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761900000027

第27章 孤独流浪在丛林(2)

很多年后,我想起当时的情景依然是不寒而栗。你想象一下,一个17岁半的孩子,自己被丢在一个有狼出没的原始森林里面是个什么情景?虽然日后我习惯了这样的训练,而且****的高中队也真的经常这样操练我们,难度也越来越大,最后不仅动用老队员当假想敌围追堵截,抓住就扣分,不投降就真的锤你绝对不留情面,动用直升机天上搜索发现了动静就组织搜索分队垂降下来抓你,不投降还是真的锤你还是不留情面,甚至还发展到跟警通中队借来了几条乌黑锃亮的德国原装进口大狼狗追我们,追上了就咬你的胳膊虽然不会很重一般也不会咬伤——这帮狗爷的训练极好,不会死咬只要你不跑就只是叼着你,但是也不留情面,搞得我们一路狂奔恨不得把整个身子藏在水里不出来,不过那时候我已经不害怕了,因为狗毕竟是狗不是狼——这个鸟人真是鸟啊!说他鸟都是轻了。再后来我们知道狗头高中队在越战时候的往事虽然不喜欢但是也就不是那么恨这种训练了,这件往事我留在以后说,现在说了不爽,不然对不住这么好的小说素材。

但是人的第一次的经验,你会记一辈子的。什么事情都是这样,何况是这种特殊的回忆?

我流着眼泪拿着指北针和地图在辨别自己的位置,然后决定朝着地图指引的方向走也不知道对不对,只能走走再说了。错了就再走,没有法子,这就是我自己找的鸟罪!

我就把地图和指北针装好,从背上的刀鞘拔出开山刀。当时我还在空地上,但是拔刀不是为了砍树枝子什么的,是为了给自己壮壮胆子——有个家伙在手比没有强啊!

丛林在前面等着我。

我就走进树林,向着那个方向过去,然后开山刀就派上用场了。但是不到半个小时手就开始起泡了,因为我没有在山地丛林行军的经验——我刚刚当了半年侦察兵啊,只参加过比武连野营拉练都没有参加过啊!我疼得滋滋直抽冷气,就换了左手,一看自己的右手手心已经是血泡破裂一片模糊了——虽然我的手已经全是老茧,但是使用开山刀是个什么概念只有用过才知道。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急救包,但是必须得包扎不包扎不行啊,不然在这种亚热带丛林气候如此适宜细菌生长绝对是感染没有跑的!我看看四周,也没有什么办法,就脱掉外衣用刀割下自己的迷彩短袖衫上的一个半截袖子给自己包了起来。然后我就不敢用这种开山刀开路了,就是用手使劲拨开这些挡住我的枝蔓,实在不行我宁愿绕道走——要知道手是我现在除了刀以外最珍贵的武器和工具了!

我虽然在大山里面当兵,但是这样的原始森林还真的是第一次走。我们一般训练都在部队附近的山上,那儿已经有固定的训练场了;侦察兵比武也不会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因为要评分要观摩要这要那,所以一定是有个意思就行了,只是难度大得多而已。脚走在堆积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落叶上面软绵绵的没有声音,不时踩断枯树枝咔吧一声,开始我还吓一跳,后来就无所谓了。阳光剑一样从茂密的枝叶间射进来,把我目光所及之处全部分割成不规则的方格。

我在电脑前面写的时候,那种潮湿的味道再次在我的鼻子前面围绕。腐烂的枝叶和动物尸体粪便的味道,亚热带丛林谷底里面低气压的味道,雾气的味道,还有什么味道?对了,还有兰花的味道。

是的,我看见了兰花。

我不知道是什么兰花至今不知道,因为后来学的野外生存课程上面的植物谱上也没有——人类对大自然的了解是有限的,但是我真的看见了。

就在一棵几个人都抱不住的大树的中间,有一束小小的兰花。

白色的,在微风中轻轻摇摆。阳光洒在它的身上,于是我看的如同冰山雪莲一样纯净。

我要把它摘下来!

我要送给小影!

我把刀插进自己的刀鞘,然后往手里吐两口唾沫,开始抓住粗粗的藤条爬树。这些藤条缠绕着大树犹如群蛇,树干潮湿藤条潮湿一切潮湿,但是我还是要爬上去,因为我要摘花给小影!

我往上面爬,一手露水和植物分泌的黏液,但是我顾不上了。

我的缠着迷彩短袖衫布的右手终于快要够着了这束小小的兰花!

我拼命伸手够着。胶鞋紧紧扣死藤条的缝隙,左手紧紧抓住藤条,我不能再往上爬了,因为上面有突出的很粗的树干挡住了我的道路。我要是爬到这个树干上就耗费了太多的力气了!而我还要去爬上那座山!这个****的高中队!

终于够着了兰花的根茎。

我一使劲拽结果脚底下一滑在藤条里面一别,疼了一下,啊地叫了一声,手里面也一滑,就这么滑下去,然后由于太滑手就松开了!

然后我就一头栽下去在空中坠落,但是我手里还紧紧抓着兰花!

我从3米左右的树上重重地摔到了地上,但是腐败的层层的落叶太厚了,所以我没有晕过去,就是脚腕子一阵一阵生疼。

我就要站起来,结果站起来的时候左脚腕子就很疼不能着地。

我急忙坐下把裤子卷起来,然后把袜子往下推推。

我看见了自己发肿的脚腕子。

我忍痛摸了摸,只是肿了,按照我学的战场救护的知识,知道并没有骨折。

我的泪水啪嗒啪嗒下来了,我知道这就意味着我绝对不可能及格了!

我倒不怕回不去,因为要是我到时间回不去的话,高中队就得把全中队拉出来找我,直升机也会在天上团团转,因为狗头大队也是解放军,不能草菅战士的性命,不然狗头高中队绝对要扒掉这身军装!我有把握坚持到明天晚上,然后再过一晚上甚至几天,毕竟是经过侦察兵比武集训而且又在狗头大队被锤了半个月了。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自己的疼,不像现在切菜的时候手指头划了个口子都觉得疼——唉!什么叫时过境迁啊——

但是我的成绩是不会及格了!

一想到这个我就想起了我的苗连我的陈排,我要是及格了我不留下是我牛X,但是要是不及格被发回去我怎么见我的苗连我的陈排啊!

我的泪水就吧嗒吧嗒的。

好在兰花还在!

小影!我又想起了小影。我把兰花握在手里看着,闻到了它的芬芳,和小影的身上脸上手上一样一样的。我知道小影在想着我。我的心里有点勇气了,这种勇气随着芬芳在增加着。

****他姥姥!就是爬我也要在规定时间爬回去!我咬着牙站起来,左手拿着开山刀砍下一根坚硬的树枝子削掉上面的树叶和小树枝,当作拐杖撑着自己,咬着牙右手拿着那束兰花一步一步向丛林深处走去。

兰花就像小影陪着我一样,我顶不住的时候就闻闻。

然后就有勇气了。

疼吗?我好像真的不记得了。

多少年后我回想起来,其实在逆境中最重要的是什么?真的是精神的力量。譬如我现在看关于非典治愈的报道,很多人不相信,但是我相信。因为我知道,人在逆境中精神的力量比什么都重要。你相信你会挺过去,你就能挺过去;你要是自己绝望了,就什么都完了。我很多年后翻佛学的书,当时在写一个关于弘一法师的小文章,我就看看,虽然我不喜欢佛学。但是有句话我愣了半天:“佛祖有云——不是旗动,不是风动,是你的心在动。”

你自己绝望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你自己有信心,就什么都可以挺过去,哪怕挺不过去,毕竟你是在和命运的抗争中失败的!虽败犹荣!

我不是费半天劲头说什么非典,实话说那不****这个小说蛋子事情。

我只是想说,在很多年前,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地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浸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上的露水还是雨水我也不知道,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过前进!目标是70公里外的一个什么劳什子叫特种大队新训队的地方。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爬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因为他的手里有兰花。

因为他的心里有爱情。

很多年后,这个小兵想起来仍然是泪花汪汪……

那是个什么年代啊!

同类推荐
  • 新与旧·长河(沈从文小说全集)

    新与旧·长河(沈从文小说全集)

    该卷本收录《新与旧》《主妇集》《长河》三个子集。《新与旧》是沈从文的中篇小说集,1936年由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首次出版,体现了在那个神秘血腥的湘西世界里,新时代的变迁,旧时代的烙印,通过一个沉重的故事展现一个新旧交错的纷纭时代。
  • 遍地姻缘

    遍地姻缘

    本书是长篇小说。广告公司高级白领方童童为了忘却一段难以忘却的恋情,经常出入校园,苦苦寻找中意的男大学生,不是为了爱情,而是想制造一个孩子……小说描写了几个北京青年男女的爱情争夺与挣扎。小说可望冲出《圈里圈外》。
  • 荒原追踪

    荒原追踪

    阿帕奇酋长温内图为报杀父之仇,追踪着凶手桑特,途中巧遇西部英雄老铁手。老铁手横跨美洲大陆,是为了擒获拐走银行家之子的大骗子吉布森,却屡屡落空。二者相遇,一路西行中,他们还遭遇美洲大陆激进组织3K党,险遭毒手。脱逃后,温内图和老铁手在帮助西部猎手和开拓者老枪手做一笔兽皮生意,不幸落入了桑特布置的陷阱 。科曼奇部落和阿帕奇部落被牵涉进来,在荒原上大战,血流成河……混乱与流血是不是能够结束?和平烟斗能否带来和平?恶徒桑特是不是被擒获?当读到这篇冒险故事的结尾部分,我们才能够最终确定,答案是肯定的。
  • 恍惚公园

    恍惚公园

    学毕业生宋育金一直处于性与爱交织难辨的混沌状态,他在两个美丽的女人那里找到了暂时的归宿,但不知是出自天性,还是出自对男人的失望,这两个女人之间竟产生了不寻常的情感。他终日生活在一群偏执、迷狂、怪异、焦虑的人们中间,这其中有不断更换各自性伙伴的情侣,偶或付诸真情的妓女和嫖客,迷恋吸毒和畸恋的诗人和画家,更有杀害自己的孪生兄弟,冒充有精神疾病的受害人逃避法律惩罚的街头混混——他最终也因无法忍受疯人病院的非人折磨而说出了真相,要求离开疯人病院,但他的正常无人相信。《恍惚公园》这是一部具有后现代特色的小说。
  • 黑色破局

    黑色破局

    《黑色破局》是一部关于中日情报战争的长篇谍战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关我地下党情报组长陈克和他的战友当年在隐蔽战线上将黑桃A、木村等老对手所设下的迷局逐一破除的故事。小说情节曲折复杂,悬念迭起。谍影飘忽,将远逝年代里情报大战中的我党地下人员、军统特工和日本间谍之间的残酷斗争,描述得淋漓尽致。全书分为“黑箭”、“黑洞”、“黑影”三篇,将敌特秘密行动梯次展开,栩栩如生地揭示了敌我双方在谍战中的设局、做局、布局、对局、破局等过程,错综迷幻,扣人心弦。
热门推荐
  • 谋战

    谋战

    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伟大的时代,在这大争之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封建帝制尚未成型。其中齐、楚、燕、韩、赵、魏、秦这七个强国合纵连横,展开了斗智斗勇的较量。名臣显将,穷尽才华,各显风流。洛阳士子陈嵊师从鬼谷先生三年,学有所成,受命下山,先是助楚灭越,而后远走燕国,变法改制,拓取辽东,使弱燕一跃成为强国。他创立民家学派,却与整个天下为敌,别人的梦想都是合天下,对于他来讲,却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 风云三国之盖世无双

    风云三国之盖世无双

    生逢乱世,大丈夫岂能苟活于世?自当勇有所为,逐鹿天下,建立一番属于自己的丰功伟业!
  • 经年错

    经年错

    柳永说“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莫小戎说“说与不说,都是经年错。”就像小竹马陈可,他们从幼儿园开始就在一起读书,陈可说“即使全世界都不要我了,我还有你”,但那又怎样?而那个早上她一见钟情的李亦冉,兜兜转转,会再有交集吗?还是说,原本以为是属于别人的周默,会与她缘定今生?管他呢,只有看过经年,才知是不是错。
  • 皇家贵族:腹黑小姐拽恶少

    皇家贵族:腹黑小姐拽恶少

    “左凡…你…你别过来…别…啊!!!”某男微勾唇角“怎么?嫁给我了?还想逃?”没错,本文集总裁校园为一身,宠文,猛戳进来,别犹豫!
  • 灵狐成仙

    灵狐成仙

    她是人间公主的女儿,父亲是狐尊。是天生丽质的美丽灵狐,拥有高贵的血统,修仙的路途如此艰难,她义无反顾……爱她的人和她爱的人不离不弃,愿意为她付出所有。当她将要嫁给一见钟情的救命恩人之时,却惨遭命运的玩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与至亲至爱的人共同经历了一系列的冒险和重生之后,能否回归正途重返修仙之路?在坚持勇往直前的修仙路上举步维艰,最终是否可以修成正果?能否与相爱的人长相厮守?请锁定灵狐成仙为大家带来不一样的修仙之路!
  • 夫人,早安

    夫人,早安

    “夏汐雅,把我吃的一干二净想走门都没有,除了门都没有还有窗户都没有!”夏汐雅满睑写着两个大字无奈“那你想怎样?”“你嫁给我”“………”男友竟然和闺蜜有一腿,伤心欲绝的去酒吧和别一个好闺蜜买醉,结果自己买的个烂醉,不小心睡了帝国总裁陆毅潇。他陆毅潇堂堂不可以世帝国总裁竟然被一个女人给睡了,这也太不科学了。就这样夏汐雅迷迷糊糊的和陆毅潇领了结婚证,婚后有人问陆毅潇“陆少,你最喜欢少夫人那点?”“我什么都喜欢没有那点不喜欢”“那少夫人喜欢陆少那点呢?”“长得帅,身材不错,又多金,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会选择我做他的少夫人啊?”陆少“因为你是我的夫人永远都是”“呃呃……”【甜宠一对一】
  • 瞿溪与梅岙

    瞿溪与梅岙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些人,他们的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内心世界的独白在他人看来过于极致。甚至让一些人心生厌恶。瞿溪与梅岙就是这样的人,而他们的相遇也是必然注定。记得瞿溪说过,在这一个巨大的空间中,唯有自己一动不动,所有人都在迈着步子与本体赛跑。梅岙在笔记本上写过这样一段话。在所谓的正常人眼中别人是精神病在精神病院中的人眼中所谓的正常人也绝非正常精神病被关在精神院中正常的人被关在精神病院外的空间中(有人会说我们的活动空间很大,这话确实无可厚非,但罪犯一多,监狱也会扩建。所以只是比例的问题,因为不可能所有人都是精神病。)在各自的空间中各自磨损着时间的齿轮,直到变成一抔灰。以上,可以看出他们之间微妙的共性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重生三国之魏武大帝

    重生三国之魏武大帝

    缺钱吗?曹操问汉帝、大臣们、谋士武将、各路诸侯。没钱,你们什么都做不了,所有的粮食都不会卖给你们,所有打铁铺都不会帮你们制造兵器,所有的马贩子都不会出售一匹战马,所有的首饰铺都拒绝对你们的夫人开放。曹操蔑视地看着那些人。因为,大汉的钱都在我的手上,上面刻着我曹操的头像!这是一个霸道总裁重生三国白手起家,挥舞起手中无数钱财开道,打下一个大大的金融帝国,调戏良家少女的故事。
  • 当蓝

    当蓝

    由于小时候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诡异事件,练就了我一身的胆量和本领,让我在这个妖魔乱舞的世界,成为了一个行走于人间与地狱之间的独特人物,我与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喜子和朋友老曹一同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唤作‘当蓝书屋’。老曹善于搜集书中记载或传闻或民间故事以便从中发现对付鬼怪的方法,而我与喜子则以敏捷的身手,多年的经验,将这些方法加以利用。————凌云本书就从凌云初识小张开始。再次声明,本书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