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数字海洋”的建设绘人们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充分认识到我国虽然在海洋石油污染防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国外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要加强我国和国际的合作和交流,充分利用我国的HY—1号海洋卫星资源和国外先进的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研究成果,积极开发我国的海洋石油污染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快我国“数字海洋”建设的步伐,及时、准确、可靠、全面地反映海洋石油污染的来源、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治理好我国的海洋石油污染,加快我国的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和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治理海洋污染的启示
日本海洋环境治理与海洋环境保护走过了一段曲折的过程。战后50年代至60年代初的日本,将复兴经济摆在了优先位置。由于片面发展经济,环保意识薄弱,使得以工业集中的地区为中心,出现了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正常生活的海洋环境公害污染,成为污染问题渐露端倪的时期。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水俣病”、“骨痛症”等。
以上述污染问题处理为契机,为保护大气、水质,日本政府于1958年制定了《公共水域水质保全法》和《工厂排污规制法》,正式拉开了日本全国性治理海洋污染的序幕。20世纪60~70年代,是日本经济飞速成长时期,也是污染问题日益显着化、社会化的时期,日本政府加大了海洋环境保护力度,特别重视海洋环境立法工作,强调通过依法治理海洋环境问题。在此期间,日本先后出台了《水质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和《自然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环保法律,基本形成了海洋环境法规体系,为治理海洋问题打下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与此同时,日本还不断加强海洋环境管理体制,在特定事业所设立了“防治公害专职管理者”。
随着各项相关法令的制定、海洋环境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大规模环保设备投资等努力,海洋环境治理初见成效。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海洋污染问题趋于解决。
今天的日本,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山青水绿、海水清澈,充分显示了保护工作的巨大成效。
通过有效措施逐步解决
海洋环境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关键是要政策到位,措施有力。回顾日本海洋环境保护历程可以看到,日本在快速工业化过程中,没有充分注意到海洋环境污染问题,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当时及早注意这一问题,代价会小得多。
日本政府在解决海洋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对于企业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要求企业达到什么标准,更不能直接下达治理指标,而是通过公布全社会污染控制总目标引导企业进行环保,同时通过市场行为,也就是能源价格等调控企业环保行为,减少海洋环境污染。海洋工业污染主要是工厂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等,解决措施主要是通过各种法律和经济措施解决,要求工厂减少排放,否则处以罚款,而对于工厂在海洋环保科研、设备方面的投入,政府给以一定的补贴,企业根据生产情况提出环保课题,并且由企业自己组织科研人员,包括院校、社会科研单位的人员研究解决。
同时,政府在市场上推出绿色环境标志制度,鼓励消费者购买环保产品,而没有绿色环境保护标志的产品,在市场上就得不到市民的认可。在日本,一个企业如果对环保无动于衷,消费者就不会满意,市场就会淘汰其产品。也就是说,环保不仅是政府的要求,也是市场的要求。
通过这种“两头堵”的办法,政府与老百姓共同努力,迫使企业向环保方向努力,日本海洋污染在20世纪60一70年代逐步加以解决,到80年代已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今天,日本正在探寻适合海洋环保要求的未来企业之路,提出未来先进的企业要努力寻找减少使用资源、减轻海洋环境负担、开发新能源、增进生活幸福感的新的发展道路。企业要靠近资源地,利用当地资源组织生产,增加当地就业机会,形成企业新的发展模式。也就是说,未来先进的企业要在发展经济、节约资源与降低海洋环境负荷上达到新的平衡。这是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
为应对传统能源危机,日本在大力加强氢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研究,努力实现21世纪以生物质能利用为基础的新发展,实现能源消费从地下化石能源向地上生物能源的转化,实现循环发展。
海洋环境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重视
日本解决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走过了两个明显的阶段,即从治理海洋工业污染人手,逐步向治理海洋全面污染方面转变。海洋环境问题解决越深入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
而目前最主要的污染则是面广量大的生活污染,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日本环保官员认为,与局部性的海洋工业污染相比,日常生活造成的海洋污染治理的难度更大,并且具有持续性增加的特点。
日本本在解决海洋工业污染的过程中,注意充分利用消费者的市场约束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了“使用绿色环保产品为荣”的消费理念,为海洋环境保护支付了必要的成本。
同样要真正解决生活污染这一难题,更需要广大消费者的积极配合与支持,百姓的生活方式要向文明、有利于海洋环保的方向转变。今天在日本,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普通百姓的行为方式,这对于解决垃圾处理难题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为进一步推动海洋环保工作开展,1993年,日本制定《环境基本法》,提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改变局部环保的理念,要求政府制定海洋环境基本计划。从那时到现在日本已经制定实施了两个海洋环境保护计划。正在制定第三个海洋环境保护计划,据介绍,在第三个计划中提出了6个新的想法:
(1)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海洋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倡企业开发环境友好产品。
(2)从环保的观点出发,形成可持续的国土海洋环境,尤其加强对农业、林业的环境保护力度。
(3)根据技术开发研究,解决海洋环境不确实性的措施。对于海洋环境问题,在没有明确科学依据的情况下,行政方面要采取措施,采取对策减少海洋环境不确定性。
(4)国家、地方、公民个人都是海洋环境保护的主体,要动员大家共同参与推动环保。
(5)加强国际合作,创造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合作规则。
(6)着眼长远制定环保政策。
经验教训值得借鉴
日本在经济成长过程中解决海洋环境问题的经验教训值得我国认真借鉴。
(1)政府加强海洋环境规划研究。明确治理工作重点,分步骤分阶段,逐步加以解决。
(2)加强市场机制在治理海洋环境问题中的力度。海洋环境问题光靠政府提倡、惩处是不够的,关键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形成自觉的环保意识,使它们认识到不重视环保,产品就没有出路,企业就没有出路,从而形成内在的环保机制与内生的环保动力。可以通过能源价格、环保补贴等具体办法加以推进。
(3)要提倡并大力弘扬健康、积极的消费理念与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愿意为环保产品支出成本的消费理念与消费行为。特别是通过消费行为,制约企业的生产行为,迫使企业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环保水平。同时,百姓环保意识的增强,可以为海洋垃圾的处理提供有效的基础条件,减少垃圾产生量。
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
2008年4月16日,“国家海洋局海洋赤潮灾害立体监测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成立。这是我国在海洋赤潮灾害监测等领域的首个部委级重点实验室,它着重研究赤潮的立体监测技术、预警预报以及应急管理系统技术,力争5年内具备提前3小时发布赤潮发生及其趋势预测的能力。
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工作,对预报和减轻海洋灾害意义重大。海洋,是地球资源的宝库,也是维持地球良好环境的依托。灾害性海况的出现,直接影响人类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活动,并带来巨大的破坏损失。在过去20年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人口达8亿多人,财产损失近千亿美元,其中的60%是由海洋灾害造成的。我国内有渤海,外濒黄海、东海、南海以及西北太平洋,海域环境多变,各种海洋灾害发生频繁,尤其是风暴灾的发生频数和危害程度位居世界前列。因此,预防和减轻海洋灾害,搞好海洋环境与灾害预测,保障海上生产活动和沿海设施以及人民生活安全所必不可少。
为预报和减轻海洋灾害,各国都很重视建设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系统。除常规的船舶和沿岸观测之外,已开始应用卫星、浮标、飞机雷达、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了大范围的海况监视系统。
从20世纪70开始,有关的世界组织和海洋国家就开始采取措施,加强海洋监测能力。世界气象组织(WMO)提出了一项全球范围的调查船观测计划(VOS);政府间委员会建立了一个由50个国家参加的“全球联合海洋服务系统”(IGOSS)。为了监测全球尺度的海洋灾害,如埃尔尼诺、海平面上升等,政府间组织还建立了一个由60个国家参加,拥有300个海平面观测站的永久性全球海面观测网(GLOSS)。上述诸项工作对做好海洋环境预报,尤其是海洋灾害的预警报工作,保证海上及沿海生产活动的安全至关重要。在海洋环境与灾害的监测工作方面,美国、日本两个国家起步早,积累了丰富经验。
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进步较快。1988年,我国发射了第一颗气象卫星“风云1号”,带有2个海洋观测通道。1990年又发射了第二颗“风云1号”气象卫星,也包括了海洋观测项目。同时完成了“海洋卫星”的论证工作。开始在海岸带与海岛资源调查、海港选址、海洋环境监测以及海洋环境监测、海洋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卫星资料的应用研究。同时还建立了以接收风云卫星为主、兼收国外环境卫星的卫星地面接收和应用系统,在气象减灾防灾、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显着作用。
目前,我国的极轨气象卫星和静止气象卫星已经进入业务化,在轨运行的卫星分别是风云1号D星(2002年发射)和风云2号C星(2004年发射)。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同时拥有极轨和静止气象卫星的国家之一,是世界气象组织对地观测卫星业务监测网的重要成员。
我国的海洋灾害预报业务有海浪、风暴潮、海冰等,主要由国家海洋预报中心以及下属各预报区台负责进行。1966年10月1日,预报中心正式发布我国海区天气预报。经过近40年的发展,我国的海洋环境预报体系初具规模,已建立了1个国家级中心、3个区域中心、10个省级预报台以及8个县市级预报台,形成了监测(观测)、数据传输、分析预报、产品分发等环节组成的业务化系统。目前,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的海洋环境和海洋灾害预报警报主要包括:海浪预报、风暴潮预警报、海啸预警报、海冰预报、海温预报、厄尔尼诺、赤潮预测、海水浴场海洋环境预报、极地与大洋科考航线海洋环境预报、海流预报、溢油预报、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预报等。
我国是一个多风暴潮灾国家,每年都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损失。据统计,仅福建2008年因台风暴雨等灾害经济损失超过35亿元。
任重而道远,这是我国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工作所面临的义不容辞的重任。近年,在广大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工作者的努力下,在我国海洋局的领导下,我国不断加强了环境与灾害的预报与警报工作,建立起由海洋站、中心海洋站、预报区台、国家海洋预报台组成的监测预报网络和国家海洋预报告到沿海地方的预报警报行政传输网络。在强风暴潮、海冰、巨浪、赤潮、海上溢油等大的海洋灾害即将发生时,除了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预报外,还将预报及警报通过行政指挥线路发送各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为各级政府及早部署防灾抗灾提供准确信息和决策依据。
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工作意义重大,它不仅关系国家的经济前途和政治稳定,也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家庭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这项工作每个公民都应关心支持,对此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同时,我们更应该知道。从整体上看,与国外海洋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的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与我国目前的需求以及未来5~10年内海洋开发的要求相比,也有一定距离。我国的海洋监测手段比较落后,资料源不够充足,防灾指挥系统、服务手段和方式不够完善,海洋灾害预报模式有待进一步发展,防灾对策也比较缺乏等一系列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的海洋意识也必然进一步增强,大家都来关注支持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事业,这必将使之有一个大的提高,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需求。
海洋环境监测
海洋环境监测可定义为“在设计好的时间和空间内,使用统一的、可比的采样和检测手段,获取海洋环境质量要素和陆源性入海物质资料,以阐明其时空分布、变化规律及其与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关系之全过程”。
从宏观上海洋环境监测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趋势性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第二类是控制性监测,通常称为现状监测、应海洋环填监测急监测或特例监测。
趋势性监测主要是掌握大尺度、长周期海洋环境变化动态。控制性监测主要是对某一区域或时段的环境状况进行监督监测。海洋环境的趋势性监测和控制性监测都是一种政府行为,二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缺一不可。从微观上海洋环境监测可分为排污总量控制监测、浴场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赤潮应急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纠纷仲裁监测、考核验证监测等。海洋环境监测的主要手段有:卫星和航空遥感系统,如船舶、浮标、潜器、海床基、台站等,自动监测系统、采样和分析系统。
海洋生态监测系指为了实现保护人类海洋生态环境的目的,按照预先设计的时间和空间采用可以比较的技术和方法,对海洋生物种群、群落要素及其非生物环境要素进行连续观测和评价的过程。狭义的海洋生态监测的基本项目是海洋生态学意义上的监测,其反映的结果也是海洋生态系统的状况与演变规律。但是,一般情况下,海洋生态监测也包括海洋生物监测,或者两者同时进行。其原因主要有:海洋生物本身就是海洋生态系统的基本组分,有时很难在两者之间加以区分;为了反映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状况,特别是污染状况,海洋生物监测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对某些污染物指示种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