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切,罗马人自有一套道理,以证明所有的流血杀戮都是值得的。罗马人说角斗是对公民的良好教育,为此马克西穆斯作了总结陈词,“罗马人在奔赴战场前目睹过战斗、死伤、铁戈,以及赤膊对峙的场面,那么,他在战场上面临装备齐整的敌人、伤亡和鲜血时,才不会恐惧与退缩”。罗马人说角斗是为了彰显国威,以命相搏的竞技证明了罗马人足以粉碎一切的能力和勇气,而让人去击杀野兽,更证明了罗马比被众神庇佑的大自然更有力。
罗马人说角斗是为了让哪怕最底层的民众也能体会到权力感,继而缓解民众对社会的不满。一文不名、一无所能的贫民一旦坐上观众席,在想象中参与屠杀和竞技,他们也成了辉煌帝国骄傲的一员;他们微不足道的力量无法改写现实,却能通过欢呼鼓掌左右角斗的进程,譬如,倒地的角斗士若能因格斗精彩而得到观众们高喊“让他走”,便能留下一命——只要成为角斗的观众,连最卑下的乞丐也好似有了生杀予夺的权力。
不过,再多理由都只是理性反思的结果,也就是说,是大脑加工处理之后的结果。当罗马人走进竞技场,一切理由都随风而逝,只剩下碧血黄沙,只剩下狂欢,只剩下拼杀。
我总觉得,罗马人将每一种竞技都设计为至死方休,并不完全出于嗜血的本性,更多的是因为:以生命为筹码最能发掘参赛者的潜力。怎样的奖励才能保证每位参赛者都愿全力以赴呢?最好的奖励不是珠宝,不是美人,甚至不是江山,而是活下去。也只有每位参赛者都全力以赴,才会有世间最极致和强悍的竞技。
很残忍,但罗马人在所不惜,他们太渴望战斗与英雄、荣誉与热血,他们太渴望找到人类力量的极限。对罗马人来说,取消角斗竞技不是取消了某种野蛮行径,而是取消了他们整个民族的生命力。
没有希腊就没有罗马,罗马的文化完全继承自希腊文化,真真是“全盘希化”。竞技文化也不例外,罗马竞技文化乃是希腊竞技文化的升级版本。而罗马与希腊的竞技文化,正好站在中国古代竞技文化的对立面。
有一则广为流传的故事,很好地诠释了希腊人对竞技的热爱:
公元前480年的某一天,波斯人正全力以赴向希腊发起进攻。按照那猛烈攻势,波斯人预估,希腊人不说倾巢出动,至少也要派出几支精锐部队迎战。但实际的情形是,只有一小撮斯巴达士兵守在温泉关为保卫希腊而战;成千上万名身材健美的希腊男子,却在千里之外的奥运会现场,观看一场无足轻重的摔跤比赛。然而最令波斯人轻蔑的,乃是那场摔跤比赛的奖赏,不过是一顶橄榄树枝编制的桂冠。
爱竞技胜过爱江山,希腊人对竞技有着异乎寻常的炽烈情感,为战争而生的他们却可以为了奥林匹亚运动会休战,这还不算,“希腊人喜欢在任何方面进行竞争——戏剧、陶艺、演讲、诗歌朗诵和雕塑等等。游人在小酒馆里进行吃东西比赛,医生们会就外科技术和理论研究进行竞争。最初的选美比赛就是希腊人举办的,既有男人,也有女人参加,他们还举办了最初的接吻比赛(在麦加拉城,仅限男孩子)。希腊人不可避免地在他们最钟爱的业余活动中比试身手。对于希腊人来说,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举办运动会的理由。希腊人举办赛跑和竞赛的场合既包括婚礼,也包括葬礼。他们甚至可以拖着成车的体育器材赴战场打仗,还在众多的宗教节日里进行比赛”。
中国古代截然不同,我们以和为贵,孔夫子一句“君子无所争”,为万世洪范。最应体现竞争精神的体育活动,在我们的祖先做来,也大多只是为了修身养性、颐养天年。拼争竞技为社会精英阶层所不齿,还常由国家出面取缔各种比赛。
秦政府以“讲武之礼”为由,禁止角抵竞技;晋武帝则取消了杂技中颇有挑战性的倒立和后手翻,原因是这样倒逆的动作“足以蹈天,头以履地,反天地之顺,伤彝伦之大”;像元朝这样尚武的时代,却也不能容忍民间武术比赛;明太祖的主意更厉害,特特筑起一栋逍遥楼,将博弈者关在楼上,“使之逍遥,尽皆饿死”,又幽默又刻毒——就算古代统治者有点小心思,怕人民把身体头脑练好了会造反,国人不好竞技的传统却是事实。
就是统治者本身,也常常压制自己的竞技欲望,譬如汉成帝在群臣的劝谏下,放弃了对抗性过强的蹴鞠,改玩温和的弹棋;宋孝宗原本痴迷于马球,玩起来风雨无阻,暴雨天用油布遮挡着球场都要坚持与诸将比赛马球,但经过大臣们多次上书劝阻后,宋孝宗终于放弃马球,马球亦“从风尚降于恶习”。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一家一户自给自足,不用向外走也能过得不错,所以世世代代守着一亩三分地。米饭从眼前的地里来,小菜也是从眼前的地里来,时间久了,慢慢就忘了何谓“远方”。
再加上在漫长的岁月里中国多是大一统,大多数人一辈子既不需要战斗也不需要打砸抢,生活得安稳而踏实,自然就没了竞争意识的土壤。长期大一统,亦酝酿出了一种集体主义的氛围,个人好不算好,国家好才是真的好,集体利益高于个人价值。
古希腊没有古中国的好运气,鲜有人能够自给自足,蔚蓝辽阔的爱琴海向古希腊人展示了唯一的出路,那就是向外拼争开拓。
“这片被崎岖的山谷和水湾分割的土地,也衍生出数个行政地区。
这里的大陆和海岛上,有超过数千个独立的城邦,每个都以一个独立的城市为中心,有着引以为傲的传统,为希腊丰富的自然资源不惜兵戎相见。国内的争斗使得这片土地陷入无止境的战争当中,并体现在每个城邦的日常生活中。竞争不仅仅体现在大多数国家的混乱的国内政治斗争中,还体现在其公民毫不掩饰的个人主义中。如同荷马所说,希腊人感到‘总是争先,超过别人’是自己的个人使命。”
好个“超过别人是自己的使命”!当炎黄子孙以“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为行为准则时,每个希腊人的目标都是“脱颖而出”、“卓尔不群”;当中国的谦谦君子们开口闭口“个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国家和天地伦常”之时,希腊上上下下,正大光明地追求完全属于个人的荣耀和利益。
希腊向来不吝于恭维强者: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优胜者是全希腊的英雄,城邦会为他们举办盛大的庆功宴,同时在圣洁的神庙献给他们高贵神圣的祝福;国王会在打仗时邀请他们陪同自己前往战场,并赐予他们在公共食堂免费就餐的资格,这在古希腊是极其珍贵的奖励;艺术家会用雕塑和绘画记录他们获胜的瞬间,让后世通过定格的画面,膜拜他们不朽的力与美。——这些光芒四射的荣誉,鼓舞了更多希腊人投身竞技;而希腊人从不想着用竞技来修身养性,他们求的就是桂冠、胜利和他人的尊敬。那顶被波斯人鄙视的橄榄冠,承载着希腊人最希冀的荣誉。
竞技,意味着决出个体生命的高低强弱。强者用竞技来证明自己,强者因竞技而更加荣耀,至于弱者,无人记得他们的姓名。
竞技场上,从来只有强者的宝座,没有弱者的立锥之地。强者与弱者哪怕国籍相同,此刻亦是泾渭分明。所以,讲究“荣辱与共”
的古中国愈发不爱竞技,组织强我就强,讲什么个人输赢?而追求“卓尔不群”的古希腊却将竞技当作生活的核心,因为只有竞技,才能证明个体生命的强弱和价值。古中国人以“我是华夏儿女”
为荣,古希腊人以且仅以自己为荣。“希腊人迷恋竞技”,换句话说,就是“希腊人视个人荣誉高于一切”。
古希腊的神话人物阿喀琉斯,因为被上司抢占了女奴而拒绝为国出战,后来又因自己最亲密的朋友被敌人杀害而愿意出战,一个不愿意一个愿意,所为的都是自己的感情与颜面,至于祖国?
靠边站。这要发生在古中国,阿喀琉斯定会被打成十恶不赦的反动派;但在古希腊,亚历山大大帝率军东征经过特洛伊时,还特地和他的将士在阿喀琉斯陵墓四周的柱子之间裸体赛跑,目的是表达对阿喀琉斯的敬意。阿喀琉斯出战时的宣言“如果同样的命运已替我备下,一旦死去,我将静躺。但现在,我必须争获显赫的荣光”,只字未提国家,但轻轻松松感动了全希腊。
罗马人比希腊人重视祖国这个概念,他们以罗马帝国为荣;罗马的竞技比希腊的竞技暴戾,他们的角斗场被鲜血染尽。但与希腊人一样,罗马人同样追求个体生命的力量,同样崇拜强者,同属“个人荣誉至上”一族。古希腊与古罗马共同的座右铭,在数千年后由尼采作了总结:“别理会,让他们去唏嘘!夺取吧,我请你只管夺取!”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国容易出君子,希腊和罗马呢?希腊和罗马容易出英雄。古中国追求集体荣誉,古代希腊和罗马肯定个人价值与利益——所以大家各有所得,我们拥有“功成弗居”
的豁达与“推己及人”的仁慈,他们拥有民主传统以及共和制。
不过,中国古代还是有异类,那就是唐人。唐人热爱竞技,不逊于希腊人和罗马人。前文提到的《天体奥运》中“希腊人喜欢在任何方面进行竞争……”那段,若将文中的“希腊人”换成“唐人”,将“接吻比赛”换成“斗香”或是别的什么唐人首创的比赛,你几乎不会感到任何不妥,那说的分明就是唐朝的境况。
唐人对竞技的痴迷,当然没能动摇中国古代一贯的集体荣誉观和温良恭俭让的精神根基;然而在我看来,他们热衷各种竞赛,他们凡事想要比较高低,他们想要区分强者与弱者,确有贪玩的心理在里面,但也证明了:唐人不自觉地在潜意识中开始承认,人有独立的价值,人不仅仅是某架庞大机器上一颗微不足道的螺丝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