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无产者源于古罗马破产农民,是自由民中的最下层。“王政时代”第六王塞尔维乌斯·土里乌斯改革时,曾按财产把居民分为五个等级。等级以外者称为无产者。他们没有土地不纳税,原则上不应服兵役(只出一个轻装步兵百人队)。公元前2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和大地产的形成以及高利贷的盘剥,小土地所有者日趋衰落,农民纷纷破产。破产的农民除少数能谋得工作外,大多数就成无业可求的无产者。于是,罗马社会中就形成了一个无产者阶层。他们聚集罗马城,靠国家赈济或富人的施舍过活。但由于他们有公民权,因而往往成为权贵所利用的“食客”及其政治上的追随者。久而久之,人数越来越多,成为寄居于罗马社会中的一个寄生阶层。到共和国末期和帝国初期,人数达10万之多。他们虽是无产者,但和现代无产阶级有着根本的不同,前者靠社会过活,后者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因此古代罗马的无产者阶层被称为“流氓无产者”或“游民无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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