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指出:“经济理论详细说明抽象规律发生作用和以一定方式彼此联系的条件。经济理论中所包含的这类详细说明被称为经济理论的假设,而这类假设系列近来则称为理论经济模式。”按照兰格的说法,经济模式是对一定经济制度或经济体制类型所作的理论概括。前面我们谈过,经济系统是用一般系统论原则对经济体制所作的抽象概括。经济模式的研究同经济系统的研究是紧密联系的。在经济模式研究中,除了以经济系统作为基本分析框架外,还用经济理论来作为这种分析的指导。例如,像我们上面提到的资源配置理论、制度理论、经济发展理论等等往往被用来进一步研究某种经济系统的运行和发展的规律性。经济系统运行和发展除了要符合一般系统规律外,还要符合经济运行的规律。经济模式研究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使经济系统的研究不脱离经济理论的研究成果,而另一方面又使各种经济理论置于经济系统的分析框架内受到检验,看其是否符合系统运行的逻辑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前苏联和东欧的一些学者对从计划体制如何过渡到市场体制作了长期的研究。他们提出了各种经济模式。虽然前苏联发生解体,东欧国家发生了巨变,但是,他们对经济模式的研究至今仍然有现实意义,仍然需要比较研究。
从比较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一章中,我们已经看到在前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和布哈林的某些设想,在西方三四十年代争论中兰格提出的社会主义模式,已经包含了某种模拟市场因素。
由于往往把市场混同于资本主义这种意识形态的因素,所以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对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学术研究非常困难。在前苏联,数理学派占了优势,他们模仿市场经济的一般均衡理论,得出最优规划。但是,这种最优规划是脱离实践的,没有实用的价值。波兰、捷克、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一些经济学者作过一些探讨,也进行过一些试验,但是由于前苏联的干涉,他们不得不迁居国外,在国外大学教授比较经济学,继续从事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研究工作。这些学者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初期,都先后到中国来访问,在我国进行讲学,他们的理论无疑对中国的改革起到了某种借鉴作用。笔者曾经参与了他们来华讲演稿的整理工作,也参与了他们着作的翻译。我感到仍然有必要把他们提出的经济模式作比较研究。
(第一节)布鲁斯的经济模式
布鲁斯生于1921年,曾任波兰计划委员会研究部主任,经济委员会副主席,后任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他较早地全面地论述了从集权模式向分权模式过渡,以及他对分权模式的构想。他的经济模式对我国经济改革有较深的影响,所以我们从布鲁斯的经济模式讲起。
据布鲁斯自己回忆“我最早的举动发生在1953年末,当时不仅斯大林死后的新方针已经开始实施,而且有关经济的真实情况也开始展现在人们面前……不仅如此,信息失准和刺激扭曲所造成的微观部门的效率低下(这很容易看到),也要求将重点转移到建立更好的动力结构和为企业进行更合理的选择创造条件方面来……采取的措施就是提高经济指标(是利润率)的地位,减少以至最后撤销计划和物资配给方面的强制性指标,使消极的货币成为积极的货币(使价格机制发挥积极作用),还有其他后来被科尔奈准确地称之为硬预算约束的措施。”
从布鲁斯的自叙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首先是从经济系统中信息和动力这两方面的问题看到高度集中控制的系统存在的弊端。但是,布鲁斯主要受传统前苏联政治经济学的影响,主张既要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但是,价值规律又不能成为经济的主要调节者。用布鲁斯自己的话说,“我坚定地相信在宏观层次上,中央计划是充分利用资源(特别是劳动)和实现和谐增长的必不可少的工具……我试图保卫中央计划,反对我所认为的极端自由放任主义者的原因。这种信念在1959-1961年写作、1961年波文出版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一般问题》得到充分的发展。”在布鲁斯看来,中央计划仍然是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市场机制被认为是实现计划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上述观点与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占主导地位(尽管采取了发展真正的合作社、允许非农业中存在的私人经济活动、撤销农业集体生产中的各种强制等措施)观点在一起,明确构成了一种修正主义的立场观点,它认为只要能有效消除斯大林主义导致的扭曲变形,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是可以充满活力的。”
可见,布鲁斯提出的经济模式的理论基础仍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中的所有制理论,以及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的讨论,但是,不能忽视,他也受到西方资源配置理论特别是决策理论的影响。他试图把这两方面的理论结合起来。因此,他把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决策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是宏观决策。如经济的增长速度,国民收入在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分配比例,投资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分配比例,消费基金在公共消费和个人消费之间的分配比例,消费基金的分配原则,等等。
第二,是企业决策。包括产出的规模和结构,投入的规模和结构,销售和供给,工资奖金的具体形式,等等。
第三,是家庭和个人的决策。包括选择个人消费品服务以及选择职业和地点:
布鲁斯认为,第一、二、三层决策均集中化是“军事共产主义模式”,第一、二层决策集中化,第三层决策分散化是“集权模式”,第一层决策集中化,第二、三层决策分散化是分权模式。第一、二、三层决策均分散是“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布鲁斯所说的集权模式是指前苏联的传统体制,而市场社会主义是指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体制,分权模式就是他所主张的计划经济中含有市场机制的模式。而集权模式的主要弊病是决策结构高度集中,信息传输靠行政命令,价格和货币信息流起辅助作用,于是产生了前面所说的信息失真和动力问题。“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把新资本形成(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术语扩大再生产)的责任从国家中央计划者的手里转移到企业自己手里。他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由于缺乏宏观控制,企业各自争取本身的高效率和高收益的行动,结果往往是损害以至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因此,他对这种模式采取否定态度。他认为,这种模式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积累率低,由于收入用于积累和消费的比例不是由社会决定,而是由企业决定,企业总想把更多的收入用于消费。第二通货膨胀严重,在大量收入用于消费的情况下,企业往往靠借款来投资,于是造成信用膨胀和通货膨胀。第三,失业率高,由于自治企业追求工人收入的最大化,它会比资本主义少雇佣工人,追求非劳动投入,造成工人失业增加。第四,由于缺乏全面协调,各个地区都倾向于发展自己的生产,于是就会出现重复建设的情况。
针对这些弊病,布鲁斯主张采取国家集中计划控制下的分权模式,其具体内容是:
第一,宏观经济活动由国家决策,国家掌握扩大再生产的投资权,国家的这种决策决定了那些部门得到多大规模的发展,从而也就决定了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各个企业只能在这一计划决定的结构中活动。
第二,国家可以通过规定企业的活动规范来控制企业的经济活动,这里,特别重要的是企业的目标函数是由国家规定的,国家必须规定盈利率,并且要企业自负盈亏。企业的创立和关闭,由国家决定。经理和厂长由国家任命。
第三,国家还通过各种经济参数一价格、工资、信贷、税收等来调节企业的经济活动。经济参数决不能掌握在个别企业手里,而必须掌握在社会手里,以价格为例,它不能由企业操纵,而必须一方面反映市场上的供求状况,另一方面反映社会对传统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需求。这样,价格就成为社会影响企业决策的基本工具。信贷、利率、工资率也是国家影响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工具,不应由个别企业单位决定。
在布鲁斯看来,他的“分权模式”既在国家的调节下充分利用了市场机制,又保持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性。这是“含有可调节的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
最近布鲁斯本人对自己的经济模式作了长期的反思。他说:“首先需要提及的是同捷克斯洛找克同事奥塔·锡克等的讨论(主要是讨论他的博士论文《经济、利益、政治》),这也是我把所有制问题放到改革的中心地位的阶段,”布鲁斯承认自己在模式设计中所有制问题是其弱点。但是,他认为现在生产资料国有制的错误,并不在于其一体化的性质,而在于国家官僚机器权力异化的结果。我从这一观点出发,在《社会主义所有制和政治制度》(1975年)中批判了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概念:其逻辑必然导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无限分割,而我依然坚持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拥有决定积累水平、投资的主要流向和收入分配的一般规则等的最终权力。我认为自治应当在中央计划的范围内进行,通过多元化的政治体制,中央接受公众的控制。1979-1980年我首次访问中国时还介绍了我的“改革经济学”,这可以作为证明。
但是,经过80年代改革的实践,特别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布鲁斯得出结论说:“我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引入产品市场(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预期,可能因众多原因而不能达到:通过垂直计划机制确定的主要投资项目,必然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行政系统,后者又倾向于把其权力扩展到其他领域,没有自由的进入和退出,竞争和企业家精神就不可能发育成长,而自由进入和退出又要求资本横向运动;资本市场的缺乏也阻碍了市场有规则地进行,因为它使分辨真正缺乏活力的企业和那些由于缺乏多样化机会、得不到新技术等而暂时没有活力的企业变得十分困难:这正是行政领导者之间为争夺关键资源的讨价还价过程合法化的原因。”这段话明确地说明了布鲁斯经济模式演变的总方向,即市场决不能放在行政计划的柜架内,而必须有真正的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即有完全彻底的市场,即转到了“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从这种转变中,布鲁斯提出了不同于他过去设想的下列三个问题:
1.中央计划主要限于宏观经济社会政策,不再对投资、收入分配等作出规定,而把注意力放在减少不平等,更加关心充分就业,社会保障和开发人的才能方面。
2.分配机制。在有了资本市场的前提下,不仅在国民收入总量分割为积累和消费的时候,而且在个人和集团之间进行收入分配,使非劳动要素收入合法化。这就是说要承认投资者和创业者有合理的报酬。
3.所有制关系。布鲁斯强调指出:“在一元化的国家所有制的柜架内,我们再也不能继续前进了”。他主张,作为政治的、行政的、指定协调的团体的国家和作为工业资本所有者的国家必须完全分离,国家与企业的分离势必要求企业之间完全分离。“一个由合作的、私人的、准私人的企业组成的非国有部门,同国有部门公平竞争的混合经济,看来是进行前后一贯的改革的必要条件。”从布鲁斯模式变化可以看出从集中控制的系统向分散控制系统的转化中,把市场放在原有的计划体制和国家所有制的柜架内是不成功的。他自己从分权模式过渡到市场社会主义模式,至于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模式为什么不成功,它是否属于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我们将在下面进一步研究。
(第二节)锡克的经济模式
奥塔·锡克(otasik)是前捷克斯洛伐克着名经济学家。60年代,他曾领导捷经济改革,后在瑞士一所大学任比较经济学教授,他从50年代末开始,就研究从高度集中控制的系统向分散控制的系统过渡的问题。
他早期的观点受布鲁斯的影响。但和布鲁斯不同,他一开始就注意所有制问题。在1962年出版的《经济一利益一政治》中就批评了斯大林的所有制概念。斯大林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既是互相交换活动的基础,又是产品分配形式的基础,这样,就得出了谁拥有生产资料,谁就决定生产和分配的结论,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形成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主要理论基础。因为国家掌握了生产资料,所以只能由国家作出一切生产和分配的决策。锡克认为,决不能把所有制看作是在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之外的一种独立的关系,而应当把所有制看作是经济过程。他说,“只有……揭示当时经济发展和人们的利益之间的联系以及解决社会主义经济内部的矛盾的必要形式,才能从理论上说明社会主义占有的本质。”因此,锡克把所有制同人们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各个个人的具体利益,社会集团的利益和一般社会的利益都是客观地存在的,因此,决不能把社会主义所有制简单地看作是由国家掌握生产资料,于是由国家决定生产和分配的关系,而应看作是由个人利益、集团利益和社会利益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过程。
此外,同布鲁斯不同的是,锡克更多地从利益和动力结构中的矛盾来分析市场的必要性。中央高度集中控制的系统除了信息扭曲外,还存在着个人利益、组织机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锡克认为,只有通过市场,才能解决个人、集体、社会效益的矛盾。
可以看出,锡克对市场的必要性和作用的认识比布鲁斯早期的观点是前进了一步,但是,锡克的早期模式同布鲁斯的早期模式有许多相似之处。他在《社会主义计划和市场》中说:“可以把宏观经济计划同企业的独立的生产管理,从而同市场关系协调起来。”
据奥塔·锡克自己回忆说:“我们观点在当时已经走得很远了,我认为企业必须有自由市场价格和竞争的压力。然而,我仍然认为由中央计划中心来决定较大的投资,首先是扩大再生产的投资,以便决定部门的结构。如果计划决定了生产结构的主要比例,那么,企业就可以根据市场的发展决定具体生产的生产的微观结构,只是在很晚以后,在流亡国外以后,我才开始认识到,这种投资的计划同企业市场决策是相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