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一全国,满族入主中原,长城内外皆属清朝疆域。清朝不修长城似乎是学术界的共识。但查阅史料记载,清朝不但依然修筑长城,而且将长城的功能作用推而广之。
长城是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和谐相处的分界线。清代康熙年间,康熙皇帝曾在西北甘、宁地区修筑长城。当时修筑长城,清朝是以之作为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互不骚扰的分界线。康熙三十年,古北口总兵蔡元向朝廷提出,他所管辖的“古北口一带边城倾塌甚多,请行修筑。”康熙回答说:“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大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敢挡,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古北、喜峰口一带概多损坏,今欲修之,兴工劳役,岂能无害百姓!长城延袤数千里,养兵几何方能分守?蔡元见未及此,其言甚属无益,谕九卿知之。”康熙东巡渤海时还赋诗说:“万里经营到海涯,纷纷调发逐浮夸,当时费尽生民力,天下何曾属尔家!”康熙的这段话和他的诗,成了学术界以之作为清代不修长城的证据。其实,这仅仅是康熙对古北口总兵的一种说法和宣传。因为在事实上,康熙皇帝照修长城无误。《甘肃新通志》记载:“康熙三十三年,总督佛论题请丈量,应修一万二百八十四丈。四十一年,黄河犯涨,冲外边墙三百一十八丈。按年修筑。”从文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甘肃总督对今甘肃、宁夏境内的长城进行维修的提请得到了康熙皇帝的批准,长城修筑才得以进行,仅康熙年间就曾两次修缮甘、宁长城。只是此时此地所修的长城并非用于军事防御目的,而是将其用于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互不骚扰的分界线了,长城的功能已从军事作用演变为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和睦相处的界碑了。现在沿宁夏、甘肃境内河西走廊古长城遗址考察还可以看见一些清代设置的界碑,碑文约定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以长城为标志,不得越界放牧、采樵。
长城是农耕经济和游牧经济区域经济的区划界址。历史上,贺兰山长城是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经济区划界址。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经侍郎喇、提督孙率同蒙古部落协商,“自中卫边墙起至石嘴子沿河一带止”的黄河北岸、西岸地区,经清王朝圣旨裁定:“由贺兰山之阴六十里以内为内地,给民人樵采放牧;六十里以外为夷地,蒙古插帐驻牧。夷、汉各守定制,彼此不得越界侵占。”乾隆六年(1741年),厄鲁特额驸阿宝请定边界,经理藩院咨川陕部堂尹后发布公告:“照依康熙二十五年题定界址,踏看定议,详复咨部,重申前禁。口内民人不得出边六十里外樵采放牧;蒙古不得在近边六十里内驻牧。至今夷、汉遵守,边境宁谧。”
长城是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和谐关系的缓冲地带。以宁夏西长城内外民族关系为例,清代《中卫县志》说,长城“内外一家,民人樵牧,至出边六十里,山泽之利,与蒙古共之”。农耕民族的“驼、羊、牛、马寄牧边外,夷达或包揽保牧,类给钱文粮食;而蒙古游牧,亦时至近边六十里内,衅隙不生。出入口隘,虽驰稽查之防,而边境安帖,从古莫及也”。在这里,长城已成为区分长城内外民族生产、生活、习俗差异的历史标志,它提示长城内外的民族,“各守定界,勿相侵越”,自我规范,互相尊重,和谐相处。
长城关隘是牧区产品与农区产品的商贸通道。以历史上的中卫为例,中卫长城既是塞防关隘,也是长城内外民族的“互市”场所。据《明实录》,今中卫城北长城关隘是明朝皇帝批准的长城内外民族的“互市”场所。直到清代,长城内外民族在此地的“互市”已成习惯。清代《中卫县志》载:黄河北岸“边墙口隘二十九处,夷达入城市交易食物,各带该管蒙古所给腰牌,至边口城门查验,听其入内地交易”。“夷人入城,汉民入夷,彼此交易,熟悉者往来便利,素鲜争竞。”
长城是“风水圣地”的保护围墙。清朝入关后,在辽沈地区修筑了“柳条边墙”。清朝统治者认为辽沈地区是自己的“龙兴之地”,是满族的发祥之地。清宫廷由盛京(沈阳)迁都北京后,为了保护这一地区的“龙脉”,宣扬皇室圣地的龙威,将此地划为特殊地带,西起辽宁省威远县的大杨堡,横贯四平全境,东至松花江畔的舒兰县,在辽沈地区修建了长约700里的“柳条边墙”。“柳条边墙”深宽各1丈,堆土筑为壕墙,壕墙上“插柳结绳”。清政府派旗人日夜巡逻,严格稽查,禁止边外人自由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