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垂眸,自嘲地笑了笑,往后退开一些,望着他在黑暗里依旧灼目的眼,缓缓地道:“既然你不想要,那就还给我吧!把那年我交到你手中的心,还给我吧,我的陛下。”
我的话音未落,腰上突然一紧,他抱住我,往前大力地倾过去,将我径直压到了沙发上。
柔软的沙发垫,深深地陷了进去。
“休想。”他的手捏住我的下巴,迎着我始终未曾退缩的眼,低魅的嗓音,不容违逆地宣布,“交出去的东西,是不能要回去的,锦夜。”
我吃吃地笑了起来,越笑越大声,越笑越张狂。黑暗中,我依旧看不清他的脸,可是心却出奇平静下来。
很多时候,我们千山万水去寻找一个人,千回百转地想忘记一个人,可等他真的站到了你面前,心中无忧无喜无怨亦无爱。
“你就算一直不还我又如何?”我勾起唇,挑衅地望着近在咫尺的他,声音平淡而冰冷,“没有了心,终其一生,我可能再也无法爱上其他人,却也绝对——不会再爱上你。”
你拿着我的心又如何?
它曾这样娇弱,这样敏感,蜷缩在你的掌心,为你的一颦一笑而颤抖;它又曾那么坚定,那么勇敢,为你的喜怒杀尽天下,叛尽所有。
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妖,一步一步,走到你的身边,支撑我的,或许是对你的爱。可是铺在那条路上的,不是灰姑娘的幸运,不是你的另眼相加,是我孤军奋战、一往无前的战场。
我卑微地奉出了所有,可你却不曾珍惜。
——人类有一句话,叫做“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
很朴实,但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啊!
“真的不爱了吗?”他的声音有点嘶哑,沉沉的,磁性如这流转的黑暗。
这不是反问,而是质疑。
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那么自以为是,以为女人的离开,是欲擒故纵的把戏?
“这个问题,你何须问我?”我依旧笑,笑得天真而戏谑,“我的心不是一直被你放在魔宫当战利品一样炫耀吗?你去问它,我会骗你,它却不会。”
他沉默了。
我笑。
它应该不会因为他的每次靠近而雀跃不已了吧?元神被封,心便也死了。
我本只是无情的草木而已。
“跟我回去,锦夜。”他不再纠缠那个问题,只是颐指气使地要求着。
我快笑得喘不过气来了。
回去吗?
因为这样区区一句话,我就该俯首帖耳、喜极而泣地收拾包裹跟着他夫妻双双把家还吗?
笑话!爱可以很卑微,但还不至于……那么贱!
更何况,事到如今,已是连爱都没有了。
“你没看到新闻吗?我现在已经是林丹青的未婚妻了,如果真的要回去,也应该是去他家。”我边笑边说,一脸嘲讽。
下午的那件乌龙事,大概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见报了。
“可你不喜欢他。”他淡淡地道。
“不啊,我很喜欢他。没有心也是可以喜欢一个人的,他又长得这样赏心悦目,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巧笑嫣然,顺带邀请道,“你若有空,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订婚仪式。当然,你也可以带上你的那些女伴,这样才不算太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