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化除了满汉畛域,风俗文化进一步融合。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颁布了准满汉通婚的“懿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廷又下诏令,命彻底化除满汉畛域,勿存成见、自相纷扰。清廷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主要是为巩固他们的封建统治,但在客观上却为满汉风俗的进一步融合开了方便之门。第二,兴办女学,提高妇女地位。19世纪末年,维新志士们大力提倡兴办女学;1898年6月1日,“中国女学堂”正式开学;20世纪初年,各地掀起了一股兴办女学的热潮;1907年,朝廷正式颁布了《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中国女子教育终于取得合法地位,这对传统的重男轻女习俗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第三,禁烟戒赌,改造恶风陋习。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又发动了一次禁烟运动。这次运动由于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其规模之大、态度之坚决、措施之有力,都超过了道光年间的禁烟运动;到辛亥革命爆发时,社会上的嗜食鸦片恶习已大部分得以禁绝,连孙中山也承认:“前清末年,禁种征膏,成效渐着,吸者渐减。”[8]同时,清政府对赌博、娼妓和迷信活动等陋俗也分别予以严禁和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社会风气。第四,剪辫易服,倡导新的生活方式。清初,清廷强令汉族剃发蓄辫,易着满装,曾受到广大汉族人民的抵制;到了清代后期,剃发蓄辫和紧衣窄袖已成为汉族男子日常惯习的服饰形式。但剃发蓄辫和紧衣窄袖的服饰形式,在晚清维新志士看来,一是“牵掣行动,妨碍操作”,二是“于时为不宜,于民为不便”,所以要强兵、强种则必须“剪辫易服”,实行变法。到了清代末年,革命者更是将“剪辫易服”、改革旧俗、提倡新的生活方式作为民族主义与自由权之所在,借以激发人们的反清情绪,作为动员群众投入反清革命的手段,而得到汉族社会的广泛响应。所以,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后,剪辫易服已成为汉族社会的一种社会潮流。宣统二年(1910年12月)清廷不得不准资政院之呈请,准官民自由剪发,以至在京城也出现了以剪发为业者。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的清王朝,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体制的新型国家——中华民国,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在推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教育体制及社会文化方面一系列改革的同时,也对汉族社会的风俗文化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汉族风俗在清末民初发生了飙转豹变的变化。
三、清代后期汉族风俗文化的主要特点
1.承启
介于中古与现代之间的清代后期,是一个承先启后的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都有一个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问题,这种转变所给与社会风俗的影响,同样也是推动着后者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人们用近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改造农业社会的传统风俗,将其中不民主、不文明、不科学、不卫生的习惯抛弃,对其中优良的民族文化则加以改造,使之现代化。
由于社会处于过渡时代,风俗的演变也表现出承先启后的过渡性特征:一方面,古老的传统习俗仍顽固地要保住地盘;另一方面,新的社会习尚在艰难地夺取阵地,守旧势力与革新势力激烈斗争的结果,是旧俗与新风的并存与杂糅。女学的兴起,本来是清代后期文明战胜传统观念的产物。但清代后期的女学却掺有较多的封建意识在其中。宣统元年(1909年)湖北黄陂县在新潮流的冲击下办起了县里第一所女学——木兰女子学校。为了迎合当道,不触犯当时的封建礼教及所谓风化,创办者把校址设在“铁锁龙潭的中心处,碧水环绕,人烟稀少,偏野僻静,还多处筑篱构墙,戒备森严,只一门与外相通,几乎与世隔绝的禁闭之地”,“修身课讲的则都是当时要女子们必须服从和照办的三从四德等等封建道德的旧观念”[9]。这样的女学堂没有一点清代后期女学的影子,实际上成了变相的尼姑庵、敬节堂。同样,于父母之命外,征得子女认可始通媒的“允诺婚”,就是包办婚姻与自由婚姻之间的一种过渡形态。把女婴送育婴堂固然比溺女陋俗要进步得多,但比起节育优生却有距离。类似现象在许多风俗事象中都可以看到。新事物流变得合于传统,旧习俗被改头换面地保存下来,造成了社会风俗演变中许多新旧杂糅的现象。这恐怕是过渡时代之所难免的。
2.融会
风俗习惯固然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各个国家、民族、地区人们的风俗习惯呈现出各种不同的风貌;但它又具有渗透性,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人们的风俗习惯可以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汉族早就在不断地吸收异域异族的风俗来改造、丰富自己的生活方式。“吾国中种种旧俗,皆由兼并包蓄而成”,“其迎新纳异,杂糅众俗,飚转豹变,初无一日之息”[10]。到了清代后期,一方面由于满族统治者解除了禁止满汉通婚等禁令,殄除了满汉之间的民族鸿沟,使得满汉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交流进一步加深、加快,促进了满汉风俗的融会进程。在饮食方面,“满汉全席”大餐在社会上的流行,即是一个明证。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西俗大量涌入。汉族人更是多方面吸收许多国外传来的先进风尚,使自己生活的领域不断扩大,生活方式不断丰富,使民族性习俗向综合性多元习尚演变,甚至出现了民族性习俗与西方习尚并存的局面,有的则成为复合习俗,体现了中西合璧的兼容性。
清代后期风俗演变中有一件事堪称中西合璧的范例:清末民初滥觞之“文明婚礼”。在西洋婚礼的影响下,人们参酌中西礼法,吸收西礼隆重、热烈、简便的特点,根据中国的国情摒弃了教堂宗教仪式(基督教徒仍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创造了“文明婚礼”这种新俗。这种婚礼,既有西俗的因素,如宣读婚约,交换戒指,行鞠躬礼,主婚人、证婚人致词,唱文明结婚歌等等;也有中国的传统,如客人退后,举行新人谒见双方主婚人及全体亲属礼,有拜舅姑、认大小之成妇礼的遗意。这种婚礼是中西习尚融会的积极成果:承传中国的良俗,借鉴西方的美制,创造出富有中国特色的新俗,这是清代后期汉族风俗演变的主要特点之一。
3.非衡
汉族社会的风俗文化在清代后期确实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出现了朝着文明、民主方向发展的趋向。但是,我们对清代后期社会风俗的这种变化又不能作过高的估计,因为那些变化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毕竟属于局部的,表现了习俗改革的不平衡性。就风俗内部看,有些领域,如生活风俗,衣、食、住、行和娱乐等,由辫子到短发,由小脚到天足,由长袍马褂到西装革履,由轿子到小汽车,变化较大。而有些领域,如宗族风俗、信仰风俗等,则变化甚微,中国农村的宗族制度及其影响一直延续到1949年以后,反对联宗祭祖、宗族械斗,曾是20世纪50-60年代政府农村工作中颇费力气的艰巨任务;鬼神迷信则在农村仍一代一代流传。就区域来看,城市变化较大,上海、广州、天津、青岛、武汉等中心城市,得风气之先,变化比较迅速,比较深刻;而边远农村、山区,变化程度甚小。在那里交通不便,文化教育落后,经济发展十分缓慢,清代后期的近代文明之风难以吹到。就社会人员构成看,新式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和青少年,改变旧传统、接受新风俗比较快;而封建遗老、地主乡绅和老年人,则思想比较保守,不愿放弃旧风俗,接受新风尚。即使是辛亥革命后,有许多人仍不愿剪去象征清代遗老的辫子。寓居香港的遗老遗少,其家族生活与香港工商界人士就大不相同,虽然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杂以西洋的某些新派头,如备置汽车,摆大钢琴,时而放留声机作消遣等;但仍固守封建风俗。有的人于门前悬挂某府的大灯笼,于厅内悬挂清室小朝廷内务府下发的御书福寿字,视作无上光荣。他们穿着长衫马褂,夏葛冬裘,以狐白裘、灰鼠裘相夸耀,以宁绸、漳绒的衣料为名贵,拒绝西装革履,顽固者还不肯剪辫,只是盘发于顶,以小帽遮盖[11]。所以,总的来说,清代后期汉族社会风俗的发展和演变有着地区、阶层差异性,从而具有非衡的特点。
4.西化
西方物质文明在清代后期对外开放以前就已渗入我国。工6世纪初叶,葡萄牙商人首先来华交易。不久,西班牙、荷兰、英、法、美等国商人、使节先后从海上到达中国。1684年,清朝政府开海禁,在云台山、宁波、漳州、澳门等处设海关,进行正常的中外互市。
外国商船从海上带来的货物和西方使节奉献的“贡品”,多为中国人所罕见,于是人均“辄以洋名:陶之铜胎为洋瓷,髹之填金者为洋漆,松之针小、木矮者为洋松,菊之办大色黑者为洋菊,以及洋罽、洋绵、洋绮、洋布、洋铜、洋米之类,不可偻指”。欧洲钟表在明万历年间传人中国,到清康熙乾隆年间,已是“宫廷卿从,皆有此物”[12]。嘉庆年间,“纱袍颜色米汤娇,褂面洋毡胜紫貂”[13],已成京城时尚。到了清道光年间,“凡物之极贵重者,皆谓之洋,重楼曰洋楼,彩轿曰洋桥,衣有洋绉,帽有洋筩,挂灯曰洋灯,火锅名为洋锅,细而至于酱油之佳者亦名洋秋油,颜料之鲜明者亦呼洋红洋绿。大江南北,莫不以洋为尚”[14]。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经济侵略而来的是西方物质文明的大量渗透。各种洋货逐渐冲击着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使得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改变原有生活方式,接受某些外来的生活方式。据郑观应《盛世危言》卷三《商战》所记,在当时社会上已被人们接受使用的洋货有:
洋药、水药、丸药、粉药、洋烟丝、吕宋烟、夏湾拿
烟、俄国美国纸卷烟、鼻烟、洋酒、火腿、洋肉脯、洋饼饵、洋糖、洋盐、洋果干、洋水果、咖啡,其零星莫可指名者尤夥。此食物之凡为我害者也。洋布之外,又有洋绸、洋缎、洋呢、洋羽毛、洋漳绒、洋羽纱、洋被、洋毯、洋毡、洋手巾、洋花边、洋纽扣、洋针、洋线、洋伞、洋灯、洋纸、洋钉、洋画、洋笔、洋墨水、洋颜料、洋皮箱箧、洋瓷、洋牙刷、洋牙粉、洋胰、洋火、洋油,其零星莫可指名者亦多。此用物之凡为我害者也。此外更有电气灯、自来水、照相玻璃、大小镜片、铅、铜、铁、锡、煤斤、马口铁、洋木器、洋钟表、日规、寒暑表,一切玩好奇淫之具,种类殊繁,指不胜屈。
洋纱洋布的进入,使人们在衣着服饰方面的消费习俗有了改变,虽然劳动时仍穿自制土布,“然其他或祭祀,或应酬,或往稠人广众之中,皆穿洋布细密光泽者,以为外观美丽”[15]。再如被称为“洋火”的火柴进入中国后,人们逐渐弃置了原始的取火用具火镰与“纸媒”。
当时社会风俗的洋化特点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西服的流行。李伯元《文明小史》描写曰:为外国矿师当翻译的通事,“鼻子上架着一副金丝小眼镜,戴着一顶外国困帽,脚上穿着一双皮鞋,走起路来咯吱咯吱的响,浑身小衫裤子,一律雪雪白,若不是屁股后头挂着一根墨测黑的辫子,大家也疑心他是外国人了”;“洋装元帅”魏榜贤的打扮是:“穿了一身外国衣裳,远看像是黑呢的,近看变成染黑了麻线织的,头上还戴了一顶草编的外国帽子,脚上穿了一双红不红、黄不黄的皮鞋,后里拿着一根棍子”;自称“新学家”的鸦片烟鬼郭之问,“外国打扮,穿了一身毡衣、毡裤、草帽、皮鞋”;虹口女学堂的学生,“只见一个个都是大脚皮鞋,上面前刘海,下面散腿裤,脸上都架着一副墨晶眼镜”。汪康年《汪穰卿笔记》载曰:“有憎向来衣服宽博不便者,遂竞为西装。”[16]
吃西餐大菜也成了当时社会的一种时髦。北京的六国饭店、德昌饭店、长安饭店,皆西式大餐,清朝大官常光顾,“红花翎顶日日来”。上海的英法大餐馆则有杏花楼、同香楼、一品香、一家春等,是买办、富商和过往官绅常去的地方。中下层民众受这种风气的影响,也有偶尔尝尝西餐者。
而在住的方面,上层人物和暴发户多建西式住宅,当时有一买办,“家内有一西式花园,四季花草无一不备”;至于室内陈设,则有“其乐器如钢琴等,皆——均备”[17]。
器用方面的洋化最为迅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二回描写轮船公司督办在汉口为其新姨娘布置的新房是“一式的是西式陈设:房顶上交加纵横,绷了五色绸彩花;外国床上,挂了湖色绉纱外国式的帐子,罩着醉杨妃色的顾绣帐檐,两床大红鹦哥绿的绉纱被窝,白褥子上罩了一张五彩花洋毡,床当中一叠放了两个粉红色外国绣套的洋式枕头;床前是一张外国梳妆台,当中摆着一面俯仰活动的屏镜,旁边放着一瓶林文烟露水,一瓶兰花香水。梳妆台那边,是一排外国椅子;对着椅子那边,是一口高大玻璃门衣柜;外面当窗是一张小圆桌子,上面用哥窑白瓷盆供着一棵蟹爪水仙花”。这一描写是当时通商口岸富有阶层洋化生活的缩影。《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六回则写到了当时官员的洋化生活:“此时山东省城是早已晓得钦差脾气不喜欢洋货的,所行辕之内,一切摆设铺陈,凡是洋钟、洋表、洋毯、洋灯、洋桌、洋椅之类,一概不用。”这从反面可以看出,当时许多清朝官员的宅邸内是一应西式陈设。这趋洋的风气也传到农村,江南吴江县乡下的书香人家也点了洋灯看书[18]。
四、清代后期汉族风俗文化的基本构架(上)
1.工业初兴的生产风俗
清代后期的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农业风俗基本承袭清代前期已有的格局,而少有变化。只是汉族社会的土地大部分被集中到少数地主手里,而无地的农民只得向他们租佃土地耕种。当时租佃土地的习惯形式,有租种、伙种、帮工佃种等几种,其中以租种制流行最为普遍。所谓租种,就是佃户向地主租人土地,然后按事先约定的方式交纳地租。
当时的风俗,地租只是正式规定的租额。除此之外,地主对农民尚有许多额外的剥削。诸如小亩出租、大斗大秤收租、年节的额外索取和佃户替地主负担差役等等,这类租额大小视地方具体情况而定。
清代后期由于纺织、粮油食品等工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许多地区出现了专业化种植,如棉花、桑、茶、麻,以及席草、药材等,相应地也出现了一些特殊的风俗。如苏杭一带的蚕桑风俗、湖南的植棉风俗等。
此时,由于西方资本的侵入,洋货的倾销,中国农村“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传统经济模式被打破。农民在种植、养殖、家庭加工等方面,产品除了满足自己的消费以外,农副产品的剩余部分也在农村集市贸易中进行交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