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12月6日,在伦敦和平会议上,经过长达数周的讨价还价,才使爱尔兰问题得以解决。会中决议南爱尔兰成为英国自治领之一,其地位将与加拿大、纽西兰、澳大利亚和南非自治领一样。都柏林政府及议会拥有自治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南爱尔兰改称为“爱尔兰自由邦”。英国允许爱尔兰可有本身的武装力量,但爱尔兰国防仍掌握在英国手中。爱尔兰独立运动领袖伊蒙·迪·华勒拉在爱尔兰议会要求废除条约。29日,议会秘密批准和平协议,正式承认爱尔兰归属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