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朋友说,杭州英国教会里的一个医生,在一本医书上做一篇序,称中国人为土人;我当初颇不舒服,子细再想,现在也只好忍受了。土人一字,本来只说生在本地的人,没有什么恶意。后来因其所指,多系野蛮民族,所以加添了一种新意义,仿佛成了野蛮人的代名词。
他们以此称中国人,原不免有侮辱的意思;但我们现在,却除承受这个名号以外,实是别无方法。因为这类是非,都凭事实,并非单用口舌可以争得的。试看中国的社会里,吃人,劫掠,残杀,人身卖买,生殖器崇拜,灵学,一夫多妻,凡有所谓国粹,没一件不与蛮人的文化(?)恰合。拖大辫,吸鸦片,也正与土人的奇形怪状的编发及吃印度麻一样。至于缠足,更要算在土人的装饰法中,第一等的新发明了。他们也喜欢在肉体上做出种种装饰:剜空了耳朵嵌上木塞;下唇剜开一个大孔,插上一支兽骨,像鸟嘴一般;面上雕出兰花;背上刺出燕子;女人胸前做成许多圆的长的疙瘩。可是他们还能走路,还能做事;他们终是未达一间,想不到缠足这好法子。……世上有如此不知肉体上的苦痛的女人,以及如此以残酷为乐,丑恶为美的男子,真是奇事怪事。
自大与好古,也是土人的一个特性。英国人乔治葛来任纽西兰总督的时候,做了一部《多岛海神话》,序里说他著书的目的,并非全为学术,大半是政治上的手段。他说,纽西兰土人是不能同他说理的。只要从他们的神话的历史里,抽出一条相类的事来做一个例,讲给酋长祭师们听,一说便成了。譬如要造一条铁路,倘若对他们说这事如何有益,他们决不肯听;我们如果根据神话,说从前某某大仙,曾推着独轮车在虹霓上走,现在要仿他造一条路,那便无所不可了。(原文已经忘却,以上所说只是大意)中国十三经二十五史,正是酋长祭师们一心崇奉的治国平天下的谱,此后凡与土人有交涉的“西哲”,倘能人手一编,便助成了我们的“东学西渐”,很使土人高兴;但不知那译本的序上写些什么呢?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六卷第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