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父愁子娶,子愁父丧。可见婚丧嫁娶实乃人生之大事。其中的“子愁父丧”,这里面应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父丧”带给子女的精神痛苦,一是“父丧”造成子女的经济压力。
父母丧事日益成为不少家庭沉重的包袱。“父丧”给子女造成经济压力的事例不少,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葬”致贫者不在少数。现在随着人们经济能力的提高,丧事消费的档次也在逐年增加,而且出现了攀比之风。老人去世后,造阴宅、做纸宅、立墓碑、买冥钞,车队、来宾、酒宴数量与日俱增,花费动辄数万、数十万,甚至更多。葬礼与婚礼相比,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人们大操大办父母丧事,其实心态各异。有人真心觉得这样做是对父母的孝敬;有人名为孝敬父母,实则趁此扬名;有的子女平日不关心父母,不料父母突然离世,于是想通过举办隆重的葬礼来弥补自己的愧疚和悔恨;有人借机大肆收受贿赂,借父母葬礼敛财,如此等等。结果,大量社会资源和财富被用于“阴事”,有的最后被一把大火化为灰烬。有些生活困难的人家,为了攀比,为了面子,甚至被迫靠借贷为父母办理后事,从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厚葬不但浪费惊人,而且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是与我们当今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相悖的。人们常说:“死后送一斗,不如活时吃一口”。父母在世时,子女理当尽力行孝,这才是真正的孝行。父母一旦谢世,你就是花再多的钱,放上再精美的“贡献”,摆设再奢侈的场面,他们也不会吃一口,看一眼。国家历来在丧葬白事上提倡厚养薄葬,父母去世后,子女和亲朋好友一起,缅怀悼念,为老人开个追悼会,化悲痛为力量,以此激励后人,这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财富有限,在父母的丧葬上大肆挥霍浪费,大量占用土地,这不能算是子女真正的孝行,而是一种愚昧消费,有的甚至构成违法犯罪。这也不符合我国所倡导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宗旨。正确的做法是,子女们应该在父母还健在时,及时行“孝”,不要等到人去室空时,在那里空悲切,子女就是再大操大办丧事,也换不来心灵的慰藉和平静。
岁月呀,给母亲带来苦恼,但是不会使她的爱减少。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