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塔木德》之经商观
在人生的竞赛场上,没有确立目标很难获得成功。许多人并不乏信心、能力、智力,只是没有确立目标或没有选准目标,因此与成功失之交臂。犹太人经商,首先注重经商目标,在确立目标时,能切合个人实际和环境,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目标定得遥不可及。其次,确立目标后,全力以赴而终至成功,他们不会半途而废或随意中止奋斗。
请主降下磨难,考验我对主的信仰;请主降下苦痛,把我和普通人区分;请主给我以逆境,让我成功。
——《塔木德》风险与利益成正比
“生下来的幼畜要马上分配出去”这种做法也是对繁殖的投资。
古时候,未必每个牲畜都能顺利产下幼畜,也未必每个幼畜都能顺利地长成成畜。虽说成畜的价钱高,但是要想把它饲养大必须度过盗贼偷窃、猛兽威胁、疾病侵袭等难关,要是没有熟练掌握饲养牛、羊的技术,肯定养不活它们。所以,大多数情况都是家畜一产下马上就把幼畜或卖或送外地处理掉。
但是,由于太小就离开母畜,幼畜的成活率不高。拉邦·戈玛利埃弥训令幼畜要与母畜一起成长就是由于这种原因。他告诫人们不要因为想避免饲养风险,就急于将幼畜卖掉。
与此同时,训示卖主应避免可能给买家造成损失的情况发生。若是以获利为目的的家畜投资,卖方就必须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家畜投资的企划人,必须承担对家畜的责任、对投资家的责任及对买家的责任等三方面的责任。另一方面,投资家要尽到对家畜不能轻易放弃的本分,必须承担成本和风险。只有承担得了这种重压,才有获得最终利益的资格。
风险产生利润,不冒风险就想获得利益是不可能的。与其他民族不同,犹太人通常是一碰壁马上就会去寻找另外的解决途径。但这必须是取代了一种风险的另一种风险。严格地说,就是希望找到一种相对小一些的风险。
犹太教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产生、增值、富庶”,这不是只求自己利益增加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是富人与贫穷者共存,孕育互通财富使其增值的事业,这样做使共同获得利益成为可能。
伴随着风险进行的投资,并由此获得的利益才被视为是正当的。如果用一种极端的说法来论证的话,就是只有危险增加了,利益才可以增加,历经险阻方能实现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