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周爰咨谋”,是谓为议。议之言宜,审事宜也。《易》之《节卦》;“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议贵节制,经典之体也。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远矣。洪水之难,尧咨四岳,宅揆之举,舜畴五人;三代所兴,询及刍荛。春秋释宋,鲁桓务议。及赵灵胡服,而季父争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辩:虽宪章无算,而同异足观。迄至有汉,始立驳议。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曰驳也。自两汉文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至如主父之驳挟弓,安国之辩匈奴,贾捐之之陈于朱崖,刘歆之辨于祖宗: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张敏之断轻侮,郭躬之议擅诛;程晓之驳校事,司马芝之议货钱;何曾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贾充之谥:事实允当,可谓达议体矣。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傅咸为宗。然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弗剪,颇累文骨:亦各有美,风格存焉。
“译文”
周代的祖先和豳人的商讨,就是所谓“议”。“议”是讲求符合事宜的,研究怎样合于事理的。《周易·节卦》的象辞说:“君子节制礼仪,使之有定,议论德行,使之适宜。”《尚书·周官》中说:“办事必须根据古义加以评议,政事才不会迷乱。”可见“议”就要控制得当,这是儒家经典的精神。早在春秋时期的管仲就说过,轩辕黄帝曾立“明台之议”,可见“议”的源头已很长远了。唐尧时期洪水造成灾难,帝尧曾向管理四方诸侯的四岳提出询问;帝舜为了找到能任百揆等官的人选,曾向群臣征求意见,确定了禹、稷、契、皋陶、伯益等五人;夏、商、周三代办理政事,征询意见的举措可以一直到达打柴草的人。春秋时期楚国释放宋襄公,鲁僖公曾参与此事的商议。战国时赵武灵王想要换上胡人的衣服,他的叔父不同意而与他进行了反覆的争论;商鞅在秦国变法,反对者甘龙和他进行了辩论:虽然“议”的基本法则尚未确定下来,但以上辩论是应该值得注意的。到了汉代,“驳议”的体制才正式确立。所谓“驳”,就是杂;议论是纷纭复杂的,所以叫做“驳”。从两汉文化昌明之后,典范的奏议显著而完备了,当时人才济济,好的奏议充满朝廷:如贾谊代替所有老臣所写的草议,可以看出他是写奏议最敏捷的作者了。又如吾丘寿王对禁止人民挟带弓弩的反驳,韩安国和反对与匈奴和亲者的辩论,贾捐之反对用大军平定朱崖郡叛乱的议论,刘歆关于不应毁坏武帝宗庙的争辩等,虽然内容和文辞各不相同,但都抓住奏议的要领了。至于东汉张敏反对“轻侮法”,郭躬议论秦彭并非擅自杀人,三国时魏国程晓驳斥校事官的弊端,司马芝建议再铸五铢钱,晋代何曾要求免除对已嫁妇女不合理的刑律,秦秀议论怎样定贾充的谥号等,都写得符合实际,公平恰当,这些可说是通晓奏议体制的了。汉代善于写驳议的,应当以应劭为首;晋代长于写奏议的,则以傅成为首。但应劭博通古事,而文章铨衡贯通,颇有条理;傅咸很懂治理国家的方法,文章却写得枝蔓纷繁。至于陆机的《晋书限断议》,还算锐利,但未删减其繁杂的文辞,对于文章所能表达的力量还是有所影响的:这些也还各有优点和一定的教育意义的。
“原文”
夫动先拟议,明用稽疑,所以敬慎群务,弛张治术。故其大体所资,必枢纽经典,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理不谬摇其枝,字不妄舒其藻。又郊祀必洞于礼,戎事必练于兵,佃谷先晓于农,断讼务精于律。然后标以显义,约以正辞,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事以明核为美,不以深隐为奇:此纲领之大要也。若不达政体,而舞笔弄文,支离构辞,穿凿会巧,空骋其华,固为事实所摈,设得其理,亦为游辞所埋矣。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人贵媵而贱女;楚珠鬻郑,为薰桂之椟,郑人买椟而还珠。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存于兹矣。
“译文”
凡有行动,首先要加以讨论;要明了事物,必须先把可疑的问题考察清楚。这是为了以后能严肃慎重地处理各种政务,使治国之道缓急适度。所以,写议奏的主要依据,必须以儒家经典为典范,继承前代的优良传统,研究当今的实事变化;说理不应在枝节问题上大发谬论,用词不应在文采藻饰上过分铺张。论祭祀,必须熟悉各种礼仪;写战争时,必须懂得军事,讲种田,首先要通晓农业;议断案,务须精通法律。然后突出其重大意义,运用公允严正的文辞。议奏文以明辨简洁为主,不以繁富的采饰为巧;论事以明白核实为优美,不以深幽隐晦为奇:这就是议奏文的基本要领了。如果不通晓国家政治,而随意搬弄文墨,东拉西扯地构成文章,牵强附会地凑成奇巧的文词,这种徒然施展华丽的文章,固然要被事实所抛弃;即使讲出一些道理,也会被大量的文采所淹没。从前秦穆公的女儿嫁给晋国的公子,跟随着大批服饰艳丽的陪嫁女,晋国人便重视陪嫁的人而轻视秦穆公之女,楚国有人卖珍珠给郑国,用熏了桂香、装饰了玫瑰的精制匣子装好,而郑国人却只买盛珠的匣子而把珍珠给退回了。如果文饰淹没了所讲的道理,形式胜过了所表达的内容,那末,秦人嫁女、楚人卖珠的故事,便又会出现在今天了。
“原文”
又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二名虽殊,即议之别体也。古者造士,选事考言。汉文中年,始举贤良,晁错对策,蔚为举首。及孝武益明,旁求俊义,对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斯固选贤要术也。观晁氏之对,验古明今,辞裁以辨,事通而赡,超升高第,信有征矣。仲舒之对,祖述《春秋》,本阴阳之化,究列代之变,烦而不慁者,事理明也。公孙之对,简而未博,然总要以约文,事切而情举,所以太常居下,而天子擢上也。杜钦之对,略而指事,辞以治宣,不为文作。及后汉鲁丕,辞气质素,以儒雅中策,独入高第。凡此五家,并前代之明范也。魏晋以来,稍务文丽,以文纪实,所失已多。及其来选,又称疾不会,虽欲求文,弗可得也。是以汉饮博士,而雉集乎堂;晋策秀才,而麏兴于前,无他怪也,选失之异耳。
“译文”
又一种叫做“对策”,是应帝王的诏命而陈述政事的,一种叫做“射策”,是就自己探取的论题而呈献意见的。对答中旨,说理准确,就像对着箭靶射中目标一样。所以,“对策”、“射策”虽是两个不同的名称,但都是奏议的体制之一。古代学成的人,是通过口头上考核做官的。到西汉文帝中期,选任官吏才开始有举贤良的制度;晁错的《举贤良文学对策》,是当时高中科举的优秀作品。到汉武帝时期,选拔制度大放光明,广泛搜求杰出人才。参加对策选拔的人,第一名提升任用;参加射策的人,考入甲科者授官:这的确是选拔贤才的重要方法。读晁错的《贤良文学对策》,引用古今事理为证验,措辞简洁,选用事例贯通而丰富,他的试策名列前茅,事实证明他确是写得不错的。董仲舒的《举贤良对策》,根据《春秋》的道理,本于阴阳之气的变化,考察历代的发展变化,写得文句虽多却不混乱,就是因为作者深明事理。公孙弘的《举贤良对策》,简略而不够广博,但能抓住要点来运用文辞,论事确切而情意明显;因此,主考官列为下第,汉武帝却提升为第一名。杜钦的《白虎殿对策》,虽然简略却有专指,他的文辞是为治世而发,不是为做文章而写的。其后,东汉的鲁丕,文辞朴素,以博雅入选,独中高第。以上五家,都是前代最显著的典范。魏晋以后的对策,逐渐追求文采华丽,用华丽之文来对待具体的政事,已有很大缺陷了,何况像晋元帝时的应试者,即使到场,也称病不敢对答。这时就算想求得对策之文,却已不可能了。所以,汉成帝鸿嘉二年,正当博士举行饮酒礼的时候,一群野鸡飞集于堂上,晋成帝成和六年,正当策试秀才之际,一只獐子跑到堂前:这不是别的怪事,而是有失于选拔人才所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原文”
夫驳议偏辨,各执异见;对策揄扬,大明治道。使事深于政术,理密于时务,酌三五以熔世,而非迂缓之高谈;驭权变以拯俗,而非刻薄之伪论;风恢恢而能远,流洋洋而不溢,王庭之美对也。难矣哉,士之为才也!或练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远,不其鲜欤!
赞曰:议惟畴政,名实相课。断理必刚,攡辞无懦。
对策王庭,同时酌和。治体高秉,雅谟远播。
“译文”
驳议侧重于辨析事理,各有其不同的见解;对策主要用以正面阐明自己的观点,目的在于发扬光大治国之道。因此,论事要深明治理朝政的方法,说理要切合实际,应参考汉代文武之世的经验来治理当世,而不是不切实际的高谈阔论:要能随机应变以拯救世事,而非刻薄的欺人之谈;要如广阔的风吹送得遥远,像满满的水却不外溢:这就是朝廷的美对了。文人应具备的才力,真是不易呀!有的熟练治理,却缺乏文才,有的精于文辞,对政事却很生疏;对策所需的人才,确是全面的通才,文质兼备的人,历史上不是很少么?
总之,“议”用于商讨政事,应该名实相符。分析道理要有力量,运用文辞不能软弱。在帝王之前对策,众多的应试者同时斟酌对答;只要把握好议对文应有益于治道的特点,雅正的谋议就能远为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