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游泳,看着身边的同学结伴到赣江畅游,便寻思要学一学。
那天下午,他和一帮同学一起来到赣江边上,艳羡地望着如煮饺一般的人群。这是一处巨大的沙滩,对面就是新市政府门前的秋水广场,水里岸上到处是人,有套泳圈的,有畅游的,有学泳的,也有不少看客。
经不住大伙的怂恿,他扑通一声,下水了,和一些初学者一起,在浅滩手拨腿蹬地戏水。
他手撑沙地,以螃蟹之姿,戏游,越玩越开心。明显是大意了,他怎么也没料到水里有巨大的沙坑——那是采砂船留下的杰作。正在兴头上,他滑入沙坑,水深至四五米。他留下一句“救命”之后,身体不断下沉。
人太多了,没有谁在乎几句“救命”之声,只有他的同桌警醒着,鱼一样游去,沉在水里,摸索他这个旱鸭子。他看到同桌那双水仙一般的明眸。
和所有的悲情小英雄的故事一样,他获救了,而他的同桌因精疲力竭,困在水深数米的大沙坑里,魂归西天。在这一突发的灾变中,同桌那双在水里的眼睛深深地烙进他的心灵,眼神流露出对生命的敬重,以及在灾难面前的无助。
同桌躺在太平间的时候,他很想去看最后一眼,但被父亲强行拉住了;同桌在殡仪馆火化的时候,他很想去送最后一程,但被母亲拦在家里;他还想着去看看同桌的父母,但是……父母的理由很简单,若是承认了被救一事,他们家里肯定会要求索赔,索性全部推掉,莫奈我何。
不久,同桌的父母来到他家,说,我们儿子为救你儿子人都死了,你们怎么也不来看看,或者过问一下。他父母蛮横地将他们挡在门外,并声称:“你儿子的死与我们家小孩无任何关系。我们的孩子福大命大——”他一点儿也听不下去了,想和父母理论,却发现门被反锁了。想起水里的那双眼睛,他痛哭不止。
同桌的父母还未从失去儿子的悲痛中解脱出来,又遭此羞辱,悲愤之际,向法院起诉,讨要说法,恢复儿子的英名,并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上法庭之前,父母要他咬定他不是同桌救的,这样一来,同桌的父母必输无疑。他不答应,便遭到喝斥、鞭打。
法庭上,双方父母唇枪舌剑,同桌的父母处于下风,已无力回天。轮到他出庭作证,他语惊四座:“我的命是我同桌用命换来的,往后,我也是他们的儿子。这10万块钱,我爸爸妈妈不还,长大后,我一定还上!”
他的父母气得脸红脖子粗,疯了似的大闹法庭:“小孩子说话不算话,不算!”而他径直走到同桌父母面前,跪下,大喊一声:“爸爸——妈妈——”
回到家里,父母扇了儿子几个耳光,逼问他:“你为什么当庭说傻话,做傻事,让我们难堪?10万块,你以为那么容易赚?”
他流着泪对父母说:“我不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不能对不起水里的那双眼睛。”
面对良心的拷问,我们选择做挺天立地的巨松,还是屈身斗室的盆景?坚守良知,或许失比得多,可这才是对生命的尊重;坚守良知,让爱的种子发芽,让滚烫的真情传递,坦坦荡荡的心灵才最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