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一个具有广泛意义的概念。它被运用在古代体育文化领域,就反映着人和体质、健康、心理、生产力、娱乐、养生、寿命、人口质量等关系,表现为国民素质的价值。
国民体质与健康价值是指人的生命作用和意义它包括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等。自我价值是指生命存在的作用和意义,包括对强体、健康、长寿、娱乐、游戏、智慧、审美、人格、奉献等自我需要的自我满足,及对身心健康所支付成本的减少;社会价值是指人的身心健康对社会的作用和贡献,既包括对物质财富的贡献,也包括对精神财富的贡献。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自我并不能孤立地存在,只能在社会历史和现实关系中存在;人自身的强壮体魄和健康的心理并不是孤立地满足自己娱乐、健康、长寿的价值,而应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将取决于他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并只有通过强壮健康的体质,通过劳动生产、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贡献于他人、集体和社会时,才能表现出来。内在价值是指个人的体质、健康、体力、心理等在尚未发挥其社会作用之前的潜在价值;外在价值则是人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将内在的身心素质发挥出来,创造出社会财富时所表现出来的价值。
敦煌体育文化的价值,取决于人的身心和谐发展对社会做出的贡献。
敦煌自魏晋至元所遗存的文物资料,可以充分说明,当时集居在敦煌的人们对体育价值的认识,已相当全面而准确。人们已从强体、娱乐、游戏、练武、养生、调适、审美等方面,初步地综合把握了体育的价值体系,并且予以全面重视,力求使之服务于社会,以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
敦煌民间的游戏、养生与竞技的社会价值
一个社会或民族文化的价值体系、文化认识、文化情感、文化意志及文化评价机制,构成该社会或民族文化心理的基本特质。它们互为一体,共同决定着一个社会或民族的文化性格或文化精神。教煌体育文化的实践或文化创造活动,都是为了把客观存在的对象改造成为能够满足人的各种文化需要的为我之物的活动,因而都是价值的创造活动。敦煌各类体育文化现象都凝结了人们的文化创造,因而都具有文化价值。这种创造活动作为一种自由自觉的能动过程,它本身不是盲目的,而是为着一个明确的目的,即满足人的身体文化、心理文化和精神文化需要而进行的。由此决定,敦煌人民千余年来所创造的文化价值,必然要反过来为人们提高生命品格,满足人们生活质量的需求和享用,及降低生命的成本。这样,从需要的提出,经由体育文化创造、体育文化价值的实现、体育文化价值的享用,到人的体育文化需要的满足,便实现了一个循环。并通过文化的传播、承递、积累,形成一种生生不息、绵延不断的传承机制。当然,敦煌所传承下来的体育文化也不全是精华,也有糟粕;还有不少体育活动随着历史的变迁,永远地消失了或被历史忘记了。
敦煌在进化和发展过程中,游戏、养生和竞技的出现是有其独特意义的。在这种游戏、养生与竞技活动中,人们自寻欢乐,表现自己的创造力,肯定自我,真正摆脱了作为自然的附属而独立。它是敦煌人民在顺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的娱乐、竞技、健身活动。
(二)敦煌民间的游戏、养生
游戏、养生与竞技的出现,意味着古代敦煌人民已经懂得:除了为生存而必须从事的一系列顺乎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外,还有一种能使人们强壮健体、精神上得到愉悦感受的审美形式,即体育文化。从而使人们在参与这些体育活动的过程中逐渐养成竞争奋斗的精神,促使其个性的发展。并形成了双重演化系统,就是人的文化进化和生物进化密切联系,交互作用,枏辅相成。
可以说,敦煌体育文化是一种蕴含极为丰富的文化现象。它的体态和风姿,与敦煌民族文化心理有直接的关系。敦煌民族文化心理的形成,又和敦煌哲学、宗教、民俗、伦理、艺术、军事、政治、经济等,都发生着层次深浅不同的各种联系。但是,严格地说,古代的敦煌体育文化属于一种由游戏、娱乐、养生、竞技逐渐向体育运动演变的准体育文化形态和亚体育文化形态。
敦煌的古代体育由于受敦煌文化环境的影响,至使体育成为教化呙心的一种手段,即所谓礼乐之治。当时的体育竞技规则大都不是约束比赛本身,而是规范参与者的道德的。因此,人们均以修身养性,导引吐纳为主,亦有益于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