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那个女孩——她说她怀了陆羽平的孩子。”李志诚满意地欣赏着他丢下的这颗炸弹造成的短暂的寂静。
“她叫什么名字?”徐至恢复了一如既往地冷静,慢慢地点上一支烟,“把记录给我看看,必要的时候我们得再找她一次。”
“等一下,队长。”婷婷急切地盯着徐至,“让我去一次‘何日君再来’好不好?”
“有这个必要吗?”李志诚得意地瞟了婷婷一眼。
“队长,昨天你说过了,你亲口说咱们得往两年前夏芳然被毁容的时候查一次。你就让我去试试吧队长……”
“婷婷,”徐至说,“昨天开会的时候我说那只不过是我的直觉。虽然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可是也有错的时候。”
“队长,你就让我再试最后一次,求你了,就今天下午这一次。”
“徐至,别理她。”李志诚说,“这小丫头是看录像看怕了。”然后他转向婷婷,“小孩子家别捣乱,哪有你说话的分。”
所谓“看录像”的典故,是说春节前他们破的那个外地流窜人员做的抢劫杀人案。目击证人说主犯之一曾经在一个二十四小时超市买过吃的,于是婷婷的活就变成了把超市的摄像头的带子拿回来,盯着七十二小时之内的进出顾客的脸使劲看有没有主犯。七十二小时的带子婷婷看了一百多个小时,也就是五天,看到最后可怜的婷婷觉得连超市老板都长得像主犯了,——主犯依然没有出现。后来主犯们落网了以后才知道根本没人去过那家超市,因为主犯们觉得那儿档次太低。
当婷婷毫不犹豫地踩了李志诚一脚的时候徐至按灭了手里的烟蒂:“好吧婷婷,就这一次。”然后婷婷无视身后的李志诚一脸生动的复杂表情,非常淑女地微笑了:“谢谢队长。”
“我的名字叫赵小雪。是理工大学金融系的学生,今年大四,跟陆羽平一样,马上就要毕业了。”
“你是在这儿认识他的吗?”徐至靠在沙发里,‘何日君再来’的灯光很柔和,不过在冬天里这种柔和让人昏昏欲睡。
“对的。我是大三的时候开始在这儿打工的。每个礼拜来两三回。”
“你大三的时候。”徐至端详着赵小雪,一个很瘦,瘦得让人替她的健康担心的女孩子。细长的眼睛,原本该妩媚,到了她那里却变得有些倔强。“你大三的时候,夏芳然应该已经出事了。”
“嗯。”赵小雪点点头,“所以我才有机会来这儿上班。”她笑笑:“因为夏芳然原来从不要大学生。她不相信他们。其实她谁也不相信,除了小睦。”
“我知道。”徐至点头,“审讯的时候我就知道,夏芳然是个很有脾气的女孩子。”
“当然有脾气。脾气大得连人都敢杀。”
“赵小雪,我们现在还没有结案。所以——”
“对不起。”赵小雪说,“说我和陆羽平吧。那个时候我经常看见他和夏芳然一起来喝咖啡,吃早饭。他们多半挑一大早,没什么其他顾客的时候来。因为你知道夏芳然的脸——有时候他一个人来。有一回他是一个人来的,那天下特别特别大的雨,我正好要下班,那天我要赶时间去考试。他就借给我他的伞。后来我要还他伞的时候——其实没什么可讲的,都是些谁都经历过的事儿。”
“那据你所知,夏芳然跟陆羽平是在毁容案之前就在一起的吗?”
“这个——我不知道。反正夏芳然是有很多男人的。可是那件事之后,她身边的男人全跑得比刘翔都快。只剩下一个陆羽平了。”
“陆羽平是个好人。”徐至说。
“对。我也看出来了,所以我想把他抢过来。”赵小雪粲然一笑。
“本来,”徐至也笑,“我来之前还想跟你说几句‘节哀顺变’,‘来日方长’之类的话。可是看到你这么冷静。我就觉得要是我说这些话就显得我没水平。”
“我们在一起一直都是很——低调。”赵小雪凝视着面前的咖啡杯,“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就算我最好的朋友都不大知道。陆羽平他——本来也就没什么朋友,又自从跟夏芳然在一起以后为了方便照顾她,就不住宿舍了。他说他们班有个同学直到大四的某一天还过来问他:同学你是不是走错教室了?”赵小雪笑得很开心。
“那我想——他跟夏芳然的关系,知道的人是不是也很少?”
“当然。夏芳然除了来‘何日君再来’,几乎是不出门的。”
“赵小雪,你说夏芳然是因为知道了你和陆羽平的关系所以才——”
“最关键的是。我发现我怀孕了。我就跟陆羽平说我要跟他结婚。我想要这个孩子。我要他去跟夏芳然说清楚……”她托着腮,看着窗外,“你相不相信,那是我们俩第一次说起夏芳然。以前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提夏芳然,就好像这个人不存在一样。有时候我也问自己,对陆羽平来说,我是不是——就像老天给他放的一个假?”
“我已经看过了你在李志诚那儿的那份笔录。我有个问题——你就那么肯定陆羽平把这件事跟夏芳然说了?”
“他说没说不重要。反正我跟夏芳然说了。”赵小雪微笑,“这是我上午没跟那个小警察承认的。我也知道夏芳然很可怜。可是我当时真的什么都顾不上了,我想要我的孩子——这总是没有错的,反正当时我就是这么说服自己的。我趁陆羽平春节回家的时候写了封信给夏芳然。那天我先送陆羽平去火车站,他上了车之后我就直接到夏芳然家去,把信放在她们家的邮箱里。我想她是看了信的。因为我没有走远,一个小时以后我再回去看信箱,那封信跟晨报什么的一起都被拿走了。所以我想她看了。你是不是觉得觉得我很卑鄙?”
“查案的时候,如果天天想着卑鄙不卑鄙的话那我们什么也别干了。”徐至摇头,“所以你放心,我没有这个习惯。”
“在这件事之前,我一直都觉得我自己是个好人。”徐至有些惊异地发现,这个相貌平平的女孩的笑容却常常有一种动人心魄的力量。这个时候赵小雪不安地看了看吧台,徐至这才注意到音乐停了。小睦在吧台里面对他们挥了挥手:“我换张CD。”
一个非常,非常好听的女声开始在空间里绽放着:
“当我看见你的信,我竟然相信刹那即永恒——―”
赵小雪说:“小睦老是放齐豫的歌。你知道吗?因为齐豫是夏芳然最喜欢的歌手。”
“你们现在的孩子也听齐豫?”
“反正我是因为在这儿上班才开始听的。”赵小雪慢慢搅着自己的咖啡杯,“小睦和夏芳然就像姐弟一样。夏芳然出事以后用超低的价格把这间店转给了我们现在的老板,只提了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店的名字还叫‘何日君再来’,第二个就是要留着小睦。”
“小睦知道你跟陆羽平的关系吗?”
“我想他知道,但他会装不知道。小睦是个平时嘻嘻哈哈但是谁也没法真正接近他的人。”
“谢谢你合作,赵小雪。”
齐豫已经唱到了最精采,最好听的那两句:“谁给你选择的权利,让你就这样离去;谁把我无止境地付出都化成纸上的一个名字。”
“这首歌叫《遥寄林觉民》。”赵小雪笑了,“你知道林觉民是谁吧?就是写《与妻书》的那个清朝起义的烈士。”
“我不知道。”徐至很坦率地讲,“我上学的时候没用过功,平时也从来不看书。”
“《与妻书》是他要去参加黄花岗起义之前给她妻子的绝命书。我们高中的时候还学过。但是齐豫这首歌是用那个看了信以后的女人的口吻来唱的。你听——谁给你选择的权利,让你就这样离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说一个把她甩了的负心人呢。有意思吧?”她突然低下头,徐至知道她在哭。
于是他故意把眼光调向别处,装作是在听这首歌。“如今,当我寂寞那么真,我还是得相信刹那即永恒——”
“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她的声音低低地传过来。
“当然。”
“现在我不可能留着这个孩子了。但是你说,我应该告诉我以后的男朋友,或者是老公陆羽平的事吗?一般的男人都还是会在乎的吧?”
“我不知道。”徐至有些诧异,“我从来没结过婚,也不准备结,所以没什么经验。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更在乎你不说实话。”
“可是你不‘一般’啊——”赵小雪含着眼泪笑了。
“说的也是。”徐至皱皱眉头,“这么说话——是不是有点不谦虚?”
丁小洛一直都是一个快乐的小姑娘。满足和开心对于丁小洛来说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用大人们的话说,没心没肺的孩子最有福气。但是小洛的妈妈从她童年起就总是担心地说: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傻。小洛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有点傻呢?那年小洛应该是四岁。在广州做生意的舅舅给小洛带回来一个从香港买来的好漂亮的芭比娃娃。要知道那个时候在这个北方的城市里,芭比娃娃的专卖店是没有的,全城只有一个地方能买到真正的芭比娃娃——是一间四星级酒店的专柜。所以对于小洛来说,芭比娃娃就像是一个——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
她的皮肤摸上去滑滑的,她的头发是金色的,这么长,长得好缠绵啊。她的眼睛这么大,大得让小洛疑惑地抬起头,看看镜子里自己的眼睛。镜子里的小洛因为兴奋的关系,一直保持着眉开眼笑的表情,这样一来她的眼睛就显得更小了。算了算了,还是娃娃比较好看——她的鼻梁真,真,小洛想不出来有什么合适的词了,反正她的小鼻尖翘得这么危险,就是危险,为什么危险呢?就是因为太漂亮了,漂亮得恰到好处所以才让人觉得不安全。你看见她的身体,看见她胸前那两个曼妙的小馒头了吗?你看见她修长的腿还有纤细的小脚了吗?小洛叹了口气,要是这个娃娃有一天突然活了小洛该怎么办呢?该给她吃什么,穿什么,该用什么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呢?反正不能随随便便的啊。不可以用那些不好听的词跟她说话,比如“胖墩”,比如“没心没肺”,比如“傻孩子”,包括他们用戏谑的口吻说“有福气”——这些词都是大人们平时用来说小洛的,小洛自己是无所谓啦,可是如果娃娃活了的话,小洛是绝对,绝对不许任何人用这种方式跟她的娃娃说话的。可是真伤脑筋啊,到底该怎么对待她呢?四岁的小洛不懂得如何表达,可是她已经清楚地明白——这个娃娃来自属于她的生活之外的地方。
越想越觉得紧张,好像娃娃真的要活了,真的就要马上开口说话丢给小洛一个又幸福又巨大的难题。小洛小的时候有个坏毛病,就是她特别紧张特别害怕的时候就总是想尿尿。小洛把娃娃紧紧地抱在胸前走到卫生间里,然后突然发现:不行的,怎么能让娃娃看见这个呢?这么难看这么脏。于是她赶紧环顾整个房间,让娃娃在什么地方等她呢,洗衣机上堆着一堆脏衣服当然是不可以的,五斗橱因为用久了看着油腻腻的娃娃一定会不高兴——哎呀要快一点呀小洛就要尿裤子了,那么就沙发吧,沙发靠垫是妈妈为了过年新买的。把一个最漂亮的粉红色的拖过来,让娃娃坐上去。别害怕呀娃娃。我一会就回来。一分钟后小洛冲了出来,她太急了都没看见自己的手臂上还带着没冲干净的肥皂泡沫。她看见她的娃娃好好地坐在那个粉红的靠垫上——真配她啊,就像是粉红色的土壤突然开出的一朵寂静的花。小洛突然间有点难过了:原来娃娃可以没有她,没有她娃娃也一样漂亮,一样好。但是这只是一瞬间的念头,说到底小洛不是个喜欢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的小孩。
从那一天起,小洛在院子里的人气就高了起来。小洛抱着娃娃往楼下一站,然后骄傲地等待着其他小女孩们羡慕地叫她:“胖墩儿,胖墩儿你过来啊,让我们看看你的娃娃好不好?”
当然好。小洛骄傲地站在一群小女孩中间,享受着所有妙不可言的嫉妒,一边很大牌地说:“轻一点啊,别弄疼她。”要不就是:“不行不行,你的手太脏了,你不要动她的鞋——”然后有一天,黄昏的时候,小洛正准备带着娃娃回家,莹莹就是在这个时候站在她面前的。莹莹说:“丁小洛,你让我玩玩你的娃娃好不好?我不会给你弄脏的。”
莹莹是整个小区里最漂亮的小女孩。丁小洛觉得她说话的声音也是很好听的。可那些平时成群结队好得不得了的小女孩们都不愿意跟莹莹玩。四岁的小洛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可是奇怪的是,大多数孩子天生就心照不宣地明白这个。莹莹乖巧地站在那儿,黑黑的辫梢停着漂亮的紫色蝴蝶结。小洛当然是想都没想就说:“好的。”
奇迹就是在那一瞬间发生的。至少丁小洛找不到比奇迹更好的字眼。莹莹微笑着接过娃娃,她的小手抚摩着娃娃的金发,细声细气地说:“小洛,这个娃娃叫什么名字啊?”夕阳斜斜地映亮了抱着娃娃的莹莹,莹莹的眼睛就像两颗沉在水底的黑色雨花石,小洛看见娃娃对莹莹笑了。后来小洛长大以后经常问自己,娃娃怎么会笑呢?一定是当时光线的关系。夕阳总是喜欢跟人们开玩笑。可是当时的小洛大气都不敢出,有什么东西让她——感动,小洛那个时候还不懂这个词,只是悲哀地想,自己怎么又想尿尿了。莹莹的紫色蝴蝶结跟娃娃精致的小鞋子是原本就该在一起的东西,齿白唇红的莹莹心疼地,欣喜地凝视着美丽的娃娃的样子是小洛日后永远珍藏在心里的一幅画。小洛低下头,看见莹莹纤细的小手,还有自己的手——肉嘟嘟的,指头又短,还黑。小洛想起自己狼狈地想不出要把娃娃放在哪里的那一天。她知道如果换了莹莹,她是不会那么狼狈的。因为莹莹自己就是那个粉红色的美丽的靠垫。或者说,不管莹莹把娃娃放在什么地方都不要紧。堆了一堆脏衣服的洗衣机也好,油腻腻的五斗橱也好,只要莹莹对娃娃这样地笑一下,用她洁白的小手这样拍拍她的脸——小洛真笨啊,你看莹莹就一点不用慌张。甚至,换了莹莹,直接抱着娃娃坐在马桶上也是没有关系的,和小洛不一样,莹莹根本用不着掩饰,根本用不着难堪,她只要对娃娃不好意思地笑一下,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就这样把尴尬化成了一个共同的小秘密。
“丁小洛。”莹莹看着她的眼睛,“我能不能再玩一会儿呢?一会儿我就还你。”
小洛摇摇头,看着失望的莹莹的表情,慢慢地说:“莹莹,这个娃娃我不要了。你拿回去吧。”
莹莹瞪大了眼睛,嘴巴张成了O型:“你说什么呀丁小洛,我怎么能要你的娃娃呢?我妈妈会骂我的。”
“真的,莹莹。”小洛转过身,“我要回家了。你也回家吧。你就跟你妈妈说,娃娃是我送给你的。”
说完小洛走了。留下莹莹一个人站在原地。身后传来莹莹愕然的声音:“丁小洛你真傻。”
小洛回过头,看见娃娃和莹莹一起站在夕阳的那一片温柔里,她对自己微笑了。也许是真的。她想。自己是真的有点傻。
“夏芳然,我们今天在你家里搜出了一瓶约250克的氰化钾。”徐至望着面前这个女人。硕大的墨镜和口罩让他觉得这有一点荒诞。
“那是陆羽平托人搞来的,放在我家。”她的声音很自然,没有起伏。
“这么说是为了让你们俩自杀用的了?”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干什么?”夏芳然娇纵地耸了耸肩膀,她垂在肩头的长发跟着闪了一下。
徐至暗暗地叹了口气,他不明白这女人为什么如此固执。就像那些已经一文不名还放不下架子的没落贵族一样,她已经毁容了却还忘不了自己是个美女。
李志诚拍了一下桌子:“夏芳然你注意你的态度!我再给你重复一遍——”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夏芳然静静地,慵懒地歪了一下头,“你还有没有点新鲜的?”
徐至丢了一个眼色给李志诚,微笑:“夏芳然,那你能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要自杀吗?你和陆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