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相的道德论是在宋明理学道德论的发展中形成的,而成为宋明理学道德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廷相的道德论继承了宋明理学道德论以“圣人”为理想人格和道德修养追求目标的思想,具体讨论了天理与人欲、尊德性与道问学、动与静之间的关系,并有所深入发展,有自己显著的特点。
一、无欲者作圣之要
王廷相的道德论以“圣人”为理想人格。在他的重要著作《慎言》中有“作圣篇”。他认为,人格依道德修养的程度可分为四等。其一是“圣人”。“圣人,道德之宗正,仁义礼乐之宰摄,世固不获见之矣。”其二是“亚圣”。“契道之真,以命令于一世焉。”其三是“大贤”。“严于守道,不惑以异端九流,以乱道真焉。”其四是“随波徇俗,私智害正者,纯疵交葛”。《慎言·作圣》。例如:“颜子近圣人之资,孟子近圣人之才,仲尼兼之而敦粹。”认为唯有孔子是圣人。在论及颜回时,王廷相说:“‘省其私,足以发’,明道之几也。‘不迁怒,不贰过’,进德之涂也。‘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动以时矣。‘簟瓢陋巷,不改其乐’,纯乎天矣。是故颜子亚圣。”《慎言·作圣》。
王廷相认为,作为圣人,其最基本的品格是“无我”。所谓无我者,圣学之极致也。至于圣人与物的关系,是同体的。王廷相说:
圣人之于物也,无喜、无怒、无好、无怨、无得、无丧、无智、无功。《慎言·作圣》。
天下无一物能动其心,则无一物宅于心。死生大矣,顺而不计;有天下不与,又不足云也。无一物宅于心,则虚、则明、则正、则公、则和,研虑处物,罔非顺应矣。《雅述》上篇。
王廷相认为,人心中不著一物,则虚明和静定;有物,则逐于物而心被扰乱。《大学》所谓人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则使心不得其正,不能正心则不能修身。正是由于“无我”,圣人可与“天地同体”。王廷相说:
天地无所不容,故大;圣人与物无较,故与天地同体。
圣人与天地合其德,与鬼神合其吉凶,与万物合其情性,能同体故尔。《慎言·作圣》。
这就是说,圣人与天地同德。由于圣人“无我”、“与天地同体”,因此圣人“‘温’和而不暴戾,‘良’善而不险狠,‘恭’敬而不患肆,‘俭’约而不多欲,谦‘让’而不好胜”(《雅述》上篇。),具有至高的德性。
至于如何成为圣人,王廷相提出,要依照儒家所确立的方向,通过向内心追求的道德修养,达到《中庸》所谓的“诚”。王廷相说:
作圣之涂,其要也二端而已矣:澄思寡欲,以致睿也;补过徒义,以日新也。卒以成之,曰诚。《慎言·作圣》。
这就是说,成为圣人的根本途径是“澄思寡欲”、“补过徙义”。所谓“澄思寡欲”,是相对多欲讲的;只顾个人利益、唯利是图,就是多欲,多欲就会不仁不义,湮没了人的本性,因此要澄思寡欲。王廷相特别强调“澄思寡欲”。他说:
人心澹然无欲,故外物不足以动其心,物不能动其心则事简,事简则心澄,心澄则神,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故无欲者,作圣之要也。《慎言·见闻》。
只有寡欲才能不动心,使自己的心不致因物质利益的刺激而有所迷惑,因而才能达到心澄则神,明白天下之事理。因此,无欲是成为圣人的关键所在。圣人的养心之要即是无忿懥、好乐、忧患、恐惧。如果把这些发挥得不偏不倚,达到中庸状态,即是圣人矣。王廷相又说:
学者于贫贱富贵不动其心,死生祸福不变其守,则天下之事无不可为矣。《慎言·见闻》。
可见,在王廷相的道德修养论里,无欲是圣人的基本要求和素质。只有无欲才能“天下事无不可为”。然而,要达到无欲,首先要从寡欲入手。他说:
无我者,圣学之极致也。学之始,在克己寡欲而已矣。寡之又寡,以至于无,则能大同于人而不有己矣。《慎言·作圣》。
王廷相认为,从“克己寡欲”入手,进而达到无欲,就可进入“大同于人而不有己”的境界,成为圣人。寡欲就是少欲,不断地进行修养,“寡之又寡”,最终达到极致,成为圣人。王廷相说:
心为道主,未有不能养心而能合道者,未有不能寡欲而心得养者。《慎言·见闻》。
王廷相强调,贪欲是众恶之本;寡欲是众善之基。通过寡欲,就能使心中逐渐达到无有不善。因此,不能寡欲就不能达到养心,全善在心中就树立不起来。寡欲是成为圣人的基础和起点。
人欲与道德修养的关系是中国古代伦理学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孟子提出:“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孟子·尽心下》。老子则说:“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常使民无知无欲。”《老子·三章》。“无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三十七章》。庄子也主张无欲:“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礼记·乐论》更明确把天理与人欲作为一对伦理道德范畴提出,强调“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宋代周敦颐将孟子的“寡欲”说推向极端,认为“养心不止于寡而存耳,盖寡焉以至于无。无则诚立、明通。诚立,贤也;明通,圣也”(《养心亭说》。)。这是主张灭欲。程朱理学则进一步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提出“明天理,灭人欲”。程颐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自明矣。”《二程遗书》卷二十四。朱熹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十二。王守仁也说:“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传习录》上。
显然,王廷相提出的“无欲”说是直接对孟子“寡欲”说的进一步引申,他的“寡之又寡,以至于无”,与周敦颐所谓“寡焉以至于无”是有一些差别的。在天理与人欲的关系上,王廷相强调的是在二者之间找到个“不偏之中”(《慎言·潜心》。),找到合乎理性的状态。因此,王廷相不完全像其他宋明理学家那样将天理与人欲完全对立起来,主张带有禁欲主义色彩的“存理灭欲”。
在程朱理学那里,“天理”是纲常伦理。朱熹说:“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朱子语类》卷十三。至于“人欲”,在朱熹那里并非指人的一切欲望,而是指与天理相违背的欲望,因而是与天理相对立的概念。王廷相也是沿着理学家的这一思路,主张“道义者,心之天理也……戾乎道义者,心之私欲也。”《慎言·潜心》。王廷相也认为,纲常伦理即是天理。父子兄弟为天性之亲,仁也。君臣朋友为人道之宜,义也。夫妇齐体而易气,介乎其间,同育而承宗,仁也;犹可以离之,义也。因此,《易·系辞传》上就有“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可见,仁为天之性,义为道之宜。王廷相还说:“欲多涂:好功、好名、好文章、好安逸、好诸非性分者皆是也,不直好富贵耳。”《雅述》上篇。认为人欲即是一切非分之想,是人的本性以外的东西。
朱熹认为:“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朱子语类》卷十三。这就把天理与人欲看成是完全对立、不能同时存在的。王廷相则说:
君子惟义是嗜,故守道而不渝;存心仁恕,故与物而不害;不与人私竞,有所竞者,公家之事耳,非求利己焉……小人惟利是嗜,故犯义而不耻;存心妒忌,故隐忍以害物。
守道者,可以信义相期。嗜利之人,惟知利己,少有亏损其所欲,则乖变遂作,难保其弗改于义图矣。《雅述》上篇。
在这里,王廷相提出一个重要的思想,即道义所对立的是私利,如果是为“公家之事”,则不是利。王廷相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公利亦是义,却包含了这种思想。而在孟子那里,公利亦是利,亦是与义对立的。在王廷相看来,唯义是嗜的守道者,其一切所作所为“非求利己”;而嗜利之人“惟知利己”,“犯义而不耻”。王廷相关于义利相互对立的思想是很有特点的。王廷相还说:
君子有不必计于心者,有终身不可不计于心者。世间万事,变化起伏,浮沉得失,转盼之间,尽为陈迹,浮云散灭,何与太空?但当随寓而安,不足置之胸臆以汩乱神明可也,此不必计于心者也。孟子曰:“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此守道尽性,死而后已之事也,虽造次颠沛,一时不可违者。故仲由结缨,曾子易篑,至终身不倦,此不可不计于心者也。《雅述》上篇。
王廷相认为,诸如个人得失之类属“不必计于心者”,而“守道尽性”属“不可不计于心者”;前者属人欲之事,后者为天理之事,二者是不同的,不可混为一谈。
在王廷相看来,天理与人欲虽为互相对立,但在一般人那里,二者又互相共存。他认为,人性既具道心,即天理,又具人心,即人欲;即使是有修养的君子也不例外,有人欲之私。王廷相说:
君子平生惟义是集,则于天下之事固无不敢为者矣。然亦有慑于祸患,惜其生命,而自私之心胜于义者。《王氏家藏集》卷三十七《答孟望之论慎言》。
王廷相认为,“惟义是集”的君子亦有“自私之心胜于义者”。集是积累,就是正义的行为有个不断积累的过程,不是一下子就树立起来的。因此,在未达到成圣之前,自私是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王廷相说:
人心如椟,虚则容,实则否。道义者,心之天理也,知之必践之,以为宝而椟之;戾乎道义者,心之私欲也,知之且禁之,以为砂砾而弃之。椟之未盈,犹足容也,故私欲之感,或可以乘隙而入;至于天理充满,无少亏欠,椟盈而无隙可乘矣,夫安能容?故学者当蓄德以实其心。《慎言·潜心》。
他认为,人心如匣子,既可容纳天理,亦可容纳人欲;天理未盈,则人欲“乘隙而入”;充满天理,则人欲“无隙可乘”;所以道德修养“当蓄德以实其心”,而把人欲当作“砂砾而弃之”。显然,这与宋明理学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强调“存理去欲”又有许多相似之处。
二、涵养与致知
道德与知识的关系问题一直为中国古代思想家所关注。仁且智是孔子理想人格的基本特征;而且孔子还认为,仁与智二者相互促进。他说:“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未知,焉得仁?”《论语·公冶长》。强调知对于仁的作用。《中庸》说:“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认为君子必须是道德与知识兼备。程颐说:“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二程遗书》卷十八。朱熹认为,尊德性与道问学“二者修德凝道之大端”,“非存心无以致知,而存心者又不可以不致知”(《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涵养、穷索,二者不可废一,如车两轮,如鸟两翼”(《朱子语类》卷九。)。他还说:“学者工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工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工夫日益密。”《朱子语类》卷九。就道德修养过程中致知与涵养的先后而言,朱熹提出“须先致知,而后涵养”(《朱子语类》卷九。),强调知识对于道德的优先地位。陆九渊则主张,首先要“发明本心”。明代的王守仁认为,道德修养是“致良知”的过程。他说:“欲正其心在诚意,功夫到诚意,始有着落处。然诚意之本,又在于致知也。所谓人‘虽不知,而己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传习录》下。将致知阐释为致“吾心良知”,实际上否定了向外求知识对于道德修养的作用。
王廷相主张道德修养必须是道德与知识二者的兼备。君子主敬以养心,精义以体道。“穷理养才与气,不可偏一也。穷理在致知之精,养才气在行义之熟。”《慎言·见闻》。王廷相又说:
君子之学,贵闻道与行义。闻道则动合夫礼则;行义则德由乎天性,其相取相劝以自善者,莫大于此。夫世之人探六籍,尊仲尼,其于道义之说,孰不习而知之?竟不能实践诸途者,志卑而习污也。《王氏家藏集》卷二十一《叙齿录后序》。
在这里,王廷相不仅认为知识与道德二者必须兼备,而且还认为,闻道最后还必须落实到道德践履上,他把道德践履看作是最终的目的,成圣的途径。
就致知与涵养二者的关系而言,王廷相认为二者互相促进,明道莫善于致知,体道莫先于涵养,致知、涵养二者在道德修养过程中是缺一不可的。一方面,王廷相强调格物致知,必从格物致知始,则无凭虚泛妄之私;必从洒扫应对始,则无过高躐之病。王廷相又说:
穷理致思,非物事之应也,能致如应之诚,可以体物而养心也。物交于前,顺理而应,无意无必,不惟利事也,可以养性矣。物交之后,有得有失,安于所值,而喜愠不蒙焉,不惟明道也,可以养德矣。《慎言·潜心》。
这就是说,穷理致思、应事明道可以使人的心、性、德得到治养。他认为,“古人之学,先以义理养其心”(《慎言·君子》。)。强调穷理对于治养心性的重要性,是不可缺少的。
在另一方面,王廷相又主张涵养的优先地位。为学如果不先治心养性,决无入处。人之性情苟不合道,则百行就皆失中庸之度。因此,学者当先养心性。王廷相说:
学者始而用功,必须立敬存诚,以持其志,而后有进;久而纯熟,动静与道为一,则诚敬不待养而自存,志亦不待于持而自定矣。《雅述》上篇。
他认为学者必须先“立敬存诚,以持其志”,“当先养心性”。他还指出,“古人之学,先以义理养其心,‘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是也”(《慎言·君子》。)。显然,王廷相首先强调的是治心养性。读书虽多,性偏执而嗜胜,遇时得位,必乱天下,较之清谈祸世者更为严重。这就是说,读书必须以治心养性为前提,为出发点。
然而,当王廷相强调治心养性的优先地位时,他又反对空谈心性,认为空谈心性,虽然讲得头头是道,却不见体之于行为,是毫无意义的。王廷相说:
心乃体道应事之主,故程子曰:“古人之学,惟务养性情,其他则不学。”虽然,君子欲有为于天下,明经术,察物理,知古今,达事变,亦不可不讲习,但有先后缓急之序耳。《雅述》上篇。
在王廷相看来,在“立敬存诚,以持其志”的前提下,还必须讲习修治之实学。由养性以成其德,应事而合乎道,这样的学问才是圆满的。只有把治养心性与应事明道二者结合,才可谓之学问。
王廷相主张致知与涵养二者兼备,二者互相促进。他在强调治心养性的优先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学问必须与道德修养相结合的问题。王廷相认为,学有变其气质之功,因此通过学可以达到性善;如果不通过学,徒事乎口耳讲论之习气,那就不可能有入圣的时候。王廷相说:
气质弗变,而迷谬于人事之实,虽记闻广博,词藻越众,而圣哲不取焉。
古人之学,内外一道,达于治绩者,即其学术之蕴;修于文词者,即其操行之余。今之儒者,学与事恒二之,故讲性者,有不能变其质矣;论命者,有不知要于义矣;修仁义者,功利之媒矣;明经术者,刑法之资矣,皆蔽也。故习于己而不能达于事者,谓之腐儒,厥罪小;援圣假经而循利于时者,谓之俗儒,厥罪大。《慎言·潜心》。
他认为,学问必须与变化气质和道德践履结合起来,不可将学问视作谋取功利的手段。王廷相还将学问与道德修养相脱节者称作“腐儒”;将援圣假经而循利于时者称作“俗儒”。
关于尊德性与道问学二者的关系,宋代的朱熹与陆九渊有过争论,且对后世理学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朱熹虽主张尊德性与道问学“二者修德凝道之大端”(《朱子语类》卷四十九。),但较多地注意了从道问学入手。陆九渊则说:“既不知尊德性,焉有所谓道问学?”《象山先生全集》卷三十四《语录上》。对此,朱熹认为,从子思以来,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问学两事为用力之要。而陆九渊所说的专是尊德性事,朱熹自己平日所论的却是道问学上多了。对于朱陆在尊德性与道问学问题上的争论,王廷相却说:
朱子之论,教人为学之常;陆子之论,高才独得之妙。陆之学,其弊也卤莽灭裂,而不能尽致知之功;朱之学,其弊也颓隋委靡,而无以收力行之效。盖言学二子者,其流有偏重不举之失矣。《王氏家藏集》卷三十《策问》。
在王廷相看来,朱陆在尊德性、道问学上各持一端,均有失偏颇。他认为,只有“合二子之道而一之”,才能“近圣人之轨”。《王氏家藏集》卷三十《策问》。
就朱陆之争而言,朱熹后来对自己偏重于讲论而轻于日用功夫有所悔悟,陆九渊亦非否定讲论。对此,王廷相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说:
文公先生亦曾悔悟自己偏于讲论文义之非,子静先生亦非不曾讲学者,但其门人无识,各竞门户之胜,自相排诋,遂致二先生有支离、禅定之异。后学不能深察详考,随声附和,眇无会通之见,崇朱者以讲论为真诠,守陆者以禅定为要执,终身畔于圣人之学而不自知,由之各相沿习,误天下后学,至于今尚然。《雅述》上篇。
这是认为朱陆之争在后来已渐趋一致;之所以在各自门人之间愈演愈烈,与崇朱者和守陆者的门户之见以及后学的随声附和有关,以致于“各相沿习,误天下后学”。王廷相此论是较公允的。
从王廷相对朱陆就尊德性与道问学之争的评价来看,他反对将二者割裂开来,各持一方,而主张将二者统一起来。
王廷相在道德论上强调致知与涵养兼备,这与他在认识论上强调“知行兼举”是一致的。在认识论上,王廷相讲“明理而躬行之”(《慎言·见闻》。),讲力行,讲讲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强调“行”;而他的“行”,或“力行”,实际上是指道德践履。所谓“深省密察,以审善恶之几也;笃行实践,以守义理之中也;改过徙义,以极道德之实也”,即是“力行之道”。《慎言·潜心》。王廷相将学问与道德结合起来,既讲致知又讲涵养,既反对虚谈心性,以致不能尽致知之功,又反对泛然讲论,无以收力行之效,对于宋明理学的道德论是一大进步。
三、动静交养
在道德修养上,宋代的周敦颐主张无欲说,王廷相也主无欲说。但是,王廷相并没继续步周敦颐后尘,沿袭周敦颐的“主静”说,而是主张动静交养。“主静”说源自道家的老、庄思想,早期儒家并未涉及。直至周敦颐提出“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太极图说》。),主静说才为宋明理学家所推崇。程朱既主静,又以“主敬”释“主静”。朱熹说:“濂溪言主静,静字只好作敬字解。”《朱子语类》卷九十四。明代陈献章专讲静坐,声称“为学须从静坐中养出个端倪来,方有可商量处”(《白沙子集·与贺克恭》。)。
对于周敦颐的主静说,王廷相说:
周子倡为“主静立人极”之说,误矣。夫动静交养,厥道乃成,主于静则道涉一偏,有阴无阳,有养无施,何人极之能立?缘此,后学小生专务静坐理会,流于禅氏而不自知,皆先生启之也。《雅述》上篇。
王廷相认为,后儒独言主静以立大本,而略于慎动,遂使孔子克己复礼之学不行,“而后生小子以静为性真,动为性妄,流于禅静空虚而不自知,悲哉!”《雅述》上篇。可见,王廷相是把主静说归于“禅静空虚”,与禅宗的明心见性联系在一起,诘之为禅,而加以批评的。
正是在对周敦颐主静说的批评中,王廷相提出了“动静交养”的道德修养学说,把宋明理学家的道德修养论推向一个新的水平。王廷相说:
存养在未有思虑之前,省察在事机方蒙之际。《大学》心有所忿懥,有所好乐,有所恐惧,有所忧患,则皆不得其正,是教人静而存养之功也。能如是,则中虚而一物不存,可以立廓然大公之体矣。《论语》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以克去己私,是教人动而省察之功也。能如是,则己克而一私不行,可以妙物来顺应之用矣。圣人养心慎动之学,莫大于此,学者当并体而躬行之,则圣人体用一源之域,可以循造矣。《雅述》上篇。
王廷相认为,在未有思虑之前的“静而存养之功”和在事机方蒙之际的“动而省察之功”,是圣人养心慎动之学中最为根本的功夫,学者当并体而躬行之。在这里,所谓“静”,是指“未有思虑之前”的虚静,无忿懥、无好乐、无恐惧、无忧患,即达到无欲的境界,以至于外物不能动其心,“可以立廓然大公之体”。所谓“动”,是指“在事机方蒙之际”的省察,以义、礼为准则进而衡量,“以克去己私”,以至于“可以妙物来顺应之用”。王廷相又说:
“夫何以谓存养?”曰:“心未涉于事也,虚而无物,明而有觉,恐恐焉若或汩之也。”“夫何以谓省察?”曰:“事几方蒙于念也,义则行之,不义则否,履冰其慎也,恐一念不义,蹈于小人之途也。”《慎言·潜心》。
可见,“静”,即是“心未涉于事”时的虚而无物;“动”,即是“事几方蒙于念”时的省察。这些都是人的内省工夫。
在道德修养上,王廷相主张学者于动静交养,必须当并体而躬行之。因此,他提出“动静交相养,至道也”(《王氏家藏集》卷三十七《答孟望之论慎言》。)。王廷相进一步说:
静,寂而未感也;动,感而遂通也,皆性之体也。圣人养静以虚,故中心无物;圣人慎动以直,故顺理而应,此皆性学之不得已者。《雅述》上篇。
动静者,合内外而一之道也。心未有寂而不感者,理未有感而不应者,故静为本体而动为发用。理之分备而心之妙全,皆神化之不得已也。《慎言·见闻》。
王廷相认为,“养静以虚”与“慎动以直”都是道德修养所必需的,皆性学之不得已者。就动静关系而言,静为本体而动为发用,二者合而为一。针对所谓“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的说法,王廷相认为,“此非圣人语”,并说:
静属天性,动亦天性……且性者,合内外而一之道也。动以天理者,静必有理以主之,动以人欲者,静必有欲以基之。静为天性,而动即遂于人欲,是内外心迹不相合一矣,天下岂有是理!圣人德性养成,无欲无为,至虚至一,静亦以天,动亦以天,物来应之而已,夫何有欲以将迎于外?《雅述》上篇。
在这里,王廷相认为将“静”视作天理、“动”视作人欲的说法实际上是将动与静割裂开来,离开了圣人之道。因此,王廷相予以了批评。
在王廷相的道德论中,他主张“动静交养”,因此他非常重视“静”在道德修养中的作用。于静中求圣,即能排除外界的引诱,就能诚意正心。王廷相说:
无事而主敬,涵养于静也,有内外交致之力;整齐严肃,正衣冠,尊瞻视,以一其外;冲淡虚明,无非僻纷扰之思,以一其内,由之不愧于屋漏矣。此学道入门第一义也。(《慎言·潜心》。)
但是,“静”不是不要“动”。对张载所谓“心宁静于此,一向定叠,目前纵有何事,亦不恤也”,王廷相认为,心在本质上是贵静的,但是,贵静并不是不动,“目前之事有不得不动而应者,虽细小之感,亦当起而应之,所谓常静常应是也”(《雅述》上篇。)。王廷相说:
《易》曰:“无思也,无为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岂有事至目前而不恤者耶?若然,类禅定而无应矣,于道也奚益?《雅述》上篇。
这就是说,既要静定,又要应事而动,由动中求静,使动终归于静。王廷相又说:
静为有用,非固恶夫动也。世儒以动为客感而惟重乎静,是静是而动非,静为我真而动为客假,以内外为二,近佛氏之禅以厌外矣。《慎言·见闻》。
王廷相不仅认为道德修养中“动”与“静”一样,均不可缺少,而且还认为“动”与“静”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交相养”。他认为,静是生之质,非动非灵;动是生之德,非静弗养。王廷相进一步说:
静而无动则滞,动而无静则扰,皆不可久,此道筌也,知此而后谓之见道。天动而不息,其大体则静,观于星辰可知已;地静而有常,其大体则动,观于流泉可知已。《慎言·见闻》。
“持其志”者,存其心而不放也;“无暴其气”者,视听言动以礼而不任情也。心存,则所发者自不肆;气不暴,则所守者愈固。此内外一致之道,故曰“交相养”。《慎言·潜心》。
对于当时学者沿袭周敦颐的“主静”说,王廷相予以批评。他认为,今之学者,笃守主静之说,一概不体察于具体事物,是把主静绝对化;而只有提出以动求灵,才能救其偏颇之弊;所以,静不是不要动。王廷相说:
儒者以虚静清冲养心,此固不可无者;若不于义理、德性、人事,著实处养之,亦徒然无益于学矣。故清心静坐不足以至道,言不以实养也。《雅述》上篇。
世之人知求养而不知求灵,致虚守静,离物以培其根,而不知察于事会;是故淡而无味,静而愈寂,出恍入惚,无据无门,于道奚存乎?《慎言·见闻》。
王廷相并不否定“静”对于道德修养的重要作用,但是,只有“静”并“不足以至道”。他要求在“静”的同时,“于义理、德性、人事,著实处养之”,做到动静交养。