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福建通志·风俗志》指出:“闽人好鬼,习俗相沿,而淫祀惑众。从未有淫汗卑辱诞妄凶邪列诸像祀公然祈报,如闽俗之甚者也。”《厦门志·风俗志》亦云:“邪怪交作,石狮无言而称爷,大树无故而立祀,木偶漂拾,古柩嘶风,猜神疑仙,一唱百和,酒肉香纸,男妇狂驱。平日扪一钱汗出三日,食不下咽,独斋僧建刹泥佛作醮,倾囊倒箧,罔敢吝啬。”可见俗神之多。如武夷山莲花峰上的大雄宝殿之侧,俨然设立了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百龙马的五身塑像,奉拜者甚众。在沿海的兴化、泉州一带,有瘟神庙,俗称“大王爷”、“王爷公”,其香火之旺远远超过佛、道,儒等正统的寺庙。在福州一带,更有奉祀胡天保、牛头愿之类,胡天保为男子同性恋之神“胡田宝塑(一称胡天保、蝴蝶保),为良人相抢,一面稍苍,一面嫩白,速成小官庙,凡无耻淫荡之士,见少年子弟欲图苟合,即向泥象祷求。”“牛头愿”,用“板刻为牛马狗诸畜头,刷印多张,其鬼名铁头和尚及牛头神。有与人仇怨及争诉不胜者,即买牛头纸一二车,每车百张,祷神焚化,其怨家必病或致死。”在福安县甘棠堡,聚居着郑、林、虚、陈、刘、蔡等20余个姓氏,这里的各种寺庙共有数十座,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朝阳宫华光大帝、宝莲堂、喜雨堂、花果龙王庙、五谷仙公庙、平麓祖师、薛厝宫、关圣庙、平水宫、齐天大圣、临水宫、两莲庵、洙溪庵、坐莲庵、种德堂、莲花庵、忠平侯、得道禅师、白莲三位尊夫人、石榴二位将军、李施三位夫人以及虎、马将军等。这众多的寺庙神祗中,有的是通堡共有的,如华光大帝、天后宫、关圣庙等,有的是各个家族私有的,如薛厝宫、得道禅师、忠平侯等。在这些神祗中,据说最神灵的是华光大帝、天后以及虎马二将军,他们在保护甘棠堡的安全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人们祀之最勤。
至于各地的庙会,则常有善男信女云集而来,求神拜佛,祛灾许愿。《燕京岁时记》曰,京师“每至三月,自十五日起,开庙半月,士女云集,至二十八日尤盛,俗谓之无尘会,实乃东岳大帝诞辰。庙有七十二司,司各有神之。相传速极司之神为岳武穆,最为灵验,凡负屈含冤心迹不明者,率于此处设誓蒙心,其极最速度。后阁有梓童帝君,亦颇灵异,科举之年,祈祷相属。神座右有铜骡一匹,相传能治病,有耳病者摩其耳,有眼病者拭其眼,有脚病人者抚其足。”
并有善男信女舍神。范祖述《杭俗遗风》曰:“七月为东岳大帝朝审”,凡舍身男女均需事先登记,编序班号,“香会不拘时日,班号则有定期。例如七月初一为天字号,初二为坤字号,初三为福字号。以此类推。十六日止,不相紊乱。男女有愿舍身委身前执役者,名曰投文。”“人患疯病,班号中人,先缚而置之庙中所设地狱中。至夜,各扮差役,一如官吏坐庭然,提疯人出,使跪神座下,旁置一草人,指为疯鬼替身。有执役者作审问状,疯人即能作鬼语相答。不答,则用木杖击草人,疯者便自呼痛,亦一奇事。然有愈有不愈,未可概论也。”
江苏一带俗以六月二十四日为雷神诞辰,俗称雷尊诞,有素食之举。《中华全国风俗志》曰:“六月二十四日为雷尊诞。自朔日至诞日茹素者,谓之雷斋。郡人几十之八九;屠门为之罢市。或有闻雷茹素者,虽当食之倾,一闻虺虺之声,重御素肴,谓之接雷素。”
民间还崇拜床神,俗传床神为专司保护小孩之神。敬奉床神之俗,唐时已有之,清代后期民间仍奉之不绝。范祖述《杭俗遗风·清床公床母》曰:“正月十五,用糖茶两杯,糖果两盘,鸡蛋两个供于房中,据说小儿夜睡必宁。”
梨园子弟以田相公为行业保护神。俞樾《茶香师丛钞》曰:“习梨园者,共构相公庙,自闽人始。旧说为雷海青而祀,去雨存田,称“田相公”。
二、巫术禁忌
1符咒禳解习俗兴盛
对符咒的信奉,在清代汉族民间已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在清代后期着名的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中,许多义和团战士都相信胸前佩了符咒,就可刀枪不入,面对红毛子的洋枪洋炮冲锋陷阵,而为此丧生。
上刀梯招魂是清时常见的禳解方式,又名上刀山,是在一个很高的梯子上每格都拴一把刀,刃部朝上,巫师赤脚,踏着刀刃,爬到梯顶,行招魂仪式,然后从另一侧面跳下去,脚掌却不会受伤,人们往往以此为神奇。在《点石斋画报》上有一幅“高上刀梯”图,其文字说明为:“湖人笃信鬼神,有病不事医药,惟召巫禳灾。巫之术不一,而以上刀梯一事为尤奇。大抵梯用直木两根,各长三丈余矗立于大木盘内,而以大索系于木杪,四周牵住,使不摇动,旋用利刃百二十柄,横架两木,刀锋向上,次第层级而上,皆以绳缠系,直至其颠。届时巫童披发仗剑,跣足拾级而上,视蹈白刃如履平地然。及至绝顶,垂绠耳下,取病者之衣,在梯一焚符念咒,播弄神通,呼其名而招之,名曰:赎魂。然后仍将衣继下,即另病者衣之,旋在梯上以二竹竿挂红布于上如旗帜状,两手执旗拈毡而舞,盘旋天矫,作种种之变态,恍若金镜法鼓之声相吻合,时观者皆曰:两神灵保护,故无失足颠扑之虞也。”
2巫傩之风不绝
成都地区降神禳解还要演剧,付宗榘《成都通览》曰:“凡病重请巫者,三更后必有《打梅山》一剧,亦不知何鬼神,大约系五猖之类。巫者画脸,现怪相,助以打火,大声疾呼,在病人室中大肆搜索,开门去鬼,出外而返。”四川降神又称“跳端公”,道光年间江西人黄勤业在游峨嵋山时所目睹的“跳端公”习俗曰:“夜深坐旅会中,忽闻邻人鼓乐大作,盖蜀俗抱病之家不事医药,请人祈神,祈者衣锦诡异,极似鲍老登场,名跳端公。”
在湖北,“上元节,城内四街,城外四乡,悬灯或扮演龙灯、狮子、竹马及杂剧故事。先于各庙朝献。谓之“出马”。然后逐户盘旋,击大钲鼓,主人亦肃衣冠拜神,盖犹索室驱疫、朝服祚阶之意。”同治《长阳县志》。在贵州:“安平正月初八日,东门迎内神,皆彩衣,花爆旗帜,男女老幼,沿途塞巷,观者如堵,余村则鸣锣击鼓,歌唱为乐。”咸丰《安顺府志》。江西,“各大姓宗族倡捐置买田租,竞立神会,雕彩傩像,兴修傩庙,以供报赛。”同治《义宁州志》。
在傩风最盛的湖南,巫傩活动巳糅入民俗之中。“湖外之俗好巫而尚鬼,观楚辞诸篇可见。都梁祷雨禳疫皆用巫祝;小儿有疾者或编竹为桥,上施赤帛,旁茶竹枝,使巫婆娑器件,谓之度花岁;旱祈雨遣灵巫,将才舆导杖迎致山神,令巫昼夜鼓歌吹螺致雨,先雨知期;卜以杯王交,得圣阴王交则吉,阳则否;或舆黄龙行且唱,使童孺助歌,呼巫登岩穴呼雨,谓之“打寨”;富家往往设石为坛,届三秋必用少牢鸡鹜祷祭,男曰召姻娅相庆,聚巫歌舞靡靡寝为敝俗。”光绪《武冈州志》宁远一带“…或游闲毕,扮演狮子,鸣锣击鼓,哗然撞门,跳舞为戏,名曰送傩。”光绪《宁远县志》。道州、永州各地,“惟腊月祀灶或各庙赛会,多延巫觋,名曰乐傩神。”又有众姓醵金酬愿、打醮、歌演戏文、扮故事、放花树。”光绪《道州志》。如此等等。
3禁忌繁多
清代后期的汉族社会,日常生活中仍颇讲究避讳禁忌,人们举手投足之间均得小心翼翼,以免破禁祀忌。《中华全国风俗·河南》载曰:清时洛阳地区婚嫁,“新娘轿前有良人先行,各持一红毡。每过庙,或大石、大树,均遮掩之,以为恐有触犯神明。”
妇女婚后丧夫者,则更被民间视为“丧门星”、“扫帚星”,俗称“寡妇”,民间忌娶之,《中华全国风俗志》云:“(广东)寡妇俗称孤妗,又称鬼婆,人咸目为不祥人,以为其夫主之魂魄,常随妇身,又一娶者,必受其祟,故辄弃置不顾,无人再娶。”
北京等地还忌婴儿五日落脐带。《中华全国风俗志》曰:“俗以为五日落脐的婴儿,必忤逆不孝。”在起居方面,东北汉族忌睡卧时头向窗,足向人。《中华全国风俗志·吉林》云:“凡卧,头临炕边脚抵窗,无论男女尊卑皆并头。如足向人,则谓之不敬。唯妾则横卧之脚后,否则贱如奴隶亦忌之。”
四、清末迷信之式微
中国人素有“信巫鬼,重淫祀”的传统,迷信佛道,相信算命,对风水、择日之说尤为笃信。但是到了晚清时期,西学传来,特别是洋务运动中,办报刊,译西书,设学堂,使近代科学知识得到初步传播,各种迷信活动便相应衰微,人们的迷信心理也日渐淡薄。
洋务活动中充满了与封建顽固派和习惯势力的斗争。使用机器、架设电线、修筑铁路、开发矿山等活动,往往遭到顽固派和习惯势力的阻挠,其借口是有碍于地方风水,破坏祖茔庐墓,惊动龙王河伯,会带来各种灾祸。1874年广州近郊建立的机器缫丝厂,引起很多人反对,其理由是有男女同工,有伤风化;烟囱太高,有碍风水。由于丝厂厂主抵制众议,才使丝厂生存下来。李鸿章于1875年筹办的磁州铁矿,曾引起民众哗变。1881年通车的唐山胥各庄铁路因“震动东陵”而被迫改用畜力牵引。1889年拟议中的津通铁路也因顽固派的坚决反对而作罢。1900年荣氏申新资本集团在无锡筹设保兴面粉厂,也被封建势力以破坏风水为口实而加以阻止。然而,经过多次较量,烟囱、电杆终于树起来了,铁路修起来了,矿山也开办起来了,虽然风水、庐墓受到冲击,但利益大于祸害,人们终于接受了近代文明而渐渐抛弃了迷信,洋务运动在开通社会风气方面起了前锋先路的作用。正如《盛宣怀行述》所说:“时(指光绪初年)风气未开,民间惑于地脉风水之说,旁挠者众,经营累月,始有端绪。”盛宣怀:《愚斋存稿》附《盛宣怀行述》。
古代妇女信鬼神者居多。光绪年间,一些读了新书或受到新思想影响的女子,开始从鬼神迷信中解放出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九死一生(人名)的堂姐就是她们的代表。她不信鬼神,而且找到了没有鬼神的凭据,根据古书中“先王以神道设教”的含义,她认为“神道本来是没有的,先王因为那些愚民有时非王法所能及,并且王法只能治其身,不能治其心,所以先王设出一个神道来,教化愚民。”该小说中的一些人物还将算命先生和大醮道士用以骗人的手段以及扶乩检药、敬奉大王(蛇、河神)等迷信活动的秘密加以揭露。
在古代,择日的迷信一直束缚人们的手脚,限制人们的行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有一个故事,说某人被倒下来的墙压在里面,喊儿子来救援,儿子却说,你就压在里面吧,待我去翻翻历书,看今日是否宜动土,因为你老人家总是教我们做事以前一定要查看是否吉日。这个故事是对择日迷信的讽刺。《文明小史》中的抚台万岐奉命调鄂,到达之日,恰逢五月中旬。向例官员五月里是不接印的,因为人们迷信五月是恶月,办事不吉利。但这位“锐然以革弊自任”的抚台,却不讲究禁忌,当时便去拜见前任抚台,次日接印,上任视事。
(第七节)清代后期汉族社会风俗
清代后期,由于西方文化的进入,汉族社会千百年来形成的封建伦理思想、伦理制度受到冲击,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许多繁文缛节和陈规陋习得到清理,男女平等的社交思想、自由结社的社交行为,及握手、鞠躬等社交礼节、同志、同学等社交称呼逐步形成和流行,使晚清时期汉族社会的社交风俗又具有近代性的特征。
清代后期社会在社会风气方面不但因袭了前期社会趋奢求侈的俗尚,还承继了前代社会的宗族械斗、赌博成风、妓业旺兴等丑陋习俗,并流行起吸食鸦片的恶习,整个社会淫、赌、毒互相交织,组成一张罪恶的巨网,腐蚀着清代汉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又使得清代后期的社会风俗又带有腐朽性的特征。
一、宗族风俗
1“义门”家庭衰落,宗族制度强化
清代后期社会的宗族风俗基本上是前期的延续,“义门”式大家族家庭仍然得到朝廷的提倡,使这些大家庭仍艰难地维持着面上的荣光。如蓟州郝氏,七世同居,百多口男耕女织,读书出仕,出游不超过20里同治《建州府志》卷十《轶事》。在以共财、同居、合灶为特点的大家庭内部,家长们依然恪守着每餐鸣钟齐集会食,“一味必共”光绪《安徽通志》卷二三五。“一人未至,他人不敢举箸”光绪《新安县志》卷八。的古训。但由于外界社会小家庭种种好处的诱惑,似洪水般冲击着“义门”的堤岸,大家庭的分崩离析已无可挽回,分家析居者屡屡发生。故清代后期的“义门”式大家族家庭数量已远远不及前期。
在清代后期,由于社会崇尚“妻子儿女”的小家庭,“义门”式大家族家庭日趋衰落,而宗族组织反而得到强化。尤其是在南方,在有些聚族而居的村落,宗祠并非一族一座,大的宗族建有总祠、支祠,数量达数十座之多。如湖南醴陵,3000人以上的93个宗族共建祠堂603座,其中丁氏一族即建有祠堂77座。民国《醴陵县志·氏族志》。每至清明、冬至春秋两季合族祭祖,称族祭。族中成年男子必须参加,无故不到者罚银罚谷或罚筵席。《澄江袁氏宗谱》卷三《祠规》。祭祀前沐浴斋戒,由族长“读谱”,宣讲族规、先贤语录等。祭祀时“衣冠整肃,鼓乐具备,肴馔酒醴,皆务丰洁,族长以下第行礼”。同治《石首县志》卷三《风俗》。祭后合族聚食或颁祚,以分享祖宗福泽。祠堂同时又是宗族处理族务、执行家法的所在地,俨然如官府之衙门。
2南方宗教械斗成风
在清代后期,宗族之间械斗成风。有些地方尚斗之风甚至殃及刚出生的孩子。“乐平属江西,人皆剽悍,辄以鸡肠细故,各纠党以械斗。其俗,凡产一男子,须献铁十斤或二十斤于宗祠,为制造军械之用。戚友之与汤饼会者,亦以铁三斤投赠,以故族愈强者,则军械巨炮愈多。”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第2203页。有的地区“聚族而居,族与族之间,疆界划然。犯族法者逃入他姓域内,非其地主引渡,不能逮捕,若是越境捕之者,则为蔑视主权,势起重大交涉。俨若各国在中国之租界然。偶有小事龃龉,则各集百姓壮丁,各执戈矛与土炮等军器以决雌雄,名曰械斗。败者逃入他域,胜者火其庐,赤其土,枭首剖腹,陈尸以示众,以表其战胜之荣也。”白眉初:《中华民国省区全志·江西省》。宗族械斗的风气主要盛行与南方各省,通常是宗族势力过大,宗族与宗族之间积怨甚深造成的结果。
3聚族而居和杂族而居
从血缘关系的角度来看,清代后期社会的农村村落分为单姓村落和复姓村落。单姓村落是一村一姓,聚族而居。这类村落通常是由一位祖先辗转迁来,经过几代的繁衍发展而形成。村落所有成员都有血缘关系。如浙江奉化县的忠义乡有青湾、萧家等33村属于单姓村落,占全乡124村的26%以上。光绪《忠义乡志》卷五。在单姓村落中,往往宗族组织就代替了村落组织。复姓村落是由两姓或两姓以上家族所组成,大多以某一姓或某几姓为主。如太平天国领导人洪秀全的故乡广东花县官禄村,聚居着洪、巫、凌、钟四姓村民。“四姓中,以族为最大。”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上册,猛进书屋1962年版,第9页。全村人口共约400人,洪氏一族多达300人以上。维新派领袖康有为的祖籍广东南海县苏村,聚居有六姓。因康有为之叔康国器曾任护理广西巡抚,康氏家族成为当地的名门望族。
二、会社风俗
1商业行会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