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陈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使村务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加大了对村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了分权制衡的制度创新机制,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真是无巧不成书,四天以后(即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即17号文件。文件特别提出,要“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3.“后陈经验”的成果:村民维护民主权利的“尚方宝剑”
首届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在张舍南主任的带领下,按照《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的规定,有板有眼地开展了工作。在工作的实践中,监委会成为了后陈村村民维护自身民主权力的“尚方宝剑”。
个案1:监委会走马上任不足一月,村里的大事就来了,几年来村里因为土地被征用,获得的1000多万元的征地款,村两委准备用这笔钱盖3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出租,年终给村民分红利。村两委干部在村务会议上议事完毕,有村干部问监委会:“这事你们几个人同意就做了。”张舍南表态:“我们这个担子也不好挑,也挑不动,你们主要领导也挑不动。按照监督制度,是不是最好搞个听证会?”当场就有干部不高兴了:“你这个人一上来就挑刺,你没来我们不是也做得好好的?”张舍南也急了,两人当场吵起来。最后还是村支书胡文法出来打圆场,拍板确定召开听证会。第一场交锋,以监委会获胜告终,村民的民主权益得到了尊重和维护。
个案2:2004年8月,厂房开始建设时,麻烦又来了,村委会主任哥哥的亲戚出铲车铲砂,刚开始的时候,费用以小时来结算,120元一小时。干了一个多月,细心的胡文法发现铲车越开越慢,砂越铲越少,钱却照付。胡文法于是派村支部委员何容伟和张舍南一起下去摸摸情况。两人一调查:如果换成以生产量结算,成本将大为减少,随后两人向村支书作了汇报,并提出对铲车公开招标。此举马上惹恼了村主任,他找到何容伟大吵一架,原本受命去做“思想工作”的张舍南,也打起了退堂鼓,这一点让村支书胡文法颇为不满。拖了一周,以监委会名义举行的招标会开始了,结果来投标的铲车寥寥无几,原来,村主任的哥哥十分光火,跑来把参加投标的人都赶出了村。后来,在村支部出面担保的情况下,车主们才敢重返会场。这场冲突,最后使每方砂的价格降到3.48元,每天节约成本约160元。
事例三:在村干部眼里,张舍南最大的权力并不是开会,而是每月审核村财务账单,经他签字方能报账。这也是有些村干部最抵制的一点。中央电视台2005年3月7日的《新闻调查》中播出的《后陈村的变革》中有这样一段对话说明了这个问题:
解说:干部乱吃喝,村民的意见也很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一项任务就是堵住餐费的漏洞。
记者:他们要招待吃喝,按照程序你怎么监督?
张舍南:村务监督制度里面规定的,有村务会议我们也都是参与的,我们可以说是,事前要做什么事情,我们监委会不是全部知道,但基本上都清楚的。
记者:那村干部如果真的是为了办事儿,要招待某一个客人吃一顿饭,你们都知道?
张舍南:我们都知道的,我们其实这样做起来呢,我们都是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都是跟上去的。可以说是。
解说:请客吃饭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这个制度实行后,餐费在后陈村的账目上大大减少。《村委会组织法》里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公开,在后陈村的村务公示栏里我们看到了在其他村同样贴出来的财务公示表,但不一样的是后陈村的公示表上多了张舍南的签名。这个小小的签名,在当初建立制度的时候,曾经是让工作组的人最头痛的一个问题。
刘斌靖:争论很大,当时意见不一致,甚至我们是有的时候吵得喉咙都干掉了,那几天好像喉咙都哑掉了。你签字的话,那就涉及到你这个发票报不报得了,到时候会不会影响我们的稳定,影响我们这个村里开展工作?这个字如果不签,监委会没有权利的话,这个监督也就不可能到位,还有就是监督不了,也就是说事前的监督,事中的监督就会落空,所以我们最后还是决定要签字,要审核,报账审核一定要签字。
记者:如果在一个月账中,在招待费中发现有你不清楚的或者是你有怀疑的,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
张舍南:那我就拿出来,放到那个村两委会上决定可不可以报销的。
记者:经过了一个公开讨论?
张舍南:对,公开讨论。
记者:监督委员会以后,在你的职责上发生了什么变化?
村会计:就是我可以通过监督委员会不需要我个人出面,发票合不合这个制度,我最后一关上报到农经站,要经过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以后,对他们领导还有村民都有一种交代。村民也相信监督委员会。
记者:这种前后变化给你最大的感触是什么?
村会计:比以前轻松多了。
陈岳荣:现在每一张发票都要监督委员会审核才能报销,村干部也不会犯这个错误。有这个监督,干部他就不敢做这些事情了。
自从监委会掌握报销的“签字权”后,村里的招待费开始锐减,按照新规定,村里接待县和街道干部,每人伙食标准20元,买烟喝酒自费,当年,全村招待费共8000多元,不到以前一个月的支出。而在过去,这个数字是十多万元。据统计,自监委会正式运作一年以来,直接为该村增收节支90多万元。
后陈村监委会的成立和村务监督工作的开展,使监委会依据《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对村务决策、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等实施全过程监督,必要时启动纠错程序,以达到“规范村务行为,约束村务权力,保障村民权利”的目标。在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民主管理的机制下,后陈村的村务管理工作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村民们能够真正了解和监督村里的大小事务,再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了。首届监委会主任张舍南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村民们觉得有了问题,或是对村干部不信任,上访还不如找监委会。有了监委会这把维护自身民主权利的“尚方宝剑”,有效地维护了后陈村民主政治的权力平衡,也从根本上医治了“群众上访不断”这一困扰农村基层工作的顽症。
二、从后陈到武义:村务监督经验的全县推广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及其有效运作,不仅是后陈村的独特政治景观。在整个武义县,通过政府力量在县域范围内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后陈村村务监督工作的开展也得益于这一大的政治背景。在“后陈经验”取得明显成效之后,武义县委、县政府并没有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而是乘热打铁,深入到了具体的操作层面,领导和组织全县乡镇和基层干部,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和实施村务监督制度。
1.扩大试点,稳步推进
由于武义县党政领导把村务监督放到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社会生产的战略高度上,因此,县委将村务监督作为关系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项大事来抓,及时在全县范围内总结和推广“后陈经验”,使村务监督制度逐步在武义全县范围内推广。
2004年8月6日,武义县委、县政府召开规模空前的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动员大会,决定在全县分类分步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2004年8月12日,武义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县委[2004]30号文件,明确提出《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骆瑞生任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这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机构,并选派工作组,协助各村开展工作。村级作为实施单位,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标准开展工作。
2004年11月11日,第一批76个村完成试点工作后,中共武义县委召开全县村务监督工作培训会议,全县76个村的村支书、村主任、监委会成员参加培训。
2004年12月3日,中共武义县委办公室、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对第一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76个村检查考核。
武义县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村务监督制度,没有盲目地立即全面铺开,而是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行”的措施,并及时对试点进行考核监督。这样,既保证了试点村务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也为下一步的全面推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分类指导,全面铺开
2005年4月,全县村两委换届基本完成。在总结2004年村务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武义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推广村务监督制度。2005年5月8日至30日,中共武义县委、县政府举办培训班,分九期对全县1700多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进行培训,中共武义县委副书记骆瑞生为每期学员授课。
到2005年5月底前,武义县县所有行政村(社区)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武义县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村务监督制度,其主要做法是:
第一,构建网络,齐抓共管。武义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机构,并选派工作组,协助村开展工作。村级作为实施单位,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标准开展工作。通过构筑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领导网络,着力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武义县根据2003年村集体收入和土地征用费的情况,将全县558个村(社区)分为三类。第一类,2003年村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或土地征用费在50万元以上的;第二类,2003年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至10万元或土地征用费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其他的村为第三类。在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一类村要完善村务管理和监督的各项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推选产生监委会。三类村主要是完善村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村务监督小组。二类村视条件成熟程度,条件成熟的,按照一类村要求推开,条件未成熟的,按三类村的要求推开。
第三,重在落实,确保实效。为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武义县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建立县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按照分工,县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街道的检查指导工作。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县委抽调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7个指导组,一个指导组联系2-3个乡镇(街道)指导各乡镇、街道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组通过交叉检查、暗访等形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建立工作列会制度。从2004年8月开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员单位领导指导组成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列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召集,交流分析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列入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
3.成效显着,各界关注
正是由于中共武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亲自领导,在县纪委的具体操作下,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制度在整体上推广较快,社会和经济效益十分显着。
2005年,武义县投入1.4个亿,实施村庄整治、村庄道路、村级办公场所等316个农村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犯错误、受查处。少数即使有问题也因监委会及时启动纠错程序或通过救济途径被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武义农村,出现了上访不如找监委会的好现象。据统计,反映村务的信访件从2003年305件降到2004年的125件和2005年的89件。村务监督制度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也十分显着,后陈村建立监委会以来,共投入公共建设资金1400万元,招投标59次,招待费从2003年10多万元下降到2004年、2005年的8000多元和9000多元,建立村监委会以来已为村里增收节支90多万元,且全村没有一起上访。全县2005年因工程公开招投标,全县节约资金1300多万元,村级招待费下降18.5%。
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引起了上级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高度重视。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于2005年6月17日亲自到后陈村调研,对“后陈经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将其列为“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主任詹成付于2005年9月1日到后陈村调研,认为“后陈经验”是基层民主建设领域的一次重要发明创造。2005年12月举行的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培训会上,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入编该项目《村级民主监督》教材。2006年1月,“后陈经验”荣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奖。2006年3月,“后陈经验”在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一石激起千层浪,“后陈经验”也引起了国内40多家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2004年8月,《南方周末》最早以《中国基层民主迈入“后选举”门槛》为题,强调了武义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实践与中央政策的“不谋而合”,报道特别指出:“在中国的最高层和最基层,对村级民主和权力架构作出了非常相似的回应”,在中国的村庄权力架构中,作为与党支部和村委会并列的“第三架马车”,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横空出世,“几乎被视为17号文件的一个现实之作。”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专题报道也指出:“武义县农村这一创造性实践,与中央文件精神不谋而合”,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权力架构中,它与党支部,村委会并列”,“走完农村基层民主另一半”。
《人民日报》以《浙江武义:“第三委”让村务监督更到位》为题,认为“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委”之外创设的第三委,是与村委并列的组织机构,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与监督”,武义“这种村务监督新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新华社记者谢云挺在《新华每日电讯》、《新华国内动态清样》中报道指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并列的“第三架马车”、“第三权力”机构,武义县设立了与村“两委”并列的权力监督机构,正在尝试“分权制衡管村务”。
《农民日报》记者蒋文龙认为,“武义的这一探索和实践,意味着中国的基层民主从选举建设进入到分权制衡建设的新阶段”,“武义县后陈村用权力制衡架构基层民主的做法,在全国堪称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