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终究都会活着。这些所谓的至亲,所谓的至爱,所谓的骨血。只有他一个人去死,然后他们继续活着,把没有了他的生活静静地重新变成一个自成一体看不出缺陷的湖面,也会有怀念他的时候,可是那怀念说到底只是倒映在这湖面上的影子。愤懑和悲凉的时候,他甚至会有点想念死神。只有死神跟他同仇敌忾。这群没有心肝的家伙们,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早点来接我算了,我们上路……想到这里他又突然不放心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医院走廊里有的是穿着灰色中山装的老头子,还好,死神并没真的默契地降临,他的心脏重重地狂跳了几下,急促得让他的呼吸都跟着困难了——他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胸口,不过应该还好,没听说过哪个癌症患者最后死于心脏病的。
就是,癌症患者不会死于心脏病。所以心脏那里总是爆发的灼烧一般的狂跳是不用在意的。不会死。并不会。就这样,日复一日,他和妻子总是重复同样的对白。
“还是快点死了吧,别拖累你。”
“你死了,我一个人有什么意思?”
“你有孩子们。”
“孩子们早就长大了。他们说的话我都听不懂。还是你在这儿有意思。”
“可是我就是会先走啊。”
“有一天,算一天,别想那么多。”
“你看,你也觉得我没多少天了。”绝望总是在这一刻准确无误地降临,两人你来我往的谎言原本进行得很顺利,一不小心,真相还是来了。他也很气自己,为什么不能在“有一天,算一天”这句话之后保持沉默。但是,她为什么就不能说“你不会先走,你会好”呢?不过,他瞬间释然了,万一她这么说了,他一定会更恼火,因为这句谎言太拙劣了。
不能说真话,也不能撒过分明显的谎。这就是活着。
那几年,他对她的日益衰弱和憔悴视而不见。他也不在乎她其实越来越暴躁和不安。陪着他去医院做检查的时候,经常走得比他还慢,医院新来的护士把她错认成了病人。他们的女儿在某天搬来跟他们同住,他还惊讶地问为什么。女儿说:“你看,妈妈最近瘦了那么多,我帮她一起照顾你。”——这句话非常难听,女儿不知道。
“不好意思。”他故意说,“死得这么慢,让你们费心了。”
“爸!”女儿不满地抬高了声音,“这是什么话?”
从那以后,女儿就成了他的敌人。她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在提示他,想活着是件不体面的事情。承认想活着就更多添三分贱。因此他们的对话,他总是以“是我死得太慢”告终。女儿连那句“这是什么话”也不再跟了。
那个早晨,他一个人坐在早餐桌前面,等着那杯热豆浆摆在他面前。但是似乎等得久了点。女儿站在厨房门口,他知道她在认真地注视着他。女儿突然说:“爸,你瘦了。”他哼了一声。他静静地说:“离死不远的人,胖不起来。”
女儿突然笑了一下。有种很久没见的温柔,轻轻叹了口气:“我来帮你弄豆浆。妈妈没醒,让她多睡一会儿吧。”
妻子再也没醒来。睡梦中,脑出血,一切结束得很平淡,就像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一件像豆浆没上桌那么小的事情。几个月后,他八十岁生日过后不久,医生说:“恭喜。满五年了,没有复发。算是治愈。”然后女儿拖着箱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又过了几天,搬进来的是小儿子一家三口。他们觉得不该让他一个人住,并且,他们自己住的那间单间也确实太不方便了。当时柠香五岁,眉心点着一个小小的红点,像颗朱砂痣。
谁也没想到,不声不响地,他就和他们一家三口同住了二十五年。
他们搬进来的第一晚,死神又来到了他的房间。他深呼吸了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对死神说:“医生说,我算是治好了。”他暗想自己一定是老糊涂了才会说这种话。
果然,死神宽容地微笑道:“医生有医生的事情,医生只管看病,管不着生死。”
他摇摇头:“为什么非得现在不可?偏偏是现在?早两年多好,那时候我心里没有念想。”
死神也摇摇头:“没见过这么不懂事的人,还和神讨价还价。”
他说:“我熬了五年,不是白熬的。”
死神说:“在我眼里,五年真的不算什么。带你去见你老婆啊,她现在一个人在那边,你不高兴?”
他不置可否。
死神问:“你们在一起快五十年,你就不想她?”
“我想。做梦都想。”
“我看你也只是想做做梦。”死神笑了,“其实这个世界就要跟你没关系了。你看看你的这些孩子,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人生,你一个人戳在这里像个稻草人,不觉得孤单?”
“觉得。”
“那就带你走啊。我们去找她。”
“我不想去。”
“死的人居然是她,不是你,你开不开心?”
他凝视着那张亲切甚至有些憨厚的脸:“你是神,你不懂我们人的事情。”
“可我知道你庆幸自己活下来了。”
“总有一天我也会去的,总有一天我还能见着她。”
“你还是庆幸。”
“别带我走。”此言一出,如释重负。
死神满脸都是真诚的不解:“活着,就那么好吗?”
“不好。”他清晰地说,“但是我活惯了。”
“这个理由我倒是接受。”死神的最后这句话,在他耳边不甚清楚,似乎越来越远。他突然想起这几次见面,他都不记得死神是如何离开的。他只知道,当他终于明白这一劫暂时算是过去了的时候,浑身冷汗,心脏像块坠落的石头,在胸腔那个深潭里敲出不规律的水花。癌症患者是不会得心脏病的。这个玩笑,这些年,已经自己跟自己开了无数次。即使是已经撑过了五年,被医生宣布治愈的患者,也不那么容易得心脏病。
“爷爷。”柠香小小的身影出现在半开的门后面,“我想尿尿。”
他迟缓地从床上下来。拖鞋在地板上弄出缓慢拖沓的响动。“爷爷带你去,”他急匆匆地说,“柠香是因为刚搬来,还不认得,厕所的门就在洗衣机旁边……”他抓住柠香的小手的时候,心里有种类似“感动”的东西。因为除了死神,还有别的人需要他。
柠香抬起头清澈地看着他:“爷爷,刚才来客人了。”
他心里一惊:“你没睡着?”
小女孩悄悄地摇摇头。
“柠香是不是认床啊?”他想转移话题,“以前没怎么在爷爷家住过,习惯了就好了。”
“嗯。”她抿着嘴,一脸无助的乖巧,这孩子看上去比她的父母都要聪明。
就算是——为了柠香吧,要活下去。活久一点。她会长大的。他这么想的时候,似乎已经听见死神那种尽了力但还是忍不住的笑声。
随后的几年他总是把“死”挂在嘴边上。跟旧朋友见面的时候,常开自己的玩笑,邀请他们来吃自己的丧席,并且可以提前点菜,几位老友因为菜色和口味的问题还认真地起了争执;他认真地交代小儿子,死了以后他们一家还是尽管住在这个房子里,不过要代替他把那几架子的书保存好,要么替柠香留着,柠香不喜欢看书的话,就捐给他原来单位的图书馆;曾经诊治过他的医生过年的时候打电话问候他,他爽朗地说:“让大夫费心了,还活着呢。我也纳闷怎么还活着……”言毕,大笑。
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开始喜欢哼那首旧时的歌谣:“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其实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就像当年取悦那个新时代新世界那样,用所有的乐观玩笑和豁达取悦着死亡。用这种彰显出来的“不怕死”,取悦着死亡。这种小心翼翼的讨好,让他错觉活着的时间,变得久了些。
就这样送走了癌症之后的第二个五年。
往下的回忆就没那么清楚了。白驹过隙,人们的眼睛都太容易盯着白马,即使他们知道岁月与白马无关,不过是它身下被奔跑带起来的那一小阵疾风。他不知道人们是什么时候忘记了他得过癌症的。也许,是从他穿上纸尿裤的那天起。他的视力听力都退化得不算厉害,记忆力也尚可,只是腿脚渐渐成了磐石,从客厅的沙发到厕所的那一段距离,对他来说,比旷野中两个古代烽火台间隔得都要远。裹上了婴儿的纸尿裤,他从此就不用再跋涉。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的身体成了个黄沙漫漫的古战场。就连癌细胞都能在此长眠安息,变成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