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646500000118

第118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构成

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本类犯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军事利益。国家的军事利益,是指国家在国防建设、军事设施、军事装备、军事保障、军事行动、军事秘密、军事科研、军事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国家的军事利益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而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惩治该类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职责,即职务上应尽的责任。所谓军人职责,是指军人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自己的职务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军人职责可分为一般职责和具体职责。一般职责是指每个军人都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7条规定:“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所谓具体职责,是指不同的军种、兵种和不同的军人在执行不同的军事任务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如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各自负担着不同的职责。所谓危害国家军事利益,是指行为人违反军人职责的行为导致了对国家军事利益的侵害。军人违反职责的行为和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结果之间具有内在联系,二者缺一不可。如果违反军人职责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定为犯罪,而只能按军纪处理。从军人违反职责行为的表现形式看,该类犯罪既有作为,如逃离部队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等。也有不作为,如遗弃伤病军人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等。另外,犯罪的时间和地点,对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定罪量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具体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现役军人,即正在军队服役的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现役军人的资格从被兵役机关正式批准入伍之日起,至被部队批准退役、退休、离休或者除名、开除军籍之日止。军人在服役期间犯有本类罪行,而在其退役、退休或开除军籍之后才发现,只要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仍应按本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类是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军事任务,是指承担与军事活动有直接关系的作战、参训、支前、战场救护等具体任务。所谓预备役人员,是指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地方人员。所谓其他人员,是指在军队机关、部队、院校、医院、基地、仓库等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员、工人、临时征用或者受委托执行军事任务的地方人员等。所以本类犯罪的主体包括现役军人,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执行军事任务的其他人员,统称为军职人员。

4.主观方面,本类犯罪多数是故意,少数是过失。有的犯罪还以特定目的为构成要件,如战时自伤罪必须是以逃避军事义务为目的。犯罪动机并不影响本类犯罪的成立。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

刑法典分则第10章从第420条至451条,主要规定了军人违反职责的各种犯罪,共32个条文31个罪名。本章规定了以下具体犯罪: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违令作战消极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军人叛逃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自伤罪,逃离部队罪,武器装备肇事罪,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遗弃武器装备罪,遗失武器装备罪,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虐待部属罪,遗弃伤病军人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私放俘虏罪,虐待俘虏罪。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为确定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领馆在领区内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制定本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知识产权法案例

    知识产权法案例

    本书面世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我国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颁布或修订了若干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我们以为有义务在本书中对这些最新立法成果予以反映,以体现对读者的负责精神。因此,本书重印时,增加或更换了附录中的部分内容,对文字亦作了适当的修改,其余部分则保持原貌。
  • 美容企业法律实务

    美容企业法律实务

    本书以提高美容从业人员与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为目的,以企业常用的法律法规、美容与美容纠纷、化妆品与化妆品纠纷、美容与化妆品纠纷的责任承担与赔偿为中心内容,通过大量案例分析与问答方式为从业人员的工作和消费者的美容消费起到警示的作用,帮助读者做知法、懂法、护法的合格从业人员和消费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热门推荐
  • 我是大先知

    我是大先知

    九层祭坛,一层比一层神秘,一层比一层危险。各个空间被召唤而来的契约者,为了攀爬,为了活着而活着。对?错?重要么!
  • 紫府仙途

    紫府仙途

    他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员,龙逍遥不甘于平凡,努力想要成为强者,当残酷的现实让他快要绝望的时候、一群海商的出现给予了他新的希望!走上了一条不知终点的修真之路。儿时一场邂逅让两道原本不可能交错的人生轨迹融汇到了一起。当全世界都遗弃她的时候,龙逍遥牵起了她的手,并说要保护她一辈子的誓言。从此,他的影子深深的烙入她心底,永远不可磨灭永远无法戒掉!谁的倒影“反转在回忆里?”【每个梦想都是人生轨迹中最漂亮的旅程】
  • 瞬间看透对方全集

    瞬间看透对方全集

    本书讲述了第一印象是识别人的首要先机。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总是以第一印象作为认识一个人的先决条件。若第一印象”定格”,形成心理定势,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际交往的态度与取向。
  • 花香随风

    花香随风

    欧阳夕岚是一个没有安全感有点腹黑的女孩,经历过种种磨难后,成为新一代花魁。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The Original Peter Rabbit Books

    The Original Peter Rabbit Books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腹黑竹马:呆萌青梅么么哒

    腹黑竹马:呆萌青梅么么哒

    那一年,她两岁,他三岁。她喜欢跟在她的琛琛哥哥后面跑,因为他只会对她一个人好。一辈子只喜欢她,永远不变。在以后的某一天,他扶额,为什么自己喜欢上了这么个傻丫头。
  • 尤物皇后之三千妖娆

    尤物皇后之三千妖娆

    她是豪门世家的当家大小姐,看透寂寞浮华,最终选择死去,却不想老天又让她重生一次。她想安逸度日,奈何阴谋重重,杀机步步,当那幕后的黑手终于伸向她的脖颈,是死去?还是再次走上巅峰?皇权更替,如浪淘沙!权力之巅,鲜花着锦,烈火油烹!摆上一副好棋,温上一壶清酒,坐看江山如画,岂不妙哉?(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落絮红尘

    落絮红尘

    顶级势力天才历练,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
  • 血色大秦

    血色大秦

    秦末,四方兵起,意欲何为?一步杀一人,千里觅敌踪,连杀九十万,心停手不停!匈奴、暴军齐至,该当如何?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西门辞别去,男儿长不归!没有虎躯一震王霸之气大放,只有手中带血的铁戟,谁敢拦路,便就杀谁!岂不闻有歌起: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