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科学家,富兰克林的兴趣是多方面的。他在乡下买了几亩田,开始做着农业试验。他买的是贫瘠的土地,长不好庄稼。
农民们笑他是傻瓜,他们望着他的背影说:“瞧这个老好人,花钱买了没人要的田,还当捡了宝贝呢。”这倒是真的,自从有了这些田地后,富兰克林只要抽得开身,总到这里来和土地打交道。他在田地上种植的庄稼品种很多,一亩田里总有四五种。
有一天,一些农民看到他抓了几把泥土,小心翼翼地装进口袋,带回家去。于是他们互相挤眉弄眼,掩着嘴笑:“这一回他准拿泥巴回去炒着吃呢。”
过了几天,富兰克林推着一辆装着一袋袋石灰的手推车来到田间。他请农民们帮着他把石灰均匀地撒在田里,然后在那里竖起一块木牌,上面写着:“此地已撤过石灰”。
农民们对他的举动感到很奇怪,不免又在背后议论纷纷。
经过春天的几次和风细雨,奇迹出现了:那片撒过石灰的田里,长出了苗壮的青苗,几乎把木牌都淹没了。从老远望去,绿油油的特别显眼。
农民们看得发呆了,原来这位专啃书本的“呆子”,还真有两下子。所以当下一次富兰克林来到田里的时候,农民们都围了上来,带着尊敬的表情,向他问长问短。
富兰克林从不垄断知识。他告诉农民,植物也和人一样,各有各的胃口,有的爱酸性的土壤,有的爱碱性的土壤。他分析了这里的泥土,发现含酸量太高,不适于一般庄稼的生长。石灰对酸性有中和作用,它使土壤发生变化,或者说,使士壤适合庄稼的胃口,加速了它们的成长。
“原来是这样!”农民们这才知道,这个“呆子”一点也不呆,他不仅啃书本,还能把书本里的知识付诸实践。
富兰克林买下的田地,除了那些“烂田”外,还有长满了杂草的荒地,而且尽是坑坑洼洼,高低不平。
可是当富兰克林把这些杂草锄掉以后,发现下面竟是肥沃的黑土,有三尺多深。而像这样的“荒地”,极目看去,一望无际。面对着这样荒芜的沃土,富兰克林深为痛惜。
近年来美洲的移民越来越多,因而对粮食的需求量也随着增加。如果把这些荒地好好地耕种起来,不但可以使本州的人民吃饱,而且还可以将粮食作为对外贸易的商品。
可是在当时,殖民地当局除了搜刮当地的财富外,对提高农业产量,一点也不重视。
他们由着农民墨守传统的耕种方法,到秋收时节,能收割多少就算多少,从没想到从大自然手里多争取一些收获。
富兰克林知道,一般来说,农民不像商人那样会动脑筋,性格也不及商人灵活,不过他们讲究实际,如果你想用话去说服他们,那是白费口舌,一定要拿出实例来,才能使他们信服。
于是他扩大耕种面积,做着种种农业试验。他非常注意肥料对农作物的作用。在18世纪中叶,自然谈不上使用化肥,可是富兰克林尽可能把他自己学到的农业知识,在农田里进行实验。要是实验有了成效,他便邀请农民们来参观,并向他们介绍有关的农业知识。
1748年秋天,他做了一次播种的试验:他在同一块田里播下了牧草和紫云英的种子。他把那块田一分为二,一半播下一磅半的牧草种子,另一半播下四磅紫云英种子。
过了四天,紫云英的种于发芽了,而牧草却隔了六天才发芽。于是他得出了一个结论:种于密集的地方,对霜的抵抗力比种子稀少的地方要强。
富兰克林把农业当作一门科学,并且在他筹办的专科学校里,也设有农业课。后来,富兰克林又把弗吉尼亚州的高粱样品和种子分赠给当地的农民,使高产的种子在宾夕法尼亚州安家落户。他出使法国时,又把欧洲的黄柳和莱茵河畔的葡萄带回来广泛地移植在美国各地。
除了农业以外,富兰克林对小到像蚂蚁那样的生物,也很感兴趣。他根据观察的结果,认为蚂蚁是一种具有传递信息能力的小昆虫。他对鸽子的生活,也作过一番研究。他于1750年给塞廖尔·约翰逊的一封信中写道:我造了一只鸽棚,挂在屋外的墙上。那鸽棚只能容纳六对鸽子。
富兰克林选了一对精壮的小鸽子饲养着。鸽子长得很快,而且正常地繁殖着。可是当它们繁殖到第七对的时候,鸽棚里就掀起了战争:身强力壮的老鸽子把幼小的鸽子撵了出去,逼着它们另觅新居。
后来富兰克林又另做了一只大鸽棚,分20个鸽房,这样被撵出来的鸽子才有了安身之处,就是邻居家被撵出来的鸽子也都迁进了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