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求经济自立与俭约精神。
——《塔木德》
犹太人对金钱的重视程度几乎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
2000多年流浪他乡的经历,他们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国家,他们只能在异国他乡寄居生存。他们边际性地活动在各个集团,各个行业,甚至不同的国家之间。他们唯一能掌握的便是通过商业经营而赚来的钱。而金钱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巨大的力量,它不但给人们生存的机会,而且能为人们争得权利和地位。
一个民族一旦掌握了金钱,她便掌握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力,也就同样掌握了对付源自外来民族的敌意和压迫的力量。
犹太人历经长年的流浪,历经迫害、压迫、放逐乃至杀戮,却始终未被同化,且最终建立了自己的主权国家以色列,这或许是人类历史上仅有的奇迹。
人们会问,犹太人何以生命如此顽强,历数难而不灭,答案或许就是一个字:钱!犹太民族是一个乐观豁达、长于幽默的民族。从他们的生活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他们潜意识层次的东西。有则笑话是这样讲的:
范因斯坦一家都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可萨洛蒙仍想同他结为儿女亲家。范因斯坦不高兴了,他对萨洛蒙说:“老弟,我们可不能结为亲家啊!第一,你是犹太教徒,我是基督教徒;第二,你穷得和叫花子差不多,一个钱都没有,你知道,对咱们犹太人来说,金钱可比一切都重要。”
这则笑话是在笑话范因斯坦的前言不搭后语吗?刚谈自己是基督教徒,接着又自称是犹太人,岂不矛盾?但认真琢磨,则是:范因基坦在基督教的压力下,不得不改信宗教,但永远改不掉的是对钱的态度。他的血管里流淌的是犹太人的血,而犹太人则是以钱为重要的民族标记的!
我们知道,犹太民族是一个以文化立族的民族。在正统的意义上,犹太人同犹太教徒是一回事,信仰犹太教的人就是犹太人。然而,我们在上面讲的故事当中,不难看出其中折射出来的这样一个文化的事实:既然对待上帝的态度可以成为一个民族的疆域,为什么对待钱的态度就不能构成这个民族的疆域呢?上帝也罢,钱也罢,都是人类的造物,犹太人的上帝是仅此一个而且看不见的,钱实际上也是仅此一个而且看不见的:钱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种符号形式,我们看见、触摸到的只是钱所采取的暂存形式,并不是钱本身,钱的最纯粹形式是“信用”,它在银行账簿划来划去的过程中存在,但谁也没有看见过“信用”长得啥模样。况且,钱不等于财富,黄金也好,钻石也好,只是信用领域中的低级形式,犹如宗教领域的拜物教或多神教。钱,至少是现钞——纸币——才能算真正的钱,而纸币大家都知道只是一种信用符号,对纸币的认可其实是对国家信用的肯定,犹如上帝授予摩西的那块法宝。
这样的解说或许令人大感意外。其实,这种意外只能证明意外者尚未达到犹太人看待钱的那种高度。任何在潜意识层次还无法接受钱的“准神圣性质”的人,都不是这里所说的“犹太人”。
事实上,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中为了取得“钱”上面的成功而放弃犹太人的信仰仍被人视为犹太人的,从来不乏其人。在著名的犹太银行家中,伦敦的哈姆勒,纽约的贝尔蒙特,柏林的布莱希罗德都皈依了基督教;美国赢利最大的出版商、纽豪斯报馆的所有人塞缪尔·纽豪斯只雇用非犹太人的编辑或发行人,甚至那些已经在美国名牌大学中获得学术地位的教授,也有许多已不再把自己看作犹太人了。
然而,世人仍把他们都看作犹太人而根本不理睬他们的宗教信仰是否发生过变化。相反,或许正是从这种为争取成功而不惜牺牲其他价值的事情上,人们找到了界定犹太人的最本质特征。
这意味着,在生物学基因不足以界定犹太人的民族身份而必须辅之以宗教的同时,我们发现,单单宗教信仰也不足以界定犹太人的文化身份,而必须辅之以对待成功,对待金钱(因为它是成功最直接,也最有说服力的一种表现形式)的态度,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为真正的犹太人。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把犹太人同金钱的高度同构关系作为其民族的区别标志。事实上,犹太人自己的笑话中已经在这么做了,而无论反犹太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都不乏类似的看法。19世纪法国“著名”反犹太分子爱德华·德拉蒙德说过:“反犹主义是一场经济战争”。而德国著名社会主义者奥古斯特·倍倍尔也曾说过:“反犹主义是中下层阶级的社会主义”。犹太民族两千年中的存在方式本身更为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
自大流散以来,尽管从绝对数量说,犹太人毕竟与一般民众一样,较多地从事农工畜牧的生产活动,但作为其寄居城市的独特生存状态,犹太民族始终在保持着一个商人民族的身份。当然,这是有着特定历史背景的,却在相似的社会条件下,如亡国或受迫害等,生存下来的民族,绝不仅止于犹太民族一个,但唯有这个民族走上“专职”商人民族的道路,而且还极为顺利(相对而言):尽管屡遭驱逐甚至杀戮,被一再剥夺得两手空空,但只要有那么一段不很长的平和时期,犹太人就可以由商业活动、由同钱打交道而迅速崛起,在繁荣当地商业的同时,自己也富裕起来。这犹如沙漠中一颗晒干的种子,只要一场小雨,马上就会萌芽而茁壮起来。甚至反过来说,一个地方的商业就像一颗颗晒干的种子,只要犹太人的春雨一到,马上就会繁茂起来。中世纪欧洲各国就是借犹太人来发展商业,尤其是法国,竟在200年中6次召来犹太人6次驱逐犹太人,犹太人简直成了他们发展本国商业“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利器。
用一个日本商人的话来说:“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做生意确实有一套本领。生意人如果都去做犹太教的信徒,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而都可以赚钱,世间就变成了乐园。也许几百年后,地球上所有的人都会成为犹太教的信徒。”这个日本人就是自封为“银座的犹太人”的藤田,实际上他就是成功的生意人。
能够表明犹太人活动样式与钱的活动样式的同构的,还有犹太人的历史与钱的历史的统一:犹太人和钱都曾长时期仅作为交换媒介而存在,犹太人和钱都曾在长时期中既受排斥、又遭掠夺,犹太人与人类世界的其余部分曾长时期维持一种纯粹以钱为形式的关系,犹太人在近代是随着钱的崛起而崛起的,当代犹太人最最兴旺发达不是在以国有制为主体的犹太人国家以色列而是在货币经济最发达的美国!
这一方面足以说明犹太人何以能够幸存下来:只要有钱在流通的地方,就天然地需要犹太人这样的“媒介”,犹太人就可以取得不可替代的位置。这种时候的犹太人是不能灭绝的,因为不能少了他们,而一旦主民族自己也领悟了钱的本性,不需要犹太人时,他们自身也就成了“犹太人”,在钱的意义上当代美国人确实是最像犹太人的。
另一方面,这也足以说明犹太人何以能够在资本主义的形成、发展的若干重要方面与其如此吻合:犹太人的生存逻辑就是钱的逻辑,就是资本发展的逻辑,而这种钱的逻辑的起始点则在于犹太人对钱的“准神圣性”的认可之中。
这种对钱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或一种文化的“资本主义合理性”水平。在这一点上,犹太人的民族起源与历史遭遇无疑起着决定的作用。
犹太人的长期流散,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每当形势紧张,他们重新踏上出走之路时,钱是最便于他们携带的东西,也是他们保证自己旅途中生存的最重要手段。
犹太人的宗教异端身份,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钱没有气味没有色彩,是犹太人在同其他宗教教徒打交道时一种不具异端色彩的东西。
犹太人的寄居地位,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他们原来就是用钱才买下了在一个国家中的生存权利。犹太人缴纳人头税和其他特别税,名堂之多、税额之重,也是绝无仅有的,“犹太人若非自己在财政方面的效用,早就被消灭殆尽了”。这是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不多的共识之一。
犹太人的四散分布,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钱是他们相互之间彼此救济的最方便形式。
犹太人的长期经商传统,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尽管钱在别人那里只是媒介和手段,但在商人那里,钱永远是每次商业活动的最终争取目标,也是其成败的最终显示。
所以,钱对犹太人来说,绝不仅止于财富的意义。钱居于生死之间、居于他们生活的中心地位,是他们事业成功的标志,这样的钱必定已具有某种“准神圣性质”。钱本来就为应付那些最好不要发生的事件而准备的,钱的存在意味着这些事可以避免发生,钱越多,也就意味着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赚钱,攒钱并不是为了满足直接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对安全的需要!至今在犹太人家庭中还有一种习惯,留给子女的财产至少不应该比自己继承到的财产少,这样的心愿代表着犹太人对后辈和平安宁的祈愿。
所有这一切表明,在其他民族对钱抱有一种莫名的憎恶甚或恐惧之时,犹太人在钱这一方面已经完成了从单纯经济学意义上向文化学、社会学意义上的划时代跨越:钱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尺度,一种不以其他尺度为基准、相反可以凌驾于其他尺度之上的尺度。
这样,钱对于犹太民族来说,具有了神圣的性质,而这一性质对于资本的发生、形成、积累和增值,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赚钱行为或日后的资本主义经营行为现在成了一种自在的行为。能否赚钱成为决定一切行为之正当性的终极尺度。一切价值、观念、规范和活动皆必须通过钱来获得自己的合法性、正统性,就像自然经济下它们由神的旨意而获得合法性一样。这样一种人类状况的确立,为商业化的大潮席卷一切领域,开启了闸门,从而几乎使一切纷纷坠落到商品的大海。它们原先的神圣性,不管是宗教的、伦理的、美学的、情感的还是其他什么的,都不复存在,或者至少都清一色地被抹上了一层金黄色、铜绿色或者水印痕迹。犹太人在生活上的禁忌之多、之严是各民族中不多见的,而且长久以来一以贯之,至今极少改变;可在经济领域,犹太人在经营商品时的百无禁忌更是各民族中不多见的,现代世界的许多原先非商业性领域,大都是被犹太商人打破封闭而纳入商业世界的。这同犹太商人最早确立钱的“准神圣”地位大有关系。
另一方面,钱的自在地位的确立,使得钱的历史发展逻辑自然转变为人的思维逻辑,钱的自在发展的动因转化成人类制度性建设的动机。世界市场的开拓、经济秩序的确立、金融作用的实现、政治权力的驾驭以及种种观念规范,都有条不紊一个个出现,而对这现代资本主义大厦的建设,最忙碌、贡献最大的人群之一必然是犹太商人。在不同历史时期确有不同民族的商人出现在人类经济发展的关键地段,而犹太商人在确立钱的“准神圣”地位上先行了一步,因此成了向资本主义进军的排头兵,成了名副其实的“资本家的原型”。钱的“准神圣”地位的确立,为犹太人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清除了在其他民族中常见的种种认识和观念上的障碍,使犹太人得以最为自由地施展自己的赚钱才干。
犹太人对钱的同构、逻辑、机制的认识,向我们展示了犹太人生存机制中的一种内在动力,赚钱成为犹太人的第一件大事,这一内在动力使犹太民族能够随着人类社会商业发展和资本合理性的增长而不断调整和成长,并表现出了高度的同步甚至超前。这正是他们成为真正的商人民族,成为“世界第一商人”的内在原因。
在钱的无声而无上的指令下,一切有利于资本发生、形成、发展、增值的设施、机制和构件,都会自动地建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