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000年代初苏美尔地区出现了一系列奴隶制国家。
公元前5000年代后期,两河流域南部的苏美尔人进入铜石并用时代。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始了贫富分化、国家形成的过程。至公元前3000年代初,苏美尔地区产生了一系列奴隶制国家。因为这些国家都是以城市为中心,包括附近的农村公社构成的小国寡民之邦,故称城市国家(简称城邦)。在众多的城邦中,埃利都、乌尔、拉尔萨、乌鲁克、乌玛、基什和拉伽什等影响较大。这些城市国家的政体不完全一样,但一般最高统治者称为“恩西”或“拍达西”,平时主持祭祀,管理水利工程,战时率军出征,他们的权力也要受到一定限制。在城邦中,贵族会议权力较大,虽然某些城邦的公民大会尚能与之抗衡,但后者的作用已日益被削弱。土地占有形式大体分为两类:一为神庙土地,分为神庙公用地、神庙出租地和神庙份地;二为农村公社的土地,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可以买卖,耕种份地的公社成员必须向国家纳税、服役。各城邦之间为了争夺土地、水源和奴隶,不断地发生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