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国家社会发展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社会变革时期,改革开放短短的廿年,生产力的发展取得惊人的成就,是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创举,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伟大贡献。但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由于改革不彻底体制造成的漏洞和改革措施不配套,许多法律法规的弹性因素,缺乏刚性制度,又要投鼠忌器,也伴随着产生一些坏事。诸如,贪污腐败,市场道德的败坏,信任危机,政治经济的伦理道德的不同步变化,机会不均等带来的分配法则畸形变化贫富差距扩大等等。有些同志也不自觉的把这些负面效应直观地认为是社会的倒退,而没有从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水平提高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志上看社会的前进,也直观地把负面效应的丑恶现象,同建国初期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秩序相比视为社会的倒退,向往回复到五六十年代的政治环境中去,岂非是也陷入了唯心史观的认识论吗?但是,我们怎样正确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些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特别是全国人民深恶痛绝的贪污腐败问题,近几年来呈上升发展趋势。某些地方甚至发展到权力市场化,把人的价值取向严重扭曲,使人的生存意义堕落不堪。就连最能表达人性之美的两性情爱,也堕落成金钱与肉体的买卖等。有的学者竟认为腐败消解旧体制付出的社会成本最小,不管通过什么途径,只要旧体制变过来就行,大谈腐败有理论和腐败有利论,甚至大谈腐败者获得既得利益以后,会为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会努力使社会通向法治之路。有的学者则认为腐败消解的不是旧体制,而是消解的社会公正和社会公平,腐败者获得既得利益之后,不仅不会努力使社会通向法治之路,而是努力消解法律的约束力。腐败有利论的观点本身就是价值理性被严重扭曲的表现。而且把我国公仆的价值观念已扭曲到可怕的程度,在少数地区腐败的路径已指向非法治的金权政治或政府和黑社会共同治理社会的苗头。贪污腐败已经成为政治之癌,已经到了该向贪污腐败宣战的时候了等等。
笔者认为,左和右的极端心态,都开不出正确医治贪污腐败问题的良方。只有彻底肃清腐败有利论和腐败有理论助纣为虐的干扰,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建各种刚性制度,强化执法措施,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量,标本兼治,把斧底抽薪和扬汤止沸结合起来,按照“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行事,才是医治贪污腐败的可行之策,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健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