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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诗学与美学的论著——原诗

明末崇祯年间的1627年农历九月二十九日,南京国学署的叶家诞生了一个男孩,名叫叶燮。叶家是一个崇尚气节而又有着深厚家学渊源的家族。叶氏家族一向注重子女的文化教育和道德修养,因此,家族中名人辈出,有“吴中叶氏、天下望族”之誉。叶燮的父亲叶绍袁是晚明文坛重要作家,母亲沈宜修则是明末最杰出的女诗人。叶燮原名世倌,字星期,是叶绍袁的第六个儿子。聪慧的叶燮,4岁时便跟随父亲叶绍袁读诵《楚辞》,他过目即能背诵,被人们传为美谈。5岁时,叶燮与兄长们一起进入叶家的书斋读书,由父亲叶绍袁亲自教导。

幸福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在叶燮8岁时,兄姐们相继夭折,而且母亲沈宜修也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家庭的变故,促使叶燮在思想上迅速早熟,诗歌创作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清兵大举入关后,叶燮和3个兄弟跟随父亲开始了居无定所,出没飘摇的流亡生涯。南明弘光年间,叶燮参加了嘉兴府的科举考试考秀才,高中第一。他的应试文章得到了主考官的高度评价。

1647年,叶燮的父亲病逝,在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后,叶燮隐居横山。叶燮在横山一住20多年,除了出门游历或教学生之外,他几乎闭门不出,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博览古今典籍上。

随着清王朝的逐步稳固,胸怀大志的叶燮,决定走科举出仕之路,做一番人生大事业。为了准备参加科举考试,叶燮在大量阅读“经史子集”等典章时,还把读书过程中的一些思考,写成策论式的文章。

在经过精心的准备后,叶燮在科举考试中一帆风顺,在1666年的乡试中考中举人,1670年又考取进士。1675年,49岁的叶燮怀着为国为民干点有益事业的理想,出任了宝应知县,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叶燮到任之时,宝应县境满目疮痍,百废待兴,他接任后,立即着手整顿吏治,兴修水利驱除水患。

作为诗人,叶燮在繁忙的公务政事之余,还写下了反映宝应民生疾苦的史诗《纪事杂诗十二首》。

叶燮的这些诗稿,在宝应文人中迅速流传开来,一批正直的文人被他的人品、文品所感动,不约而同地汇集起来,用诗人的敏感和率真,写出了一批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作品。这一时期,也是清初宝应诗人最活跃的时期,风雅盛极一时,史称“白田风雅”。

尽管叶燮在宝应清廉自守、政绩斐然,得到人民的爱戴,但他耿直的性格也得罪了一些官僚。因此,他最终罢官而去。

罢官之后的叶燮,深知以自己的个性无法在官场立足,于是,他便萌发了游历山川的想法。于是,叶燮回到横山安顿好家眷之后,带上简易的行李,开始了名山大川之行。

祖国的壮丽河山,既给叶燮的精神以美好的陶冶,又使他开阔了视野,拓展了心胸,提高了思想境界。最终,叶燮跳出了自己荣辱得失的考虑,他变得更加热爱生活。

在游历中,叶燮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下层人民,这既增加了他的生活阅历,又极大地丰富了他的诗文创作的题材。这一时期,是叶燮诗歌创作的多产期,除了和友朋之间的唱酬外,更多的是感悟山水的心得,以及反映下层劳动人民甘苦的纪实作品。这些诗作很快流传开来,在当时的诗坛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游历中,叶燮也有机会广泛接触全国各地文化学术界的一些名流。友朋之间对诗歌创作的讨论切磋、批评辩驳,使叶燮对当时诗坛现状有了较清晰的认识。特别是对当时诗坛的流弊,叶燮觉得有必要加以矫正,这一切,触动了叶燮诗歌评论写作的想法。

叶燮在游学过程中,对当时诗坛盛行的刻板模仿和复古之风十分不满。为了宣扬自己的诗歌理想,叶燮回到横山后,开始招收学生,设馆授徒,系统地教授自己的诗学观点,讲解诗歌理论,指导诗歌创作。与此同时,在教学之余,他还写下了诗论著作《原诗》。

《原诗》分内外两篇,每篇分上、下两卷,共4卷。内篇是诗歌原理,其中上卷讨论诗的发展,下卷讨论诗的创作。外篇为诗歌批评,主要评论诗歌创作技巧。

关于诗的发展,叶燮主张文学是在不断进化的。在《原诗》的第一部分,他论述了诗歌在各个时期的盛与衰,他试图对我国古典诗歌史作出全新的评价。

叶燮把诗歌的历史比作一条河,从中区分出“源”与“流”。“源”就是我国最早的诗作《诗经》中的305首诗。诗歌的“流”又分成“盛”与“衰”、“正”与“变”等不同的阶段。

叶燮认为,诗歌的历史是盛与衰这两个阶段相互交替的过程,诗歌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将不断向更好、更丰富多样的状态进化。

叶燮指出,诗歌在形式和内容上如果固守某些正统的体系,必然会由呆板而变得陈旧过时。相反,变化的时代则是真正的创造时期,最终会给诗歌带来新的兴盛。他认为:

且夫《风雅》之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时,谓政治风俗之由得而失,由隆而污。此以时言诗;时有变而诗因之。时变而失正,诗变而仍不失其正,故有盛无衰,诗之源也。吾言后代之诗,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诗,谓体格、声调、命意、措辞、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诗言时,诗递变而时随之。故有汉、魏、六朝、唐、宋、元、明之互为盛衰,惟变以救正之衰,故递衰递盛,诗之流也。

在这段论述中,叶燮以时代以及诗自身的发展这两个条件出发,论述了诗的进化,解释了“正”与“变”是如何相互需要的。在此,叶燮在继承与革新、古与今的统一关系上,提出了比较全面的看法。

在明代时,拟古主义者们将某一时代的诗歌奉为最高典范,进行“临帖式”的模仿。到了清代初年,仍有“模棱汉魏,貌似盛唐”的不良诗风。于是,叶燮在《原诗》的开始,就对拟古主义者滥用陈言、一味模仿古代的圣贤提出强烈驳斥:

俞尝自谓“陈言之务去”,想其时陈言之为祸,必有出于目不忍见、耳不堪闻者。使天下人之心思智慧,日腐烂埋没于陈言中,排之者比于救焚拯溺,可不力乎!而俗儒且栩栩然俎豆俞所斥之陈言,以为秘异而相授受,可不哀耶。

惟有明末造,诸称诗者专以依傍临摹为事,不能得古人之兴会神理,句剽字窃,依样葫芦。如小儿学语,徒有喔咿,声音虽似,都无成说,令人叽而却走耳。

在评价我国诗歌史时,叶燮秉持了与袁宏道、李贽、钱谦益,以及王士祯等学者极为相似的立场,认为诗歌在每一个时期都有各自的优点,而不像明末清初的一些诗歌流派那样,只推崇唐、宋的诗歌。

关于诗的创作,在《原诗·内篇下》中,叶燮先提出了诗歌创作的基本要素,那就是胸襟、材料、匠心和文辞。

在如何学会作诗这个问题上,叶燮认为仅仅靠熟读古诗是不行的。他用一个比喻解释了他的观点。他说诗歌创作如同盖房子,要经过5个不同的步骤,即奠基、集材、匠心、设色、寻求变化。而且,叶燮认为,第一步奠基最为重要。叶燮借用杜甫的说法,提出写诗的基础是“胸襟”。叶燮十分推崇杜甫,是因为杜甫有悲天悯人的“胸襟”,那就是,杜甫在诗歌中大量流露的儒家的恻隐之心,以及对国家和人民的关心,也因为杜甫的写作技巧和独特匠心。叶燮认为,基础打好之后,就必须去收集材料,当然是质量最好的材料。他这样写道:

则夫作诗者,既有胸襟,必取材于古人,原本于《三百篇》、《离骚》,浸淫于汉、魏、六朝、唐、宋诸大家,皆能会其指归,得其神理。以是为诗,正不伤庸,奇不伤怪,丽不伤浮,博不伤僻,决无剽窃吞剥之病。

如同上乘木材需经艺人的巧手才能变成坚实、漂亮的房子一样,诗的素材也必须运用匠心才能把它变成好诗,他继续写道:

此非不足于材,有其材而无匠心,不能用而枉之之故也。夫作诗者,要见古人自命处、着眼处、作意处、命辞处、出手处,无一可苟。而痛去其自己本来面目,如医者之治结疾,先尽荡其宿垢,以理其清虚,而徐以古人之学识神理充之。久之而又能去古人之面目,然后匠心而出。

如同房子平淡就没有吸引力一样,诗歌如果写的不生动也是如此:

夫诗,纯淡则无味,纯朴则近俚,势不能如画家之有不设色。古称非文辞不为功;文辞者,斐然之章采也。必本之前人,择其丽而则,典而古者,而从事焉,则华实并茂,无夸缛斗炫之态,乃可贵也。

同时,叶燮认为,胸襟、材料、匠心、文辞,这些因素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形成。叶燮还提出,诗歌必须包含理、事、情、气,而诗人也必有识、胆、才、力,才能创作出流传久远的诗作。

叶燮认为,诗歌所表现的内容应是客观的事物的“理、事、情”。他说:

曰理,曰事,曰情三语,大而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运行,以至一草一木一飞一走,三者缺一,则不成物。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

在这里,叶燮把外在世界物质方面同诗人的主观或个人品质区分开来,客观的、物质的方面是“理”,也就是原则,“事”也就是事实,“情”也就是情状。他认为,在诗歌中,“理”和“事”是说诗歌要合乎道理、合乎实际,“情”指的是诗歌的特别情状或特征。

与诗歌这3个客观或物质的方面相匹配的,是诗人所应具备的4个主观或个人的品质也就是才、胆、识、力。这4个品质同3个物质方面结合起来就可以作诗。关于这四者,叶燮是这样说的:

大凡人无才,则心思不出;无胆,则笔墨畏缩;无识,则不能取舍;无力,则不能自成一家。

叶燮所说的“才”,是指人的才华,就是诗人的思路敏捷,想象力丰富,高超的语言表达能力。“胆”是指人的胆略勇气,表现在诗歌创作中,就是能摆脱前人藩篱,敢于独立思考,挥洒自如的创新精神。“识”是指诗人辨析能力,明白是与非、美与丑、黑与白。“力”是指诗人表达自己才能、思想、见识的能力和自成一家的笔力。在这4种品质中,他认为“识”最重要:

使无识,则三者俱无所言乇。无识而有胆,则为妄、为卤莽、为无知,其言背理、叛道、蔑如也。无识而有才,虽议论纵横,思致挥霍,而是非淆乱,黑白颠倒,才反为累矣。无识而有力,则坚僻、妄诞之辞,足以误人而惑世,为害甚烈。

在这里,叶燮强调了艺术上的独特见解对于艺术创作的重要作用。“识”让诗人认识到世界和诗歌中的理、事、情。对于诗人的这4种主观品质,叶燮总结说:

夫内得之于识而出之而为才,惟胆以张其才,惟力以克荷之。

“才胆识力”说和“理事情气”说是叶燮创作论的核心,不仅阐明了创作主体必须有的基本素养,而且指出诗歌的基本属性,对诗歌创作具有指导意义。

在《原诗》中,叶燮还讨论了诗歌的诗法问题。叶燮把诗法分为“死法”和“活法”。

叶燮认为,“死法”就是“定位”,是指诗歌的句法章法,是诗歌创作的基本法则,如音律以及律诗、绝句的做法,以及诗歌对仗,或每首诗各联的起、承、转、合的要求。

“活法”是指诗人运用“匠心”、“神明”、“巧力”自由组织诗篇的一种创作路径,也就是他说的“虚名”。“虚名”要以“定位”为基础,在体格、声调、苍老、波澜等形式和原则之外,去表现客观对象的理、事、情,做到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结合,要以性情、胸襟、才调,去领会古人诗歌的章法布局和所要表达的内在道理,做到创作的灵活。

叶燮认为,“死法”毫无用处可言,因为随着历史与文学的变化,以前有效的东西发展到后来就不再有效。以前的圣人有他们自己的法则,但后来的诗人也必须遵循当时的法则。如果坚持老的方法,诗歌就不会充分表达诗人的灵性或时代的状况。

叶燮认为,“活法”就是活的“自然之法”,藏于宇宙深奥的内在规则之下,只有在自然界大变动时才可以观察到。在诗歌里,“活法”体现于诗人的“匠心变化”中而言语却不能表达。

叶燮的《原诗》面世后,对清初诗坛复古诗风的转变,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叶燮的《原诗》在论述诗歌发展以及创作主客体要素的分析过程中,表现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对我国古代诗学发展有重要的总结作用。

可以说,《原诗》中的辩证法思想,在我国古典诗歌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叶燮的《原诗》也被认为是继《文心雕龙》之后,我国文艺理论史上最具逻辑性和系统性的一部理论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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