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的想法是什么,你必须为实现它干得比其他人更多——如果你把工作安排成一种乐趣,那它就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奖赏几乎都是给那些比别人干得多的人。你投入时间并不能保证你就会成功,但如果你不投入,结果就更可想而知。
现在一个人10年换6次工作都很常见。但1966年的华尔街完全不像现在这样。那时的人并不跳来跳去,人们常常把自己的一生和某个公司联系在一起。
从布隆伯格被所罗门公司录用的那一刻起,他就认为自己是一个“所罗门”人了。许多大公司贪求与众不同的门第、风格、语音和常春藤联校的教育背景,而所罗门更看重业绩,鼓励实干,容忍异议,对博士生和中学辍学生一视同仁,布隆伯格感到很适应,他觉得那正是适合他的地方。
那时的职员都接受雇主的保护,这是因为,在那时的华尔街,重要的是组织而不是个人。
当时的布隆伯格认为:如果你能进入一个投资银行公司——对不是创始家族的继承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你会把它看成是终生的职业。你会一直干下去,最终成为一名合伙人,然后在年纪很大时死在一次商务会议当中。
布隆伯格说:“我永远热爱我的工作并投入大量时间,这有助于我的成功。我真的为那些不喜欢自己工作的人感到惋惜。他们在工作中挣扎,这么不快活,最终业绩很少,这样他们就更憎恶他们的职业。在这短短的一生中有太多令人愉快的事情去做,平日不喜欢早起就干不过来。”
布隆伯格每天早上到班,除了老板比利·所罗门,比其他人都早。如果比利要借个火儿或是谈体育比赛,因为只有布隆伯格在交易室,所以比利就跟他聊。
布隆伯格26岁时成了高级合伙人的好朋友。除了高级主管约翰·古弗兰德,布隆伯格常是最晚下班的。如果约翰需要有人给大客户们打个工作电话,或是听他抱怨那些已经回家的人,只有布隆伯格在他身边。布隆伯格可以不花钱搭他的车回家,他可是公司里的二号人物。
布隆伯格认识到:“使我自己无所不在并不是个苦差事——我喜欢这么做。当然了,跟那些掌权的人保持一种亲密的工作关系也不大可能有损我的事业。我从来不理解为什么其他人不这么做——使公司离不开他。”
他在研究生院第一年和第二年之间的那个夏天为马萨诸塞州剑桥镇哈佛广场的一个小房地产公司工作,他就是早来晚走的。学生们到城里来就是为了找一个9月份可以搬进去的地方。他们总是急三火四的,想尽快回去度假。
布隆伯格早晨6点30分去上班。到7点30分或8点的时候,所有来剑桥的可能租房的人已经给公司打电话,跟接电话的人订好看房时间了。他当然就是唯一一个来这么早接电话的人,那些给这个公司干活的成年“专职”们(他只是“暑期打工仔”)在9点30分才开始工作。于是,每天当一个接一个的人进办公室找布隆伯格先生时,他们坐在那里感到很奇怪。
伍迪·艾伦曾说过:80%的生活是仅仅在露面而已。布隆伯格非常赞赏这句话。他说:“你永远不可能完全控制你身在何处。你不能选择开始事业时的优势,你当然更不能选择你的基因智力水平。但是你却能控制自己工作的勤奋程度,我相信某地有某人可以不努力工作就聪明地取得成功并维持下去,但我从未遇见过他(她)。你工作得越多,你做得就越好,就是那么简单。我总是比其他人做得多。”
当然,布隆伯格并没有因为工作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他说:“我不记得曾因工作太紧或我太专注工作而耽误了晚上或周末的娱乐。我跟所有女孩们的约会、我去滑雪、跑步和参加聚会比别人都多。我只是保证12个小时投入工作,12个小时去娱乐——每天如此。你努力得越多,你就拥有越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