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羊城晚报》刊登了一篇《学生打老师,四天三起,令人悲哀,尊师重教传统何在》的报道,文章中说“本月6日至9日,短短四天内,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塘湖中学,先后发生三起因学生上课违反课堂纪律被批评而动手打老师事件。”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3月6日上午,9年级(4)班第三节正上着英语课。一名钟姓男生上课时戴着耳机听歌。上课的古老师上前制止,要他遵守课堂纪律。钟同学不但不听,反而唱起歌来,越唱声越大。此时古老师上前摘下学生的耳机,钟同学却突然站了起来,大声吆喝:“你再动我试!”古老师再去摘这名同学的耳机,没想到学生用手一扯,耳机断了线,学生当即给了古老师一个耳光,又吆喝道:“算给你面子了。”学校领导闻讯赶至,这堂课只能暂停了下来。古老师被送到龙村镇卫生院,被诊断为“轻度脑震荡”。
3月8日第六节课,正在为7年级(5)班上英语课的黄老师也遭打了。当时坐在课堂第一排的钟某金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又画起画来。黄老师上前提醒了他。下课铃响,这位身高仅1.5米的男学生随手端起自己坐的方凳子砸向老师。幸亏黄老师比他高,才避免受伤。
3月9日下午第三节课,8年级(2)班又传出了学生上课打老师的事件。这次打人的是一位姓钟的女学生。当时刚毕业任教的张老师正上着语文课,当她发现钟某萍同学正低着头玩手机时,张老师上前劝说。钟某萍不但不理会,还说:“我不做作业关老师屁事1张老师拿过她的手机,钟某萍二话没说,随手拿起凳子向老师头部砸去。幸好张老师反应及时,手被撞肿了。钟某萍又和这位年轻老师拉扯了一阵,导致张老师的手擦破了皮。
这也许是鲜见的个案,但在现实中类似于此的例子还真不少:
2010年10月11日,《贵州都市报》独家报道了发生在贵定县落北河中学的一起惊人案件,数名初三男生在寝室内将一名初一女生轮奸。11月8日,贵定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6名施暴男生被认定犯强奸罪,一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年、5年、3年和3年。
《南方日报》消息,2005年3月17日,惠州市一名品学兼优的女孩子在自家八楼天台上跳楼自杀,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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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召开的中学心理学第八届理事会上,有关专家指出,我国3000万青少年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24.39%的中小学生有“活着不如死了好”的想法,每年至少有25万人因心理问题失去生命,自杀成为青少年的头号死因。
如此种种,触目惊心,震人心魄。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的教育到底怎么了?教育将往何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