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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舞美师的航班(1)

我是林安琪。我曾经以为我会成为一个画家,或者准确地说,我曾经以为我会成为一个不朽的画家。但是,我最终成了一个舞美师。恐怕这世上很多人都是这样的,追逐着一个永远不会实现的理想,然后某一天,极其自然地,将这个“理想”阉割成了一个还说得过去的职业。以此谋生,并获得精神上的所有认同。我不是第一个这样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当然,当然,我们这样的人已经被人们称为幸运了。我懂得知足,因为反正,关于“理想”的痛苦是不合法的,是无病呻吟的,你张扬了,你表达了,你就活该去死。我必须时刻谨记,这世界上还有灾荒,还有战乱,还有艾滋,还有无数在因为不平等导致的困顿中,挣扎一生的人们——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评判你是“幸福”还是“不幸”的人们,都没什么想象力。

总之,此刻,我坐在巴黎时间傍晚七点起飞的航班上,飞往北京,是为了我的工作。十年前,我来到巴黎,一开始学画,后来考进了戏剧学校的舞台艺术科。现在,在一个算是欧洲戏剧界知名的舞台美术设计师的工作室里,为那个明明一头金发却总喜欢穿印度服装的老板工作。逐渐地被重用,偶尔被善意地调戏。今年十月,一个话剧会在北京的国家大剧院公演,我的老板负责这个戏的舞台美术,我是中国人,这个戏的舞美团队少不了我。因为公演之前的这几个月,除了美术的部分,我必须负责用我的母语代表我的老板跟导演以及剧院方面做所有的对接。“安琪,能让你回家安心地待几个月,顺便做完这一单,多妙。”我的老板是这么跟我形容这个项目的。

不,我当然不是北京人。我的家乡叫龙城,一个距离北京有好几个小时车程的北方城市。我不确定我能抽出多少时间回家看看。不过,在鬼佬眼里,反正都是中国,没有区别。

航行时间是九个小时,一路往东,北京时间的清晨抵达。这趟航程最妙的地方,在于明明已经穿过了整整一个夜晚,但是总是能看见隐隐约约的曙光。人类渺小的躯体飞翔起来,便能看见地球用经纬线玩的这一点点小花样。蜷缩在经济舱里,我踢掉了鞋子,用毯子裹住自己,打开了阅读灯。我对这趟航线烂熟于心,飞了无数次,让我可以没有任何障碍地在遇到剧烈气流颠簸的时候,安稳地放下面前的桌板,打开圆圆的小盒子,摘下或戴上隐形眼镜。因为熟悉,所以觉得怎么样我也不会死在这里。

我可以用这段时间,认真读完这个戏的剧本。我没有把笔记本电脑从行李舱里拿下来,而是带着厚厚的一沓打印稿。非常不环保,但是我已沾染上了欧洲人这种莫名其妙的守旧。国航的咖啡十年来没有任何进步,不过我喝惯了。

二十年前,这个戏在阿维尼翁戏剧节惊艳四座。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剧团从此开始扬名四海。如今,在中国首演。

故事的年代不详,大抵是比较久远的时候。但应该没远到古代去。地点,就是某个小镇。

小镇上的牧师去世了,没多久,新的牧师到任。新牧师看起来很年轻,总是愉快甚至有些过分愉快地笑着,喜欢开玩笑,不像是镇上人们一贯概念里的“牧师”——对我而言,我必须在阅读的同时,试着抓住我脑子里闪过的带着光泽和阴影的画面,究竟哪些才是对的。那小镇也许古朴,但是不该精致,总该有些粗糙的地方,但是究竟是哪种粗糙?是否该像我从小长大的那座北方城市一样,建筑面目一致,是真的谈不上有什么景致呢?我倒宁愿让这个小镇,在我的手底下,变成20世纪初的工业区,比如,整个镇子的人都为一个大工厂干活儿,舞台上最重要的,就是一些老旧的庞大的机器。新来的牧师心里哼着轻松的小调,略带惊讶地看着,黄铜色泛着暗光的机器,张开血盆大口,嚼碎所有填进去的大石头——见鬼,成本,当然不能忘了成本,谁知道预算那边会不会同意我美妙的老工业区。

新来的牧师站在陈旧的、空荡荡的教堂里,他从祭坛上走了下来,第一排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紧闭着双目,一边流泪,一边祷告。她身边放着一个鸟笼,里面那只小鸟安静地躺在自己的双翅上,早已没了气息。牧师自然是看明白了,但他依然微笑着问小女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小女孩说,她的小鸟已经死了整整一天,但是她还是想问问上帝,这是为什么。如果是因为她自己犯了什么错,她愿意改正,愿意接受惩罚,这样,小鸟是不是就能回来了。她说她知道小鸟还是不会回来的,但是她必须这么做。牧师笑了,他说:“你的小鸟是只画眉,不过,你喜欢鸽子么?”小女孩说:“我不懂您的意思。”牧师拎起鸟笼,就在小女孩眼前,把鸟笼藏在黑袍的袖子后面,只一瞬,鸟笼出来了,画眉的尸体不翼而飞,里面乖巧地卧着一只纯白的小鸽子。

小女孩说:“但是它不是我的画眉。”牧师说:“你可以叫它画眉,完全没有问题。”小女孩说:“可它的确不是我的那个朋友啊,它是个陌生人。”牧师说:“它不是陌生人,我知道,它和画眉长得一点都不像,可是,你的祷告,上帝听见了。”小女孩笑了,她清脆地说:“牧师,谢谢您啦。”牧师愉快地说:“要感谢的是主。”

当舞台上只剩下牧师一人,他端详着手心里那只画眉的尸体,自言自语:我去念神学院之前,是个魔术师。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许是在机舱里的灯光突然调暗之后不久。

每个人的座位上方,那盏小小的阅读灯像是久病之人衰弱却又带点柔情的眼睛。狭小座位里,猝不及防地跌进睡眠中,再醒来的时候,必须忍受着睡意撕扯出来的类似宿醉的晕眩,把手放在脖子后面,亡羊补牢地揉一揉它,以拯救我疼痛的颈椎。我想知道我大概睡了几个小时,可是手机却不能打开——对于不戴手表的人来说,手机关机就意味着丧失所有时间的判断。视线所及的地方,倒是看见一只潜水电子手表的巨大表盘,被戴在一只细细的手腕上——是个坐在我邻座的小男孩,十三四岁的模样,很俊俏,一看就是混血。关键是,这孩子在聚精会神地阅读着我的那沓剧本,打印稿的A4纸散落在我们的座位之间,那团皱起的毯子上。我想我睡着的时候,它们滑了下来,被还清醒的人捡起来了。

他发现我醒来了,睫毛一颤,把手上那张纸轻轻地放回我的膝盖上,用清晰的法文说:“不好意思。”

“没事,随便看吧。”虽然对方是个孩子,但是我依然使用了主语应该是“您”的动词变位。我喜欢这个懂礼貌的小朋友。

我想是睡眠缩短了我的智商。因为我手上的剧本明明是中文版,他都能阅读,所以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他讲法文?其实这是多年来悄然形成的一种自我保护,我不轻易跟人讲我的母语,似乎这样就更安全。

“谢谢。”他率先换成了中文,发音纯正,不像一般的混血儿——不过也许是因为这句话过于简单,我知道,我总是凭借浅显的印象对人下判断,这是个要命的缺陷。

“你觉得这故事好看?”我问他。

“嗯。”他点头,神色腼腆。

“你看到哪里了?”

“牧师其实是魔术师。”——“魔术师”那个词也许他不会讲,他说的是法文。但是他凭借着故事的情境准确地判断了情节,聪明的小孩。

机舱里的灯突然亮了,空姐推着饮料车徐徐走过来。那代表着即将派发早餐,也就是说,快要降落了。

我打开了遮光板,额头不由自主地抵在舷窗的玻璃上,那种云端上的冰冷总让我想起“琼楼玉宇”这四个字。但是——波音767这种造型的琼楼玉宇会不会太难看了点儿。十九岁那年,我第一次飞行。从北京至巴黎,我永远记得,那天的天气绝好。我在高空上隐约看得见西伯利亚的雪。有时候我必须判断视线中的究竟是雪原,还是云朵。贴在我额头上的那一小块玻璃,和今天的一样冰凉。当时我闭上眼睛,我想落地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高空中的西伯利亚画下来。那时候我年轻,拥有用不完的自信,无论在生活里遭遇上什么样的幻灭,我都可以跟自己说,没事,这值得,我可以把它们画得很美。

可是当我真的降落在戴高乐机场的时候,第一件事是必须搞清楚抵达学生公寓的地铁路线。然后搞清楚我应该到哪个银行去存我那点微薄的欧元。那时候,欧元还是一种崭新干净得不像是货币的货币。龙城的中国银行里甚至没有多少存货——所以,不得已,我身上还带着一些法郎。我站在柜台前面的队伍中间,只会讲最笨拙的几句法文,我尽力让自己神情和他们一样漠然,就好像只要表情一致了,我一张开嘴就能流淌出和他们一样顺畅的异族语言,顺畅到我自己也听不懂。还好,我并不需要讲太多话,简单一句“日安”便可蒙混过关,不至于让自己维持了半天的漠然被尴尬打破,把法郎递过去,换回几张漂亮得不舍得让它去流通的新纸币,本次演出就圆满结束,我终于在他乡的土地上扮演了一次当地人。

然后我回到住的地方,从还没打开的箱子里拿出素描本。我想画我的西伯利亚,可是我的眼前闪现的,只有那张面额500的法郎上面,居里夫人的头像。是的,通俗地讲,我什么都画不出。曾经就住在我身体里的随时可以喷薄的色彩和形象,全都蒸发在周围这陌生的空气里。我对自己笑笑,我知道也许我被打垮了,被无法像别人那样说话的自卑,被那片渐渐远离我的西伯利亚雪原,被恐惧。

十年了,我终于在街角小店常常拿到找回来的脏污破损的欧元。我眼睁睁地看着这种货币诞生,升值,然后没落。我眼睁睁地看着欧洲这块精致的大陆逐渐苍老衰败。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成了一个平庸的人。

降落的时候,小男孩特意把剧本在手里蹾成整齐的一沓,为此还专门又把桌板打开导致空姐过来阻止他。他对我一笑:“我看中文很慢,要是能看完就好啦。”

“十月就公演,到时候我送票给你。”我只是随口一说,却忘了十几岁的孩子会当真。

“十月?”那孩子惋惜地摇摇头,“太晚了。”

“九月底有彩排,那个时候,你还在北京吗?”我对我身为一个成年人的言不由衷而略感羞愧。

“不。”他认真地看着自己的手腕,“我来中国也不住在北京,我住在龙城,那里离北京很远。”

“是吗,那真遗憾。”我淡淡地说。

人群因为座位间狭窄的通道变得细长,那本来是邻座的旅人们互道再见并且极其自然地融化在队伍中的时候,但是这孩子不知为何用力地看了我一眼,于是我问他:“有没有人来接你呢?”

“有。”他眼睛亮了,“我姐姐。我们一起开车回去。”

“我也有个姐姐。”我想我一定不好意思在镜子里看见我此刻注视他的眼神,“一起出去等行李吧?我陪你找到你姐姐。”

“我跟着你!”他似乎就是在等我这个邀请。

我们果然没有在出口看到这孩子的姐姐。他推着那辆堆满了大箱子的推车,神情看上去像只迷茫的准备囤货越冬的松鼠。他终于告诉我他在飞机上发现,自己弄丢了每年来中国都会使用的手机卡。不过万幸的是,他随身有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着他姐姐的手机号。我用我的电话打过去,无人接听。

“算了。”我环顾四周,“我在这儿请你喝饮料,我给你姐姐发个短信,告诉她咖啡店的名字,就在这儿等她。”

“非常感谢。”他瞬间就快活起来。

“你说不定还可以趁这个时候,把我的剧本看完呢。”这么做其实是为了——不需要绞尽脑汁地想该跟他说什么。不过我还是好奇地问了一句:“你姐姐……她大概多大年纪?我帮你留心看着。”

“我十三岁,姐姐……”他皱着眉头认真地算了一下加法,“姐姐比我大二十岁。她的脸……长得和我不一样,我们的爸爸是中国人,她的妈妈也是中国人,我妈妈是法国人。”

解释得很笨拙,不过我听明白了。

新来的牧师会在各种各样的场合让小镇上的人们不知所措。他们不大知道自己是该惊喜,还是该保持冷漠。他在老人的葬礼结束之后为悲哀麻木的遗孀变出一朵红玫瑰。主持婚礼的时候把新郎新娘的婚戒在众人眼皮底下一瞬间推进了一个密封得很严实的玻璃瓶里,在下一个瞬间却重新取了出来,玻璃瓶完好无损。他给主日学校的孩子们讲课,讲《创世纪》:“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然后主日学校阴暗的小房间所有的灯都亮了,包括桌上的台灯,但是谁都可以作证他根本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开关。“你会行神迹!”调皮的孩子这样说。他微笑道:“我当然不会,我只是跟你们说,大概是这个意思。光是上帝创造的,不是我创造的,我只是能做到请它们过来。这就是人和神之间的区别。”

天真的人都热爱这个新来的牧师,自然也有人不喜欢他。不过每个周日,愿意来教堂听布道的人越来越多了。他也不是任何时候都会变魔术,关键在于,你什么时候能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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