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2年,一个天主教贵族乔治·加尔维尔得到英王查理一世的赏赐,建立马里兰殖民地。
加尔维尔是查理一世的宠臣,封巴提摩尔男爵。他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1632年,英王查理一世把原属弗吉尼亚北纬40°和波他梅河南岸的土地赏给他,叫业主殖民地。业主代表英王,可派总督、裁判官,建立立法会议和法庭。加尔维尔在殖民地进行残酷统治,因此殖民地发展很慢。1634年折撒皮克湾一带才慢慢有人移居。1692年加尔维尔把马里兰殖民地交还给英王,1715年英王又交还给他。因此直到独立战争前,马里兰殖民地仍然是业主殖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