族人脑中的根深蒂固,所以旧时在社会上开商店,办工厂,兴学校,往往录用同乡者。这种同乡相倚约性质甚至在政治生活中也表现出来,民国初年就有奉系军阀、直系军阀、皖系军阀之分。而所谓唐继尧的大云南主义,陆荣廷的大广西主义也都是乡土观念在政治上的发展。后来在蒋介石手下又有什么东北军、西北军、广西军等等。在乡土观念的影响下,客籍外地的人为了团结互助,不受他乡人的歧视和欺侮,往往相集于一处,在大城市中更是同乡会馆林立,如民国初北京有河北馆15处,山东会馆7处,河南会馆14处,山西会馆32处,江苏会馆31处,江西会馆68处,浙江会馆41处,湖北会馆31处,广东会馆36处等等,不胜枚举。笔者籍贯浙江余姚,年幼时随父居武汉市,解放前由于江、浙人来做生意的人多,除建立同乡会外,连住房也建在一起,有宁波里、绍兴里等聚居区,于是同乡会就成了客居外地同乡入的地缘组织。
这种同乡会的主要事务是:
第一,办学校,以培养同乡会之子女。笔者解放初期就曾就读于同乡会办的小学。
第二,相互扶助。这方面的内容较广,如养育孤儿,救护寡妇,扶助老弱,施药于病人,并设殡舍,为死亡的同乡会成员办理丧事,等等。
第三,对外行动。当自己省内或县内发生问题之时,如课程问题,官吏任命问题等等,则统一行动,或表示反对,或表示赞成。
当然,在旧社会,同乡会往往被有钱有势的人掌握实权,甚至有些被统治者利用成为其压迫和剥削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在一般情况下,同乡会的存在仍然是汉民族乡土观念浓烈的一个具体表现。现在一些地方在搞经济改革中,充分认识到汉民族人乡土观念浓重的特点,提出了适当的口号,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发动人民建设家乡,振兴家乡。如浙江宁波市被列为开放城市后,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把全世界的宁波帮都动员起来建设宁波”的建议,迅速得到侨居海外的“宁波帮”们的热烈响应,他们争先恐后地为家乡建设献计出力,有的在宁波搞合资、合作项目,有的在从国外引进技术、资金等活动中牵线搭桥,有的在为宁波兴办各种公益福利事业,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
汉族人与地域之间,通过“编户齐民”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正是它具有巨大内聚力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天,台湾同胞动人心弦的统一意望,正是汉民族内聚力对待共同地域的一个现实表现。
(第三节系统的行政区划所铸成的统一性)
如果说“编户齐户”制度把人与地域紧密地联系了起来,那么,系统的行政区划,即乡里制、郡县制则把整个汉民族的共同地域联结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稳定的统一体。
汉民族社会乡村基层行政编制采取乡里制,这是与西方民族大相径庭的地方。这个基层行政单位,秦时称之为“亭”,汉时为“仟伍”,晋时为“伍”,唐之为“保”,宋之为“保甲”,元之为“社”,明之为“甲”,清时先为“甲”,后为“里社”,“图保”、“甲”,康熙时为“牌”。作为一个基层行政编制单位,千百年来,它包揽了乡村的一切行政,诸如按比户口,向上级呈报;宣布教化,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督催赋税,摊派力役;维持乡里治安,兼理司法等等。由此可见,乡里组织与民族的共同地域之间,就好比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这种各自分散,互不相干的乡里,如何连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就是通过郡县制。汉承秦制,实行郡县2级制;汉武帝时又把全国分为13部(即州),成州、郡、县3级行政区划,以后备朝虽多有所改变,但大同小异。元朝时又创设行省制度,这是对泰王朝以来郡县制度的发展,也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制度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初步奠定了今天中国行省的规模。到明王朝时,行政区划就改为省、府、县3级,清王朝划分为省、道、府、县4级。尽管郡县2级制后来有了这样的发展,但县以下,都统管乡里;而乡里又通过郡县制各级行政系统,与中央保持着严格的隶属关系。因此,不管各王朝行政区划的具体划分如何不同,系统的行政区划虽然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但在民族共同体内部,通过这样一级辖一级的行政区划,等于一环扣一环地把汉民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原来分散的各个乡里,在系统的行政区划的网络中,连结成了一个级一的整体,使得汉民族的共同地域具有特别稳定的统一性。
由于汉民族是占中国人口总数94%以上的主体民族,所以它在共同地域上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统一性,促使统一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众所周知,中国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了长达400多年的诸侯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后,在2000多年的历史中,虽出现过三国的鼎立,五胡十六国的混战,南北朝的对峙,五代十国的分裂,以及宋、辽、西夏、金、大理等政权先后并存的局面,但统一始终是历史发展的主流。这不仅表现在统一的时间比分裂的时间长得多,而且表现在分裂的时间越来越短,规模越来越小;统一的时间则越来越长,规模越来越大。更主要的是表现在元统一全国后,全国统一的局势基本稳定下来,成为不可逆转之势。其中之原因当然很多,诸如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思想的、心理的等等,但汉民族在共同地域上稳定的统一性也是一个不可低估的原因。所以,尽管中国统一的道路历经许多曲折,分裂的局面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不断在历史上出现,但汉民族表现在共同地域上稳定性的统一性,使得同宗同祖的“黄帘帝子孙”们总是渴望统一、支持统一。例如东汉后,虽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可是三国之中,谁也不是只甘于割据一方,不但曹操想统一中国,他的《龟虽寿》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正是他要实现统一大业抱负的写照;而且刘备也想统一全国,诸葛亮在“隆中对策”中为其拟订了统一全国的大政方针;甚至孙权也想统一全国,所以张昭、周瑜等谓他“可成大业”可见统一确实是汉民族心中不可动摇的信念。而且这种信念,随着行政区划的系统化和严密化,也越来越强烈。元以后为什么中国基本上没有再出现过分裂的局面·其中原因固然很多,但元建立省一级行政机构,使得中国行政区划更加系统、严密,发展至今,成为省、地、县、乡4级系统的行政区划体系。
正因为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所以至今虽然台湾与祖国大陆仍然处于分离状态,但是为什么大家都反对搞两个中国,反对台湾独立,又都主张实现统一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汉民族共同地域的稳定的统一性所包含的内聚力和向心力所致,《台湾地方史》的作者陈碧笙教授说得好:“祖国大陆之于台湾,犹如母婴之互泡,唇齿卤之相依”。正因为台湾与祖国大陆在共同地城上有“互抱”、“相依”的统一性,所以大家都承认中国是一国,汉民族是一家。我们深信;台湾回归,祖国统一,人民团聚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汉民族悠悠2000多年的历史向世界表明: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两个摇篮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汉民族,表现在共同地域上的特征是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